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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anda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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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特显示器事件,望广大用户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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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8-13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工厂,靠几个人在网上卖几台显示器,还是低价的,一个人吃盒饭都不够,你真够搞笑的,你是厂家你会这么做?
flysnow_wu 发表于 2009-8-3 17:55


别的不想说,就这种说法看出你不明白商业操作(也许是真的不明白)。
我个人觉得,买家受了损失,结果某路人没有舍与他想要的同情,正所谓不是同志就是敌人的理念。

在深圳那个地方,几千家做电子产品的(还是有厂的哦),并不能说明什么。华强北那个破地方,是个人都能开店,也不能说明什么。
做产品,不是生产出来定了价就over,还早, 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再投入,俨然一个闭环,做不到甚至做不好的,我个人就认为就是“山寨”。
当然买家虽然是受害者,有一定的责任(比如被路人抨击的验货的责任),在商业活动中,非对等信息下,买家既然是弱势一方,就不应该再承担更多的责任,也不应该为了不重要的环节承担舆论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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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8-13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你的意思买家就应该承担过多的责任了?该谁的责任谁承担,谁也别想跑别想推卸

买家受损失谁也没不承认,关键是怎么解决的问题,让厂家承担我还真不相信有厂家认倒霉,至于是不是山寨厂家规模如何自己判断, ...
flysnow_wu 发表于 2009-8-13 15:31


怎么见谁咬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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