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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嘉公司果然都是小人 大家看看我新发现的。。潜伏许久的“嫌疑人”终于忍不住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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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1: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上海技嘉用户 于 2010-9-4 11:23 编辑
: c) o6 d$ B) i8 Q3 U- o; d! p$ o/ q' T, f
leevaider999 / O3 J1 j; {, K, f  B7 v5 u/ v
4 }! }4 Z8 V/ g# h9 [
兄弟别理他!为这种枪打那么多字不值得  
* F$ `  ]4 ~) C" p
4 e3 s* c2 P1 e6 n5 k+ U0 z& g此人一大早2个论坛对我文章进行纠缠
) y. ]# |* f5 H- Y. ?* ~& q! Rhttp://club.pchome.net/thread_1_15_5739027_6__.html
6 [( _5 N: ~' R# t6 S) a! p
3 t1 K* |! n# g/ k2 V看看他最新回复还想去特地开个贴 (我支持他 他是男人就说话算话终于可以不纠缠我了)* d* d) Q) _+ b; ]' A- _. a7 Q& m

( X9 N8 E5 R! u) X) u5 M5 i是不是枪 如此卖力  呵呵9 Y# R0 n3 ^* R+ ]
& H- }5 y% p4 Y0 L
% J& K$ O/ W; r# t) r
另外他的目的我上面说了: 1 套我话 2误导不明真相网友
% |5 U. m. J* S, X: S
, Y) c4 Q3 b% D. I( D( T(他应该就是小人周 我的判断 因为有些想法上的表达超级一致 如果不是 他那么卖力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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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0-9-4 12:29 | 只看该作者
leevaider999 & U7 H4 v# i" {: I2 M$ |

& Y6 h  _# a8 h, c兄弟别理他!为这种枪打那么多字不值得  # ~( ^4 S6 S% f( Z

+ W* G3 {8 Y9 h7 h8 z3 P此人一大早2个论坛对我文章进行纠缠$ w! Y; f: W3 X+ z/ p
" E) z$ ~9 W1 A2 i: A# J& X
. v4 `) K1 ~! T
看 ...
4 B! a* u% @, q; T+ z: c上海技嘉用户 发表于 2010-9-4 11:22
9 d4 L0 P. @2 [$ \! B8 Q# p
5 @9 G, `* ]  U3 l7 O
应该不是周小人,他可能只是比较擅于观察,但又过于自信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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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0-9-4 13:33 | 只看该作者
逼的我不得不再回一帖,把事情说清楚
2 E5 a. ^7 ?: }5 e/ O- F1 B- ?- ^5 o1 i& i; ^4 j' g6 A
1。 如果大家遇到利益受损,第一个应该找商家,不行就去找12315,继而记者或者法律。这个是正当渠道,我询问他找的情况,他以找也没用来解释。* Y: R! j* z* D* b* e
  N' ]9 D( z9 @: j$ i
找也没用,和没去找,其中的区别,大家自己辨明
/ W1 Y6 W5 J1 g, V$ J4 {$ b7 j  N! u- P8 w5 [& }
2。 如果找了渠道,没有被受理或者被忽悠,应该找媒体来施压。KDS连新民网的记者的用户名都贴出来,直接PM就可以了。我相信,如果真的想推进这事的解决,为啥不可以联系一下,试试看呢?0 u+ H8 I2 K1 @$ l2 g: z1 i$ J
+ F& l" L) g9 Q+ h2 G
3。楼上激动的朋友,孙志刚事件的解决,并不是把收留所的警 察都杀掉,才是我们要的结果。收容制度的废弃,制度的改变,才是保证每个人以后不会遇到楼主这样境遇的根本保证
, n; A3 Y3 r" O. b$ V) p9 i0 y, E. g2 z5 W
从这个几个角度来说,让楼主去找媒体,消协,大家进行关注并推进,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4 M; g, L; A: H9 J4 _
( F: L0 S9 r0 p8 p% D如果这样的想法,都成为为技嘉推脱,我就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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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3:4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上海技嘉用户 于 2010-9-4 13:46 编辑
4 e7 _: [3 _4 Z6 ?/ `9 w! Y# [* b
nanshan
/ d9 Q. Z1 j2 F3 I
2 p  W% z7 e2 s) ]2 y这个人真搞笑  其实就是小人周 真卖力
( l) A; T/ ^7 k& u, u# G' {6 D0 M) q/ c! ^) ~" D/ D
说pci这里不回了 还来回5 g6 `# j! `+ k9 U# t9 E) q
$ R5 F6 k/ A2 D' S6 |9 n; }
大家再看看这里http://club.pchome.net/thread_1_15_5739027_6__.html
8 `& r7 H! x% k5 F" z, U刷了半天 厉害3 d, X1 n1 K. f/ Q8 ]5 F

9 F' v9 H7 }( X( W4 U
1 h0 Q8 a& e2 |2 z0 X$ K* t记住 千万不要和小人马甲纠缠!说理! 这是没结果的!直接指出揭露小人真面目 就行了!/ _$ d6 p$ r0 f
他昨天和今天上午 和中午 说的话表达的意思完全不一样  A) z* N. T+ I% w

# W9 @3 X2 i0 g' I9 f7 k( X% e9 {2 D" Y但是目的就一个 影响我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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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0-9-4 13:46 | 只看该作者
我是谁,并不影响对你处理这件事情,不走正常渠道进行怀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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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3:47 | 只看该作者
我说的很清楚了 我不欢迎你进我的贴 你说你去开贴我支持你
; D0 q* p7 n9 m! k% V7 I( b( ]ok? 我也说的很明白了我不会回答你这个小人任何问题6 d7 `3 Y$ \* d$ Y, @% \

/ I8 A6 J. J/ P: }: f你继续纠缠 继续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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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0-9-4 13:48 | 只看该作者
你就事论事,我不会再回,如果你人身攻击,我不会无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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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3:49 | 只看该作者
我不需要和你这类小人就事论事 我根本不愿意理你  我人身攻击?可笑 又来误导观众? 你昨天和今天上午 2只抢马甲对我攻击还少?我无视你 你继续纠缠: U' l/ s: \) m6 h: ]1 B2 {  D

# p; p0 l8 d; f5 T8 H+ u我很简单 只希望你离开我的贴 因为我感到恶心! 如果你要在我贴里 就表明你真实身份 你是男人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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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3:50 | 只看该作者
现实中肯定很可悲 萎缩的一个人 网上耍无赖没前途的我告诉你! 电脑关掉 你还是活在你的世界里 还是被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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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0-9-4 13:51 | 只看该作者
你是对人,还是对事?" ^% `: J# ?% D0 T: Y

! M$ x  T' y& Q1 q* W3 J对事,有啥不能说,对人,我还真和你不是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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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3:51 | 只看该作者
那么你可以离开了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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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0-9-4 13:52 | 只看该作者
来,你对我个人人身攻击的越多,越表现你对事公正性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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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3:53 | 只看该作者
来什么来?我只问你可以离开了么? 我是那么的低级无聊 你为什么不选择无视?不选择躲避?4 q3 r' V2 p3 D. @7 F5 ?
而要纠缠我2天? 2个论坛? 今天一大早就来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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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0-9-4 13:53 | 只看该作者
你说说我在84楼的建议,不对人,只对事来说,有什么不对的?
; ]  I6 ^+ H1 Z3 g6 x- r6 ]+ i; k/ h/ F: x& _+ g
谁更激动,大家看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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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3:55 | 只看该作者
我为什么要和你说事?我说了不和你说事 简单吗? 你为什么要强迫我?你认识我?什么仇恨 让你纠缠我2天在2个论坛  你说说 告诉大家   我非常好奇
$ r; g  Q$ G0 s" A另外你究竟是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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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3:56 | 只看该作者
你目的无非就是阻止我发贴不成 来搅黄我的贴7 @) @0 G- G2 v) [! v

) U" X5 k+ i! c" v7 P1 L- c  V可惜没用的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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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0-9-4 13:56 | 只看该作者
来,你这贴,你说是对人,还是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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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楼主| 发表于 2010-9-4 13:58 | 只看该作者
碰到如此无赖 还真是大开眼界  真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0 b8 |5 W5 k6 j, B- s1 f
7 d9 o, {8 \  v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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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0-9-4 13:58 | 只看该作者
很简单,我看到一个不走正常维权渠道的消费者,我觉得很有兴趣,是什么让他放弃正常的维权权利?8 _' n5 `; g/ S
6 q% {* w0 c! t" ?
另,我已经看了你若干论坛上的帖子,台湾的应该是最正常发贴回贴,但基本上也是无视别人让你走正常渠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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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0-9-4 14:00 | 只看该作者
我很推荐你多发帖回帖,因为我也可能会遇到这样的维权需求,那么楼主你的经历,对每个人都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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