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标题:
ID=h2079 用我老婆相片做头像,请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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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卿狂
时间:
2009-2-21 01:36
标题:
ID=h2079 用我老婆相片做头像,请换掉。
http://we.pcinlife.com/viewthread.php?tid=1098271&extra=page%3D1%26amp;filter%3Dtype%26amp;typeid%3D13&page=2
在这个帖子看见此人。
此应为05年chinajoy时被人偷拍。
请管理员帮忙换掉头像。
我二人已结婚两年,MD大半夜把我们两个雷的一塌糊涂。
作者:
93blue
时间:
2009-2-21 09:54
太强了 帮你顶顶
作者:
DGQ
时间:
2009-2-21 11:21
真巧,
支持LZ
作者:
岛胜猛
时间:
2009-2-21 12:01
证据呢?{biggrin:]
作者:
張山99
时间:
2009-2-21 12:52
那头像的确比我这个好看多了
作者:
kewell
时间:
2009-2-21 13:25
无巧不成书,偷拍无处不在
作者:
18043010
时间:
2009-2-21 13:41
{ninja:]
作者:
yuenlam
时间:
2009-2-21 15:20
{ninja:]得提供证据
作者:
任卿狂
时间:
2009-2-21 17:39
http://rockygu.blog.sohu.com/
自己的BLOG,N年没更新了,里面有一些结婚时的照片。
作者:
任卿狂
时间:
2009-2-21 17:48
这种事情,又不是什么名人,又不是神仙,如果不是本人有意见,犯得着来发这个贴么??
何谓证据?本人出现在论坛的运营公司?网上发几个照片还可以反咬是我偷拍。
作者:
89083134
时间:
2009-2-21 18:38
哇塞,身材好的,羡慕LZ
PS:再支持LZ~{lol:]
作者:
ATXT
时间:
2009-2-21 20:25
真巧= =
作者:
gongxu927
时间:
2009-2-22 02:09
这样也有。。。。。。。。。
作者:
伏剑西行
时间:
2009-2-22 03:14
我的是我自己拍的!
作者:
任卿狂
时间:
2009-2-22 15:50
囧,还没处理吗?不处理也应给个回复啊。
作者:
伏剑西行
时间:
2009-2-22 17:17
版主都去哪里了??.我的也是发了个贴几个星期了也没有处理!
作者:
伏剑西行
时间:
2009-2-22 17:18
版主都去哪里了??.我的也是发了个贴几个星期了也没有处理!
作者:
batacat
时间:
2009-2-22 21:19
这个,真雷人啊......
作者:
wyqjn
时间:
2009-2-22 23:23
汗,这样的事情也有??
作者:
cool_exorcist
时间:
2009-2-23 00:15
还好还没有来找我麻烦,不然就真的麻烦了{closedeyes:]
作者:
Elvis
时间:
2009-2-23 11:22
已做处理
作者:
任卿狂
时间:
2009-2-23 12:03
谢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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