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标题: 自讨没趣的帖子,封了吧。等淘宝官方解决。 [打印本页]

作者: windywlq    时间: 2010-1-9 23:09
标题: 自讨没趣的帖子,封了吧。等淘宝官方解决。
本帖最后由 windywlq 于 2010-1-10 21:52 编辑

朋友的劝说,加上我自己想了想。确实,在这里发帖是我自己自讨没趣。这里多是来挑东西的,自然会自觉不自觉的站到买家的立场上说话。

恩,那就算了,一切等淘宝裁定吧。呵呵,或许等淘宝裁定出来,还会有人叨叨这叨叨那的,但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就像你要交税,没有为什么要交,你只要交就对了,愿意抱怨也行,那就抱怨去呗。

一切等淘宝裁定后再说~
作者: lpsscratch    时间: 2010-1-9 23:24
开始纠结时间问题了!!好戏即将上演
作者: 81192    时间: 2010-1-9 23:29
哎。。。。无尽的爱死
作者: 追风的风    时间: 2010-1-9 23:30
只有一个问题。买家是多久给卖家实际上退货回来的??(就是买家啥时候给卖家发货的)
这个才是唯一标准,如果是买家收到货48小时外给卖家发的货,就是无理取闹::
但如果买家在收货48小时内发给了卖家,卖家又在这里发这个帖子的话,就是典型的JS了,拿买家在淘 宝上的失误来刁难人。
作者: cyj1984821    时间: 2010-1-9 23:34
两个帖子都看了。。。其实矛盾还是到底这个U能不能开。。。。
作者: chinesehyc    时间: 2010-1-9 23:40
俺要正式 俺要正式 那个家伙告诉俺说正式买东西就不要钱了~~
作者: nth2say    时间: 2010-1-10 00:19
这个不好说,围观把。
作者: windywlq    时间: 2010-1-10 00:23
这个不好说,围观把。
nth2say 发表于 2010-1-10 00:19



    朋友,这有什么不好说的?买卖协议明确,各个环节时间明确,都是显示买家违反了已经达成的买卖协议。 已经很明确了啊。
作者: 明泽来看看1    时间: 2010-1-10 00:36
说实话 一般TB页面上卖家那些条款 我基本都不看,看来以后要多多留意了。
作者: 冰之溪流    时间: 2010-1-10 00:41
所以说买卖不要用QQ,一定要用汪汪
可惜很多人都不听

我卖东西,都说了,用汪汪,不要QQ
有事情好说
要退货邮费AA
作者: windywlq    时间: 2010-1-10 00:49
说实话 一般TB页面上卖家那些条款 我基本都不看,看来以后要多多留意了。
明泽来看看1 发表于 2010-1-10 00:36



    我不是职业的卖家,淘宝页面和干净和明确,买卖协议在很明显的地方。买家不可能看不到也不可能不阅读这个买卖协议。
作者: Yao_water    时间: 2010-1-10 00:55
本帖最后由 Yao_water 于 2010-1-10 00:56 编辑

纠结时间干嘛,到底这个U能不能开?不能开换也就是了,转移话题,你卖的是包开,到底能不能开?

而且U带编号,不可能调包的。如果能开,你再卖就是,包开包L3的425现在怕卖不起价格?

还需要48小时退货么。如果不能开,你自己就首先违反了那个销售协议,48小时退货的协议就更加没用了
作者: windywlq    时间: 2010-1-10 01:20
纠结时间干嘛,到底这个U能不能开?不能开换也就是了,转移话题,你卖的是包开,到底能不能开?

而且U带 ...
Yao_water 发表于 2010-1-10 00:55



    交易发生前,已经将测试图片发到GZ交易帖子上并发送给买家了,这有什么好怀疑的?这是已成的事实。
我已经卖出去了,凭什么让我再卖第二次?我的时间不是钱?我的精力不是钱?

现在不是因为我的原因而导致交易无法继续正常进行,而是买家要违背买卖协议!


你在无理取闹。
能不能开不是你说的算。
退一万步讲,不能开的话,48小时不足够买家点一下“退款”?
作者: Yao_water    时间: 2010-1-10 01:21
交易发生前,已经将测试图片发到GZ交易帖子上并发送给买家了,这有什么好怀疑的?这是已成的事实 ...
windywlq 发表于 2010-1-10 01:20



    的确不是我说了算,但也不是你说了算 。  你说能开就能开阿?

上个测试证据那么难,还有时间来gz打口水仗……
作者: windywlq    时间: 2010-1-10 01:22
的确不是我说了算,但也不是你说了算 。  你说能开就能开阿?

上个测试证据那么难,还有时间来 ...
Yao_water 发表于 2010-1-10 01:21



    你说话有点逻辑行不行?
现在U都不在我的手里,我拿什么给你再测试??????????
作者: 安平    时间: 2010-1-10 01:26
恩,楼上说的有些道理,协议是建立在买家买到的东西是卖家承诺之内的,货不对板,协议自然是废的了
作者: morfell    时间: 2010-1-10 03: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tpglxy    时间: 2010-1-10 08:20
楼主,你别以为taobao肯定会站在你那里。
现在货你拒收了,你已经存在一定的过错了。
taobao也要讲证据,同时部分偏向买家,双方即使有些约定也要在taobao的流程下(在自动放款前提出的退款或者退货要求都视为有效),况且买家已经按照退货流程发货给你了,而你以48小时(似乎是QQ约定,qq交谈约定只能作为辅助证据,没有旺旺的聊天记录强,甚至可以说qq聊天证据几乎无效)为由拒收已经存在过错了。

况且,即使你有道理,你这个过程也不见得不浪费你的精力和时间。
taobao首次退货(款)争议起码要15天(且taobao小二不介入),然后买家可以更改退货(款)的部分要求继续要求退货(款),接下来可以申请taobao小二介入,然后是举证期,虽然taobao说是2-3天,但实际这个过程较长,且有可能你要多次致电taobao客服,一来二去的要1个多月时间甚至更久。且按照我前面说的,你的所谓时间和你的图等证据对taobao来说不算很有说服力的证据,故taobao是否将货款划入你账户还是未知之数。

所以……

还有一般双方约定多少小时的,都是以收到货(快递单签收)后的00:00分算起的。
作者: 禁止访问    时间: 2010-1-10 09:34
楼主,你别以为taobao肯定会站在你那里。
现在货你拒收了,你已经存在一定的过错了。
taobao也要讲证据, ...
mtpglxy 发表于 2010-1-10 08:20


思路清晰,有条理,有根有据有说服力。。。膜拜一下。。。
作者: wang_black    时间: 2010-1-10 11:56
网上卖U存在一定风险,其实楼主应该在收到退货的时候当面验看一下是不是原物,不是原物,或者有损坏。拍个照,DV一下,然后划掉名字拒收,有理有据。

如果是原样返回的无其他问题,那么就应该签收就算了,你这个U其实挺好卖的,让买家承担来回运费,你也没啥损失,这样弄出纠纷来,精力和时间比你卖东西损失还大。
作者: xiaoenpan    时间: 2010-1-10 12:08
楼主,你别以为taobao肯定会站在你那里。
现在货你拒收了,你已经存在一定的过错了。
taobao也要讲证据, ...
mtpglxy 发表于 2010-1-10 08:20

你这话就是白说 兄弟 他还以为自己多有道理呢 多有权利呢 还什么协议是平等自愿的 人家淘宝都没有这个规定 干嘛他搞出来这样的规定 明天我根据宪法的精神 制定个法律行吗?整个一脑残 自私自利
作者: windywlq    时间: 2010-1-10 12:22
你这话就是白说 兄弟 他还以为自己多有道理呢 多有权利呢 还什么协议是平等自愿的 人家淘宝都没有这个规定 ...
xiaoenpan 发表于 2010-1-10 12:08



    是你脑残还是别人脑残?协议都是人制定出来的,不是先天就存在的。况且买家都同意了这个协议,还轮到你在这里说三道四?淘宝哪条规定不允许买卖双方自己协商制定相应的销售协议了? 要么你就把规定找出来,要么就别在这里胡说八道!自己什么都不懂,还在这里化妆有文化的,来指点江山。
作者: 明泽来看看1    时间: 2010-1-10 12:25
退回的货,LZ都不敢签收,,,,,  LZ心里有鬼啊,能怕什么纠纷啊,还怕给你发回个苹果啊????当快递面验货就是了。这样的卖家,幸好我没遇到过!!!!!!!!!
作者: windywlq    时间: 2010-1-10 12:53
本帖最后由 windywlq 于 2010-1-10 13:14 编辑
退回的货,LZ都不敢签收,,,,,  LZ心里有鬼啊,能怕什么纠纷啊,还怕给你发回个苹果啊????当快递面验货就是了 ...
明泽来看看1 发表于 2010-1-10 12:25



    你要明白一点!我不签收,是对买家负责!原因是什么,我不说明了,有过退货经历的都知道原因。
你不明白就不要在这里乱说话!你愿意自己糊涂,那你就自己糊涂下去吧。
作者: qdq    时间: 2010-1-10 12:58
俺也觉得楼主心里有鬼!
俺老人家最厌恶的就是交易后编辑掉原始交易帖子
不是心虚你就不要编辑掉!
作者: 35918    时间: 2010-1-10 13:08
LZ不厚道。。。。。。能开就是能开。狡辩。/
作者: qdq    时间: 2010-1-10 13:09
曾经发过贴
[交易问题] 交易后编辑掉原交易帖,对此你如何看?
http://we.pcinlife.com/thread-1244511-1-1.html
作者: windywlq    时间: 2010-1-10 13:10
俺也觉得楼主心里有鬼!
俺老人家最厌恶的就是交易后编辑掉原始交易帖子
不是心虚你就不要编辑掉!
qdq 发表于 2010-1-10 12:58



    你怎么只站在买家的角度看问题? 作为买家,就不会自己在交易前截图么?  不要把责任都推给卖家!   卖掉都系后封贴,难道有错误?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10-1-10 13:10
发这贴一点用都没有,不如上门理论更好!也不时很远!
作者: lacusclyne    时间: 2010-1-10 13:12
回复 1# windywlq JS就不要出来自曝了。人家不是商家,是普通用户,不懂操作是正常。买之前如果你包开核包稳定,事实到手之后却不能。买家也和你联系了,你也答应给退货。就算超过所谓规定的48小时,也应该给退。这种不是理由,而且确实有发货了应为忙没有到TB上确认发货状态的情况。你所谓的不签收是为买家好更加搞笑,貌似买家帖子里说已经电话问过你答应退货了。那发货给你有什么不对???没告知你是什么东西??这种理由你都敢拿出来。。你当快递员的面拆封,看如果不是U。马上电话咨询卖家并拒签,有什么问题?借口要找像样点的。。
作者: qdq    时间: 2010-1-10 13:15
当然有错误,典型的毁尸灭迹!
在这类型的纠纷,即使卖家没错,但如果交易后卖家编辑掉原交易帖,俺都会坚定不移的站在买家这方!
作者: windywlq    时间: 2010-1-10 13:21
本帖最后由 windywlq 于 2010-1-10 13:26 编辑
回复  windywlq JS就不要出来自曝了。人家不是商家,是普通用户,不懂操作是正常。买之前如果你包开核包稳定 ...
lacusclyne 发表于 2010-1-10 13:12



    你怎么就那么确定U不能开核?你为什么不站在卖家的角度上说买家故意说U不能开?你站的立场要公平,不要有倾向性才对。
    买家发货之前没有告诉我他要发快递,更没有告诉我发的是什么东西,我签收了也是白签。(原因你不明白,那你就糊涂一辈子吧)
     买家违反了买卖协议,凭什么让我来迁就买家?买家是普通用户,我也是普通用户!我又不是职业商人。淘宝交易一共出了3个东西,一个720,一个425,一个内存,都是我自己闲置的东西,你又凭什么扣一个JS的帽子给我?说话请负责任,谢谢。
作者: windywlq    时间: 2010-1-10 13:25
曾经发过贴
[交易问题] 交易后编辑掉原交易帖,对此你如何看?
qdq 发表于 2010-1-10 13:09



    这是你自己的个人观点,别人可以借鉴但不是必须遵守。相反,交易完封贴是所有交易论坛形成的一种默契。  你的观点没有错,但想改变这种默契,你自己的力量太小了。  不要把你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 lacusclyne    时间: 2010-1-10 13:44
回复 33# windywlq 就算不是,也只能说你很有JS的潜质。OK,我在原买家帖子里面看到说是给过你电话,你答应给退了?有没有这回事,只是后来你说超过了48小时时限所以又不给退了。有的话不用说那么多了,只能说你RP不行。大家自己心里有数。
作者: 勇创新高    时间: 2010-1-10 13: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芈瓿    时间: 2010-1-10 14:40
等着看结果,和平解决
作者: cyqd2000    时间: 2010-1-10 14: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iaoenpan    时间: 2010-1-10 15:22
早就说了 也许LZ会赢 但他失去了一样东西 那就是厚道 该拉黑名单就拉吧 天天碰到这样的人 这日子没法过了
作者: jshagxf    时间: 2010-1-10 18:30
怎么看我都同情买家,别的不说了,
作者: lili329    时间: 2010-1-10 18:41
同情买家,楼主不厚道啊,扯淡什么48小时,拷
作者: Yao_water    时间: 2010-1-10 19:18
你怎么就那么确定U不能开核?你为什么不站在卖家的角度上说买家故意说U不能开?你站的立场要公平 ...
windywlq 发表于 2010-1-10 13:21



你老是说买家违反买卖协议, 你定的所谓买卖协议首先建立在U能开核的前提下。 U能不能开核现在是未知数。

要不公布CPU编号,找gz有信誉的来测试,如果能开,买家负担所有费用, 不能开卖家负担费用+退货。


其次,你扯这些细枝末节,咬文嚼字在gz打打口水仗还可以,淘宝可不管……
作者: whg2006    时间: 2010-1-10 19:35
杯具发生了
作者: beatusa911    时间: 2010-1-10 20:33
年终大戏就是好看。
作者: hpapple    时间: 2010-1-10 20:40
帮买家顶顶
作者: xbox23    时间: 2010-1-10 21:41
晕,,,来电诚信好不好··
作者: 勇创新高    时间: 2010-1-10 22: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Z-NEW    时间: 2010-1-10 22:38
说到要做到,做不到,就不要说,,,,,,,,,,,,,,,,,,,,,,,,,,,,,,,,诚信!!!
作者: needforgold    时间: 2010-1-10 22:53
包到手好是最基本的原则
作者: cyqd2000    时间: 2010-1-10 23: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ao_water    时间: 2010-1-11 01:01
最好直接公布JS个人信息, 列入gz黑名单
作者: qytommy    时间: 2010-1-11 06:21
记得哥去年还是前年出了个9600GT.....买家收到后说玩什么什么游戏花屏什么之类的.....出的时候说明有什么不满意包退的...那就退呗....拿回来后..测试了一下..没花屏啊...不过安全起见...还是拿回去保...结果换了个新的回来...重新出掉了......
奉劝LZ别为了区区几百块....丢了最重要的东西.........诚信....
作者: workwork    时间: 2010-1-11 07: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qdq    时间: 2010-1-11 11:11
朋友的劝说,加上我自己想了想。确实,在这里发帖是我自己自讨没趣。这里多是来挑东西的,自然会自觉不自觉的站到买家的立场上说话。

恩,那就算了,一切等淘宝裁定吧。呵呵,或许等淘宝裁定出来,还会有人叨叨这叨叨那的,但一切都没有意义了。就像你要交税,没有为什么要交,你只要交就对了,愿意抱怨也行,那就抱怨去呗。


一切等淘宝裁定后再说~windywlq 发表于 2010-1-9 23:09

凡事讲理,很明显这次纠纷楼主并不占理
作者: mtpglxy    时间: 2010-1-11 11:31
我无从分析买卖家的恶意或者想法。

但是有这种纠纷对双方都没好处。我觉得如果买家支付运费,而卖家收到货后能点亮且编号和原来的一致,那卖家不妨接受下。否则拖起来很难说了
作者: sky1976    时间: 2010-1-12 10:25
卖家虽然是js,倒也还没傻到家,毁尸灭迹是强项啊




欢迎光临 POPPUR爱换 (https://we.poppur.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