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标题: 电源保修问题,大家来说说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gundamball    时间: 2009-7-1 19:25
搞这么多小动作只会让大家认为是GUN而已,既然是代理就大方点说嘛,又不犯法,
作者: God    时间: 2009-7-1 20:46
你还不如直接放购买链接~到底价格怎么样~能不能团购优惠~~等等受欢迎~
作者: ID2009    时间: 2009-7-2 11:54
LZ..是有点哪啥了..不过..你前开的关于保修的贴子...也不错啊...为什么又重新开呢....
作者: 猪流感    时间: 2009-7-2 12:15
LZ..我不知道怎么说啊.不过.我看懂你贴子的意思了...上面都是慕名其妙的回答...
我的电源是TT的...
是 一年保换..二年保修....总共三年....
作者: kikointhesky    时间: 2009-7-3 12:33
没地发帖,没人讨论按奈美了

91# 阿祥



从来没见过这么凶狠的斑竹,做为第三方我也没啥话说了,没有直接的恶意攻击但是明显在挑事。也难免商家开的BBS要是给自己弄得没活路确实说不过去。

从斑竹的意思来看陪审团的同学们应该已经知道了,涉及到利益问题的情况,阐述不利观点要被拍砖。



如果不是Travis 大 我想80%的人不知道安安美的做工,永远不了解。管他是不是真实呢,有图有真相。

花1000大洋买电源的玩家们追求的第一点不是什么卓越性能,也不是大厂不大厂,而是YY样子——inner brauty——个人完美主义。当然性能自然重要了。



我们要的不是一个 Travis
我们要的是很多  Travis

如果有拍砖的希望把砖上写上名字,发出你对舒康 ANTEC CM SS SST众多品牌电源内照和背板,无图无真相。
作者: 大眼仔    时间: 2009-7-3 12:52
顶一下
作者: stellaw    时间: 2009-7-3 14:36
保修?這是什麼東西?
我在村裡怎都沒聽過?
作者: FM971    时间: 2009-7-6 16:35
售后服务真的很重要,这是一个公司的信誉
作者: I7975    时间: 2009-7-7 10:49
be quite如果能做到5年换新,就把这里的一众厂商都打趴下了,我们用户肯定支持
前几楼都是厂商代表,楼主不必介意
anhuada 发表于 2009-7-7 10:04


好久没看到空上贴子了..具然有人说我是做广告的.呵呵..谢谢.楼上的支持.我不介意,如果我厂商代表.就是一个人送大家一个be-quiet电源..同志们要不要啊...
作者: I7975    时间: 2009-7-7 11:29
不可能的,厂商代表的特点就是扣门,忽悠人就不好了
anhuada 发表于 2009-7-7 10:56


我当然是忽悠你的了....哈哈.....
作者: 大眼仔    时间: 2009-7-7 12:32
刚进入市场就说保修多好没有意义的,东西的质量有问题,没有多久地方代理都撤退了,还谈什么保修。看看be-quiet代工厂全汉吧。行货就是要质量稳定,性能出色更好,性价比高才会长久,保修并不是主要的,有多少人打算用一个电源用5年,特别是那些买贵价电源的人,配件都不会用5年的。

无论工包不工包,有信用的商家,保修期内肯定会负责的,如果说工包保修比行货差,行货又能跟工包比价格不,只是说互有优势,如果工包也保几年,只卖行货8成价格,估计很多卖家都肯,只是消费者不接受而已。
作者: lon542    时间: 2009-7-7 19:11
保修当然是越长越好
能换新时间长更好
当然希望质量好永远不找售后是最好啊
作者: 紫夜星辰    时间: 2009-7-7 19:28
我记得是1年换。后面修或者拿的良品
作者: yudio    时间: 2009-7-10 14:57
刚进入市场就说保修多好没有意义的,东西的质量有问题,没有多久地方代理都撤退了,还谈什么保修。看看be-quiet代工厂全汉吧。行货就是要质量稳定,性能出色更好,性价比高才会长久,保修并不是主要的,有多少人打算 ...
大眼仔 发表于 2009-7-7 12:32



很好的觀念
但是接受的人不多
等出事情再來忙吧
作者: gundamball    时间: 2009-7-11 04:28
嗯,不错,我居然可以做厂商的代表了,我喜欢我的新职业
作者: I7975    时间: 2009-7-11 12:52
嗯,不错,我居然可以做厂商的代表了,我喜欢我的新职业
gundamball 发表于 2009-7-11 04:28


你是哪个厂的代表啊..




欢迎光临 POPPUR爱换 (https://we.poppur.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