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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天与lianqu 发生的交易,出事了,请大家进来关注一下(更新:卖家ID出现!!见5页) [打印本页]

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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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辉    时间: 2009-5-30 18:54
可以选择报警了
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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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ven5258    时间: 2009-5-30 18:55
同城帮顶

希望是误会
作者: jack099    时间: 2009-5-30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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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09-5-30 18:56
不至于,才200块钱,不够立案的!看来lz和周全是一样的人
作者: 钟辉    时间: 2009-5-30 18:57
那楼上的意思是骗了就骗了?自认倒霉?



无语
作者: wangwei0929    时间: 2009-5-30 18:57
这样也报警,直接找到人,狠K......
作者: clus    时间: 2009-5-30 18:58
这种面交方式最不可靠了,我N年前就上当了一次,买了块只能做装饰品的DIAMOND MX200,从此再也不信面交。最后帮LZ BS一下骗子,为了200块连脸都不要了!
作者: yaojingdidi    时间: 2009-5-30 18:58
这个生意不错,一本万利
作者: 176260000    时间: 2009-5-30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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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lo17548030    时间: 2009-5-30 18:59
今天下午5点40分在上海友谊商店门  口   , 交  易
作者: patrick47    时间: 2009-5-30 19:00
报警。。。公开一下他的身份吧。
作者: melo17548030    时间: 2009-5-30 19:00
找到他  干他 一顿 就好了
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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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us    时间: 2009-5-30 19:01
LZ原来是上海人,作为老乡要支持一下的。
作者: yaojingdidi    时间: 2009-5-30 19:01
以后当面交易合个影,签个协议,按个手印。
作者: clus    时间: 2009-5-30 19:03
以后当面交易合个影,签个协议,按个手印。
yaojingdidi 发表于 2009-5-30 19:01
这个办法相当好!
作者: con_ticci    时间: 2009-5-30 19:03
卖家的行为怎么定性不在LZ的职权范围内吧.
200RMB的金额的确不大可能能立案,除非是刑事案件,比如抢劫.
作者: mat20    时间: 2009-5-30 19:05
这就是同城交易的弊端,很多时候支付宝安全得多,什么地铁口 车站这些地方交易的,如果被骗就只有去哭吧,如果是同城我都选择在我家(可以测试)或者上门去自取(不怕被骗),
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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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oyufei    时间: 2009-5-30 19:06
特希望能看到骗子被绳之于法!期待最新进展!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09-5-30 19:07
谢谢lz pm提醒,这种事情,以后还是当面测试好.你既然已经确定外观无问题,就交易了.这卡到底是因为谁的因素导致损坏??????
作者: monkeyjoker    时间: 2009-5-30 19:07
。。。。支付保就是好啊
作者: xi214214    时间: 2009-5-30 19:07
还是网上交易平台好呀
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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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ran    时间: 2009-5-30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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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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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qiu    时间: 2009-5-30 19:14
人肉好了...
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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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rkwork    时间: 2009-5-30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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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ven5258    时间: 2009-5-30 19:41
同城交易很多次,都挺顺利的。我卖东西都是买家上门测试满意后拿走,买东西地铁站也交易过,我算是比较幸运吧,呵呵。
LZ的经历是一个教训,不完全是多少钱的事,那种感觉极为不爽
作者: visa_fine    时间: 2009-5-30 19:51
支持一下LZ,这种欺骗行为太可恶了
作者: tianlan    时间: 2009-5-30 20:55
PZ知道报案的话对它一点用都没有,因为不够立案标准。所以只有找出PZ的行踪和住地,找人给它身上留个纪念才是正道
作者: tianlan    时间: 2009-5-30 20:57
尤其讽刺的是PZ在PCI头像LOGO居然是“诚信”二字......
作者: qdq    时间: 2009-5-30 21:08
可以选择报警了
钟辉 发表于 2009-5-30 18:54

200块钱立案不了

同志们。200块钱你们觉得事大事小???
钱,本来就一破事!
但是网络交易,不严肃管一管,那就不是一点小事了!!!
骗了钱,不立案,没问题,但公安机关是会调解的。
LZ的资料我已经收集差不多了。我还是希望他 ...
linlin050 发表于 2009-5-30 19:01

楼主太天真的。。没有哪个公安会帮你解决的。。顶多就登记一下。。。嘿嘿
现在网络交易最安全就是论坛中介。。其次才是淘宝交易。。
同城面交也应该当面测试,但是当面测试交易也有弊端,有些暗病是没法当场发现的。。所以不提倡面交





附:(给楼主参考)
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与普通诈骗罪一致
诈骗罪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因此,个人进行网络诈骗以2000元为立案的标准,单位进行网络诈骗以50000元为立案标准,但是立案标准各地有所不同。比如浙江省个人诈骗立案标准是4000元,北京个人诈骗立案的数额为五千元以上,如果是单位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五万以上。
如果尚未达到追究其诈骗罪刑事责任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侦查。



作者: 六道众生    时间: 2009-5-3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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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rkwork    时间: 2009-5-30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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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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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鼎好4388老苗    时间: 2009-5-30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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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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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7500    时间: 2009-5-30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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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oenpan    时间: 2009-5-30 22:04
lz 那人完全可以说是你弄坏的 既然外观没损伤的话
作者: lu5104659    时间: 2009-5-30 22:07
卖卡的垃圾一个啊。。。做人太辛苦他了。连个200都要骗。。。实在对不起他
作者: Seabook    时间: 2009-5-30 22:11
说交易,总的有个凭证,比如收据什么的,另外就是要咬你弄坏的,不是故意弄坏也可能是无意弄坏,比如静电什么的,这东西当面不搞顶好坏,真的不好说
作者: Seabook    时间: 2009-5-30 22:15
我已经报案了,各位,不管立不立案,警察都会解决此事,不立案,他也要受到拘留调查。
证据我当然有,我和他交易的时候,我同事就在对面街等我。我们还有聊天记录。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找出管国辉的身份证号,一 ...
linlin050 发表于 2009-5-30 21:41

知道身份证就可以抓人?那不是可以用来整人了,要是抓了人他反咬你,搞不好落个诬告
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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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xingchina    时间: 2009-5-30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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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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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坚韧不扒    时间: 2009-5-30 22:38
其实没事的,按照规则,拘留个15天,也让PZ很爽了。想想看,15天,饭菜不用自己给钱,还有些时候能碰到一些“兄弟”的“照顾”。
作者: yingwufei    时间: 2009-5-30 22:40
不立案,何来的拘留?另外提醒LZ,警察随时可以上内网按姓名查询身份证号吧,也可以按手机号码查询!很简单的事!别拿这2个钱的事去麻烦警察叔叔了!你错在当面交易为什么不当面检查一下呢,至少大概看一眼,烧焦那么明显的情况怎么会看不到?
作者: EviL    时间: 2009-5-30 22:42
哎,最早易趣上买东西,都是直接先款的
第一次卖自己的主板+CPU+内存条,是在地铁交易的,我在里面买家在外面,当时cpu都直接插在主板上,上面还有风扇,买家都没拆下来看就给钱走人了,现在的社会,哎。。。。。
偶当时也没仔细看钱,还好不是假币
作者: 312459588    时间: 2009-5-30 22:43
你这事,报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4月低购的I7 920是个空盒子,只有风扇。没有CPU。但我是通过TB交易了。最后钱还是退回了我。
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5-30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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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p202003    时间: 2009-5-30 23:09
找到地址直接一票人过去~~~PZ扔2K出来解决问题,不然就扔2K给他当医药费
作者: 得闲在屋    时间: 2009-5-30 23:23
一楼就的是事实当面交易你多不看清就个鸟。要是对方给了你10公斤的白粉你有理多说不清了。。别浪费时间了。
作者: msdc168    时间: 2009-5-30 23:24
PZ知道报案的话对它一点用都没有,因为不够立案标准。所以只有找出PZ的行踪和住地,找人给它身上留个纪念才是正道
tianlan 发表于 2009-5-30 20:55

恩,你的方法是不错,不过似乎有点缺心眼儿要不就是骗子的亲戚,你想啊,你在骗子身上留下记号,这可是故意伤害罪,3年判你没有商量,你倒是支持楼主还是替骗子陷害楼主?
作者: 就是BU信邪    时间: 2009-5-30 23:36

都是经济危机惹的祸
作者: dlca    时间: 2009-5-30 23:36
支持LZ BS一下骗子
作者: 细引鬼    时间: 2009-5-30 23:39
我就曾经直接现金汇款交易  结果是个骗局   虽然是200大洋  但是心里非常不舒服  如果可以   我宁愿拿2000出来报复  这个是谁都不服气的
作者: rbnrbn    时间: 2009-5-30 23:44
真要找他 还不简单  楼主长了呢么大  难道不知道引蛇出洞这个方法吗?
作者: dunhill_hw    时间: 2009-5-30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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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rou    时间: 2009-5-31 00:17
商场门口有监视器的,看录像,上截图,直接曝光人脸~
作者: justku    时间: 2009-5-31 00:22
不立案,何来的拘留?另外提醒LZ,警察随时可以上内网按姓名查询身份证号吧,也可以按手机号码查询!很简单的事!别拿这2个钱的事去麻烦警察叔叔了!你错在当面交易为什么不当面检查一下呢,至少大概看一眼,烧焦那么 ...
yingwufei 发表于 2009-5-30 22:40

ts。只是个简单的民事纠纷。
作者: ahbbmike    时间: 2009-5-31 00:46
在上海这样的大陆门面城市,为了200元干这事,太有才了。这样的卖家一定要曝光,让大家欣赏一下他的丑恶嘴脸。
作者: ng4826736    时间: 2009-5-31 01:27
05年的id也被骗了    汗啊
作者: 小5.    时间: 2009-5-31 01:36
恩,你的方法是不错,不过似乎有点缺心眼儿要不就是骗子的亲戚,你想啊,你在骗子身上留下记号,这可是故意伤害罪,3年判你没有商量,你倒是支持楼主还是替骗子陷害楼主?
msdc168 发表于 2009-5-30 23:24

轻伤以下达不到刑事案件标准的 。。
作者: 好的很的很    时间: 2009-5-31 01:37
支个招吧
如果市局技侦科有熟人
只要手机号在用,可以定他的位置的..
作者: chenqw7    时间: 2009-5-31 01:48
一个教训
作者: tczm0205    时间: 2009-5-31 02:01
同情楼主~楼主出200样东西,GZer各取所需,在双方都满意的基础上每人+1元安慰下楼主~
呵呵~开个小玩笑~
关注中
作者: 327    时间: 2009-5-31 02:04
作为老乡要支持一下
作者: motofans    时间: 2009-5-31 02:21
楼主报警没用金额太小还不到刑事拘留抓到很快又出放来的建议直接人肉公布住址电话吗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QQ空间等发到天涯网
作者: workwork    时间: 2009-5-31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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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快乐    时间: 2009-5-31 07:40
支持楼主狂ppz
作者: tianlan    时间: 2009-5-31 08:04
恩,你的方法是不错,不过似乎有点缺心眼儿要不就是骗子的亲戚,你想啊,你在骗子身上留下记号,这可是故意伤害罪,3年判你没有商量,你倒是支持楼主还是替骗子陷害楼主?
msdc168 发表于 2009-5-30 23:24
以您的智商我很难同您解释,还是算了吧,呵呵
作者: huangshidi    时间: 2009-5-31 09:33
面交是最危险的行为
还是淘宝安全
作者: supertest    时间: 2009-5-31 09:43
支持楼主找PZ,既然卖家是二手商,可以到当地的二手配件市场找找。
现在的社会是怎么了?钱少就能不了了之?所以才会出现光天和日之下抢劫没人管,支持楼主用尽任何发放曝光PZ资料。
作者: xlongx    时间: 2009-5-31 09:45
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找到了可能被拘留;城市还是太大了,还是长沙这种小城市好,面交不怕你跑到哪去!
作者: lizhao80    时间: 2009-5-31 09:51
本帖最后由 lizhao80 于 2009-5-31 10:12 编辑

这个人,和他在一个Q群里的,他的淘宝店300多信用点了。平时他发言,也经常看的,他收别人硬盘,走支付宝,收到后都是MHDD检测的,然后压价。他卖硬盘出来,贴图是HDTUNE快速检测的。他在群里出东西,都没人要的。
作者: echrisyan    时间: 2009-5-3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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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93blue    时间: 2009-5-31 11:12
以后当面交易合个影,签个协议,按个手印。
yaojingdidi 发表于 2009-5-30 19:01


双方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作者: mayi2008    时间: 2009-5-31 12:46
面交是最危险的行为
还是淘宝安全
作者: ta51    时间: 2009-5-31 13:53
我再给此 管某 一次机会。打我电话。否则虽然只是200元。我是要代表所有网购被骗的人士的利益的。
钱要不回来没有关系,骗子是要被惩罚的。
linlin050 发表于 2009-5-30 18:55
我支持你.
作者: 宝贝你好帅    时间: 2009-5-31 13:55
我代表国际法院 关注此事···
作者: jpn    时间: 2009-5-31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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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巴格韦尔    时间: 2009-5-31 19:39
找到这人,然后狠K一顿,很解恨
作者: oran0000    时间: 2009-5-31 20:57
呵呵 支持lz找pz
不过 对lz的眼力怀疑 那么大的外伤 还是面交
不仔细看过就给钱他 lz多少也有点过失吧
作者: tiliren    时间: 2009-5-31 21:02
这个贴子那天看到了,还联系了想买,卖家说成色很新,之后自己有点事回来说东西被定了,真是幸运没碰到这种卖家
作者: tiliren    时间: 2009-5-31 21:04
谢谢lz pm提醒,这种事情,以后还是当面测试好.你既然已经确定外观无问题,就交易了.这卡到底是因为谁的因素导致损坏??????
金戈铁马 发表于 2009-5-30 19:07

上次收到个有问题的,卖家不肯退,淘宝说,要我去当时做检测,我靠 这年头买东西;一定要找信用好的,其他的什么也不信,其实淘宝有时候也管不过来
作者: lei_cocoon    时间: 2009-5-31 21:22
支持LZ一下,就是这种骗子把好好的网络环境都破坏了
作者: artemis    时间: 2009-5-31 21:34
支持lz~~
作者: lanerjin    时间: 2009-5-31 21:47
为了200元行骗,这年头良心真的狗吃掉了
作者: qdq    时间: 2009-6-1 09:08
揭发骗子人人有责!
继续等待下文。。。希望楼主继续报道
作者: linlin050    时间: 2009-6-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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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vgf8800    时间: 2009-6-1 10:00
我已经报案了,各位,不管立不立案,警察都会解决此事,不立案,他也要受到拘留调查。
证据我当然有,我和他交易的时候,我同事就在对面街等我。我们还有聊天记录。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找出管国辉的身份证号,一 ...
linlin050 发表于 2009-5-30 21:41

找个关系好的地方可以查啊
作者: 一生傲为东北人    时间: 2009-6-1 10:07
不至于,才200块钱,不够立案的!看来lz和周全是一样的人
金戈铁马 发表于 2009-5-30 18:56


你有几个200快钱,你赔给楼主就完了。还和周全一样的人,你比周全还还周全,你啥招不使啊。

自己想低价买不到的东西,也让别人生意做不成,。真的,你比周全还周全
作者: a8352735    时间: 2009-6-1 10:08
强烈要求楼主爆他妹妹PP
作者: a8352735    时间: 2009-6-1 10:10
强烈要求楼主爆他妹妹PP
作者: duke_navy    时间: 2009-6-1 13:04
哎呀,前次我还上海同城交易了一块自用主板给一兄弟,他倒是爽快的很,主板就喵了一眼,我还多次提醒他要多看看,还把应该注意的地方特地指出来,幸好自己的板子自己信心满满不会出问题,不然倒是有嫌疑啊.
作者: workwork    时间: 2009-6-1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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