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标题:
卖东西的哥们注意这个家伙:mhklcl,侃价不成就恶意给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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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kawen
时间:
2010-8-30 13:17
标题:
卖东西的哥们注意这个家伙:mhklcl,侃价不成就恶意给差评。
本帖最后由 goodkawen 于 2010-9-2 13:02 编辑
(北京出自用盒包 X3 425,应大家要求,刀了 ,400包快。
http://we.pcinlife.com/thread-1493156-1-1.html
)
这是之前卖U的帖子。
mhklcl,21号加我QQ聊的,要买我的U。当天拍了没付款,说第二天付,记过晚上问他,他说不要了,还侃价,说380就要。
我没卖,就给关闭交易了。然后接着两天旺旺上一直问,最后400就卖给他了。结果,这哥们收到货挑这挑那,说不能开核,不能超频,
还以没有散热器,有划痕为理由在淘宝上给我一个差评。
提醒卖东西的哥们,一定注意这个极品买家:
GZ ID:
mhklcl,
QQ:
简.爱 85794987,
旺旺 ID
:
ssdndx
姓名
:XXX
地址:
XXX
手机号
:
XXX
[attach]1368847[/attach]这人在我帖子里的留言。
[attach]1368848[/attach]这人在其他帖子里留的QQ号。
[attach]1368849[/attach]旺旺上给我的差评。
[attach]1368845[/attach]QQ和他的聊天记录,发淘宝链接的时候就已经说散热器没有了。
[attach]1368846[/attach]QQ和他的聊天记录。
[attach]1368850[/attach]旺旺聊天记录,不付款还来这侃价。
作者:
goodkawen
时间:
2010-8-30 13:18
本帖最后由 goodkawen 于 2010-8-30 13:20 编辑
很极品的家伙!~ 旺旺聊天时候,截了QQ聊天记录的图,还不承认是自己。
作者:
yy29
时间:
2010-8-30 16:08
杯具。看看。
作者:
KAYER
时间:
2010-8-30 16: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彩虹天堂
时间:
2010-8-30 16:54
垃 圾太多了。 LZ引以为戒吧。
作者:
zhdick
时间:
2010-8-30 17:25
楼主一定要问候他全家
作者:
神族首领
时间:
2010-8-30 17:40
碰上买家特别墨迹得就不要卖了,一般都有杯具。
作者:
goodkawen
时间:
2010-8-30 17:50
谢谢大家的支持,大家交易的时候也要注意这人。
作者:
milan_kaka
时间:
2010-8-30 19:33
买前墨迹还可以不卖,买后跟你墨迹才是杯具
作者:
leeyuanxun
时间:
2010-8-30 22:44
进来围观下小人~~
作者:
mrzsz
时间:
2010-8-31 00:10
围观小人~~
作者:
xiaoenpan
时间:
2010-8-31 02:07
所以我支持QQ砍价拉黑 帖子里YY下就算
作者:
nxdsystem
时间:
2010-9-1 12:24
QQ里谈价格我一律不加的嘿嘿 问我QQ的我都说没有
作者:
Readon
时间:
2010-9-2 00:46
垃 圾 楼主节哀 前两天也是一个死讲价的买家给了我个中评 理由莫须有 我曰
作者:
Coolernet
时间:
2010-9-2 09:03
BS这种买家~~ 为了点点钱就死皮赖脸的不认账~
作者:
zhen179
时间:
2010-9-2 09:11
一般像这样的情况是对事不对人,不宜将对方的私人信息抖露出来,公布众所周知的东西就可以了~~~ 对方使自己不悦,这可以理解,但是,不该做的还是要加以克制哦~~~
作者:
nokia5310
时间:
2010-9-2 09:41
版主的评论很中肯,对事不对人
作者:
island1204
时间:
2010-9-2 11:44
这家伙吃太饱了, 价钱合适就买 不合适就换家买咯,讨价还价这么长时间。 **进水了 这么点钱 花这么多时间早赚几十倍回来了
作者:
xiameng1314
时间:
2010-9-2 11:48
遇到这种默默唧唧的人就不应该出给他
作者:
goodkawen
时间:
2010-9-2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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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zhen179
谢谢版主支持~! 版主说的 我注意,下不为例。
本来我没想公布这人太多信息,只是他在差评中提到GZ,还说GZ上的朋友别买我的东西。
这人太卑劣了。
我这才公布的。让大家看个仔细,到底是谁的错。
作者:
zhen179
时间:
2010-9-2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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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goodkawen
淘宝网上的买卖,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产生了矛盾就将对方的提供的信息全部公开,这肯定是不对的,试问这样今后谁还敢从您这进东西,再大的事情,也不能这么做,这是最起码的作为商家的准则,下家是相信您,在跟您打交道的同时,把自己的所有信息都递交给了您~~~ 他就是再坏,犯了法,也是将它交给公安部门处理,作为上家是没有权利把他的非公开信息放在网页上,让大家看,这么做是不可以的~~~
作者:
goodkawen
时间:
2010-9-2 13:00
好的,版主说的我注意,把他的个人消息 删掉。
作者:
goodkawen
时间:
2010-9-2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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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zhen179
好的,版主说的我注意,把他的个人消息 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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