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标题:
已经和买家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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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蒙太拿
时间:
2010-4-8 14:42
标题:
已经和买家说好
本帖最后由 蒙太拿 于 2010-4-9 14:12 编辑
有关第一笔和第四笔交易,已经和买家说好,现在我正在找工作.在一个公司打杂的,还不知道应品能不能成功,如果成功了,可能回分期把钱还给两个买家
作者:
bucda
时间:
2010-4-8 14:45
本帖最后由 bucda 于 2010-4-9 14:59 编辑
难道是沙发?
此帖必火,先占位子
果然火了,预祝此事圆满解决!
作者:
xyzcjb
时间:
2010-4-8 14:47
这个。。。。。。。
作者:
dark77
时间:
2010-4-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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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ustinxp
时间:
2010-4-8 14:48
楼主 重新做人了?
作者:
adda
时间:
2010-4-8 14:49
楼主还是厚道,敢于勇敢的站出来
作者:
lingorange
时间:
2010-4-8 14:49
本帖最后由 lingorange 于 2010-4-8 14:51 编辑
自白帖?是交易本人吗?如果真心认错,还是值得原谅的,调解下,赔偿损失吧,这样做人才能理直气壮
关注期间,大家看看笑话吧!缓解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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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jtz2003
时间:
2010-4-8 14:49
.......道歉解决不了所有问题
作者:
人生老城
时间:
2010-4-8 14:50
此帖必火,先占位子
作者:
hlhgw
时间:
2010-4-8 14:50
???????????????????????????
作者:
wangzhonghan
时间:
2010-4-8 14:52
这个帖子比较邪恶,同城交易我遵循一个原则,一定要当面测试,测试好后出门不保
作者:
Z-TEK
时间:
2010-4-8 14:52
这个,好像以前你提过了吧?
作者:
我老实人
时间:
2010-4-8 14:52
不容易啊,顶下吧
作者:
luke66
时间:
2010-4-8 14:52
楼主能站出来说句话,还算是良心未泯,真的是生活所迫的话,建议想点别的正当的办法,天无绝人之路的~!~!
作者:
我老实人
时间:
2010-4-8 14:52
不容易啊,顶下吧
作者:
清心寡欲
时间:
2010-4-8 14:52
阅~~~~~~
作者:
寂寞狂人
时间:
2010-4-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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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koo
时间:
2010-4-8 14:53
占个位子看看
作者:
zsjyll
时间:
2010-4-8 14:54
这帖一定会火,留名留名,呵呵,如果是我,不知有这样的勇气不
作者:
天命星
时间:
2010-4-8 14:54
此贴顶顶。。。。
作者:
iBruce
时间:
2010-4-8 14:55
这个帖子必火 先马克一下
作者:
台州智慧
时间:
2010-4-8 14:56
浪子回头金不换啊。恭喜楼主能悬崖勒马。知错就改,还是个好同志嘛。
作者:
黑珍珠
时间:
2010-4-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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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w7702
时间:
2010-4-8 14:56
学习-ing
作者:
dark77
时间:
2010-4-8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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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lsheng
时间:
2010-4-8 14:57
潜力十足,疯狂围观
作者:
popsos2000
时间:
2010-4-8 14:57
敢承认自己的错误还不算是个坏人
作者:
hehehe21
时间:
2010-4-8 14:58
绑顶了!
作者:
chenschao1976
时间:
2010-4-8 14:58
这帖一定会火,留名留名,呵呵,如果是我,不知有这样的勇气不,不过我绝对不会干出象楼这样的事出来的。
作者:
m0nkey
时间:
2010-4-8 14:59
看来lz还有救,期待另外几个当事人进来现身说法
作者:
cp655857
时间:
2010-4-8 15:00
买东西的时候 一向都不往坏的方面想.... 但是货出问题了.
我想法就多了.....
作者:
neucub
时间:
2010-4-8 15:00
我艹。站位啊
作者:
58101296
时间:
2010-4-8 15:00
顶一下~~~~~~~~~~~~~~
作者:
huangshidi
时间:
2010-4-8 15:00
lz你的id是不是被盗了?
作者:
蓝网科技
时间:
2010-4-8 15:01
佩服LZ的勇气,敢做敢当,能把事后处理好,还是值得原谅
作者:
undead_mage
时间:
2010-4-8 15:02
嗯 我也认为浪子回头金不换哈
勇敢站出来很不错的!
不过 交易1的买家拆掉散热弄掉标签是不对。。。
作者:
AggressiveZone
时间:
2010-4-8 15:02
浪子回头 给予支持
作者:
KingKK
时间:
2010-4-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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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uto
时间:
2010-4-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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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s1103
时间:
2010-4-8 15:05
知错能改就是好样的!
作者:
12400908
时间:
2010-4-8 15:05
顶起来~!!!!!!!!!!!!!!!!!
作者:
neogqf
时间:
2010-4-8 15:05
前排支持认错帖
作者:
sufengziye
时间:
2010-4-8 15:09
同城支持LZ
作者:
kaneshiro
时间:
2010-4-8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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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ngisyang
时间:
2010-4-8 15:10
强帖留名~~~~~~~
作者:
饭\'饭
时间:
2010-4-8 15:11
真正有担当的人应该当面出去给人道个歉!而不是在这里发篇软文承认一切就觉得不再需受良心责备了!人嘛!敢做就敢担,担者就是必须直接单面跟人道歉说清楚!毕竟或多或少你也给人造成了困扰不是!?
也不必要说你就是重新做人,土点这就是知错能改,谁能没有做错过事的时候呢!?难道每次做错改过来就那么严重说是重新做人了?
作者:
RiYaYaDe
时间:
2010-4-8 15:13
这么狠?被爆了才出来的?
作者:
irvinexeon
时间:
2010-4-8 15:13
很少顶贴,楼主这贴不顶不行
作者:
gdfsdyh
时间:
2010-4-8 15:17
唉,不知点说好了。。。。
作者:
billygao
时间:
2010-4-8 15:18
我也在太平洋二手看到啦,楼主还真能站出来,算是条汉子~!希望事情能完全解决吧``继续围观~~~~~~~!!!!!!!!!!!!!!!!!!!!!
作者:
maomao0035
时间:
2010-4-8 15:23
恩`帮顶了`!!!
作者:
fjh2688
时间:
2010-4-8 15:24
此贴必火···········
作者:
zsjyll
时间:
2010-4-8 15:25
我又来留个名,哈哈
作者:
去年的烟花
时间:
2010-4-8 15:26
不管咋地,能把事情说清楚也算也有个交代
作者:
光明战士
时间:
2010-4-8 15:27
强贴留名哦
作者:
wangzipi
时间:
2010-4-8 15:28
留名 此帖应该会火
作者:
mayday1234
时间:
2010-4-8 15:28
此帖必火
作者:
zshamo
时间:
2010-4-8 15:29
同城交易坚持一个原则:货物面交,资金TB
作者:
panglei
时间:
2010-4-8 15:30
强帖留名
作者:
qilingwang
时间:
2010-4-8 15:35
大家要从中吸取教训啊
作者:
ZCX
时间:
2010-4-8 15:36
本帖最后由 ZCX 于 2010-4-8 15:40 编辑
深圳这地方是这样,一失足成千古恨!
对很多人来说深圳=深渊,还好楼主及时回头,有朝一日定能弥补消除今时的过错!
没啥好说的,知耻近乎勇,楼主我挺你!
作者:
jiaxi411
时间:
2010-4-8 15:36
本帖最后由 jiaxi411 于 2010-4-8 17:22 编辑
这样... ,,,
作者:
leorex
时间:
2010-4-8 15:37
楼主能站出来说句话,还算是良心未泯,真的是生活所迫的话,建议想点别的正当的办法,天无绝人之路的~!~!
作者:
2523664044
时间:
2010-4-8 15:40
路过~承认就好~~~~~~~~~
作者:
wtt715
时间:
2010-4-8 15:42
你们面交都不测试的吗? 想起以前的一件事情来 02年我在绍兴上大学 网上发了一贴卖6.4G的昆腾火球硬盘 当时一对父子从杭州过来买,在一家电脑店测了个半天;
作者:
ITCA
时间:
2010-4-8 15:43
同城交易,测好走人,有问题出门不认,交钱不反悔是基本原则
作者:
lb0921
时间:
2010-4-8 15:46
楼主能站出来说句话,还算是良心未泯,真的是生活所迫的话,建议想点别的正当的办法,天无绝人之路的~!~!
luke66 发表于 2010-4-8 14:52
祝楼主好运~~~~~~~~
作者:
mayday1234
时间:
2010-4-8 15:48
此帖必火
作者:
zpk167
时间:
2010-4-8 15:53
同城交易怕怕
作者:
lotto002
时间:
2010-4-8 15:53
对此事了解不深
仅从表面上看
LZ能承认和反省自己的过错难能可贵,甚至值得赞扬
因为生活所迫暂时选择了自利的手段事后能够及时反省尽力补救就,说明并没有为了自利而放弃自我
作者:
七星狂客
时间:
2010-4-8 15:55
顶之……………………
作者:
liling99
时间:
2010-4-8 15:56
面交不好
作者:
81192
时间:
2010-4-8 15:57
看看 承认错误了 那就看以后的行动了
作者:
chuyongjun1978
时间:
2010-4-8 15:57
楼主能站出来说句话,还算是良心未泯,真的是生活所迫的话,建议想点别的正当的办法,天无绝人之路的~!~!
作者:
pp70145
时间:
2010-4-8 15:58
人都有困难的时候
作者:
nbk_LXu
时间:
2010-4-8 16:00
汗一下。。。峰回路转啊。。。。
混GZ这么多年,纠纷不知见过多少,不过敢站出来的还就见LZ一个,算是良心未泯吧,可能真是被逼急了,大家说什么不重要,关键是要获得受害者的原谅
一个人在外打拼确实不容易,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但这不能成为作恶的理由,走错一步后患无穷,一定要慎之又慎,愿LZ能顺利解决生计问题。。。
PS:面交一定要当场测试,车站之类的等同于先款
作者:
ghomchee
时间:
2010-4-8 16:03
呵呵 从来都淘宝的路过
作者:
老温WKK
时间:
2010-4-8 16:08
楼主至少还是敢站出来,比很多JS强多了。
作者:
kglceo
时间:
2010-4-8 16:11
骗人的 迟早要还的
作者:
qxdpcih
时间:
2010-4-8 16:14
LZ站出来说清楚了 这一点很好啊 其他看和买家之间具体协商吧
作者:
luqg1122
时间:
2010-4-8 16:16
和个人交易凭良心和商人交易凭技术
作者:
thunderous_7
时间:
2010-4-8 16:25
敢于站处理承认错误和公开道歉,还是好同志的。希望大家以后交易都谨慎吧
作者:
易水寒楚
时间:
2010-4-8 16:28
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作者:
luoler
时间:
2010-4-8 16:31
如果真心认错,还是值得原谅的,调解下,赔偿损失吧
作者:
lmnqqy
时间:
2010-4-8 16:33
这个能站出来还是不错的。。。。
顶一下,
围观,我觉得深圳这里还是很多不错的 坛友的。
曾经一位在我需要亮机卡时候送给一片,
需要E45挡板时候也白送我一片。
作者:
yaten
时间:
2010-4-8 16:36
哟哟!真人真事哦!
作者:
huangshidi
时间:
2010-4-8 16:40
面交第一想到的就是颜射
作者:
邓少花
时间:
2010-4-8 16:42
不是个坏人
作者:
75983122
时间:
2010-4-8 16:43
知错能改是好的。
作者:
rush
时间:
2010-4-8 16:45
只能观望
作者:
chdongsh
时间:
2010-4-8 16:48
奉劝大家不要同城交易,就是真交易也要通过淘宝。否则 后果难料,毕竟是二手。
作者:
黑珍珠
时间:
2010-4-8 16: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JW
时间:
2010-4-8 16:53
不知道该怎么说。
作者:
mafeng1989
时间:
2010-4-8 16:56
重新做人!还算有救
作者:
yqlfree
时间:
2010-4-8 16:58
不就事情发表意见,自有公论。下一步还要看LZ实际表现。
任何人都有极端困难的时候,去偷去抢去骗我觉得都有可以理解的一面,但是要及时纠正,适时收手,否则会在这条不归路上死无葬身之地。
PS:LZ你不会是ID被人盗了吧,上来发了这些,如果不是请再次现身吧
作者:
super656
时间:
2010-4-8 17:06
帮顶了..........................
作者:
黑珍珠
时间:
2010-4-8 17: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射九日
时间:
2010-4-8 17:10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们不能奢望一生都不犯错,但只求有一颗改过的心。
作者:
jabsnake
时间:
2010-4-8 17:13
貌似炒作嫌疑。
作者:
hjj398
时间:
2010-4-8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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