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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工厂,靠几个人在网上卖几台显示器,还是低价的,一个人吃盒饭都不够,你真够搞笑的,你是厂家你会这么做?
flysnow_wu 发表于 2009-8-3 17:55
别的不想说,就这种说法看出你不明白商业操作(也许是真的不明白)。
我个人觉得,买家受了损失,结果某路人没有舍与他想要的同情,正所谓不是同志就是敌人的理念。
在深圳那个地方,几千家做电子产品的(还是有厂的哦),并不能说明什么。华强北那个破地方,是个人都能开店,也不能说明什么。
做产品,不是生产出来定了价就over,还早, 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再投入,俨然一个闭环,做不到甚至做不好的,我个人就认为就是“山寨”。
当然买家虽然是受害者,有一定的责任(比如被路人抨击的验货的责任),在商业活动中,非对等信息下,买家既然是弱势一方,就不应该再承担更多的责任,也不应该为了不重要的环节承担舆论的攻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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