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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Rambus单挑半导体行业 USITC正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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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酷故我在
时间:
2010-12-30 18:46
标题:
Rambus单挑半导体行业 USITC正式立案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今天正式立案,开始调查Rambus对三十几家半导体芯片厂商的专利侵权诉讼,这也是Rambus炮火最密集的一次。
Rambus一个月前在USITC、加州北区美国地方法院同时提出大规模起诉,炮口对准了博通、飞思卡尔、LSI、联发科、NVIDIA、意法半导体等众多半导体行业巨头,理由依然还是自己的大量专利技术受到侵犯。
根据公报,USITC经过投票后决定根据《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启动著名的“337条款”调查,以决定是否按照Rambus的请求对被告发出排除令和停止令。
受调查的企业包括:美国飞思卡尔半导体、美国博通、美国LSI、台湾联发科、美国NVIDIA、瑞士意法半导体、美国意法半导体、台湾华硕、美国华硕、英国Audio Partnership PLC、美国映泰、台湾映泰、美国思科、台湾精英、美国EVGA、香港影驰、美国佳明国际、美国G.B.T.、台湾技嘉、美国Gracom Technologies、美国惠普、美国日立环球存储、美国捷登、台湾捷登、台湾微星、美国微星、美国摩托罗拉、美国Oppo Digital、台湾同德、香港松景、美国希捷、台湾旌宇、香港索泰、美国索泰。
按照惯例,USITC将在调查启动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时间。
作者:
nom8393
时间:
2010-12-30 18:49
标题:
讼棍Rambus力战几乎整个半导体业!错的是世界啊,混蛋!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今天正式立案,开始调查Rambus对三十几家半导体芯片厂商的专利侵权诉讼,这也是Rambus炮火最密集的一次。
Rambus一个月前在USITC、加州北区美国地方法院同时提出大规模起诉
,炮口对准了博通、飞思卡尔、LSI、联发科、NVIDIA、意法半导体等众多半导体行业巨头,理由依然还是自己的大量专利技术受到侵犯。
根据公报
,USITC经过投票后决定根据《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启动著名的“337条款”调查,以决定是否按照Rambus的请求对被告发出排除令和停止令。
受调查的企业包括:
美国飞思卡尔半导体、美国博通、美国LSI、台湾联发科、美国NVIDIA、瑞士意法半导体、美国意法半导体、台湾华硕、美国华硕、英国Audio Partnership PLC、美国映泰、台湾映泰、美国思科、台湾精英、美国EVGA、香港影驰、美国佳明国际、美国G.B.T.、台湾技嘉、美国Gracom Technologies、美国惠普、美国日立环球存储、美国捷登、台湾捷登、台湾微星、美国微星、美国摩托罗拉、美国Oppo Digital、台湾同德、香港松景、美国希捷、台湾旌宇、香港索泰、美国索泰。
按照惯例,USITC将在调查启动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时间。
作者:
想吃猫的鱼
时间:
2010-12-30 18:51
神马都是浮云,唯有赔偿金是真。
作者:
天迹流云
时间:
2010-12-30 18:57
那个公司现在还安在?
作者:
Enio
时间:
2010-12-30 19:07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养着这么久不告就等长肥了再来
作者:
gentsung
时间:
2010-12-3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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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ckissy
时间:
2010-12-30 19:38
RAMBUS里面估计都是研究法律的
作者:
coollab
时间:
2010-12-30 19:44
rumbus所有的部门中,法务部是最强大的
作者:
Sirlion
时间:
2010-12-30 19:44
美国华硕 台湾华硕……起诉的有区别么?其他同
作者:
EveningRain
时间:
2010-12-30 20:40
本帖最后由 EveningRain 于 2010-12-30 20:42 编辑
有什么工程师啊,我看全是律师,前一阵新闻是rambus购买了大量的led相关专利。我看现在就是购买专利,然后开始准备打官司
现在论坛也太严格了,本来想绕过屏蔽词,结果论坛把我前面打的内容全清空了,太过了吧
作者:
380
时间:
2010-12-30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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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M
时间:
2010-12-30 20:52
rambus...
我怀疑他就是专利金想疯了,他的产品才那么失败的........
作者:
potomac
时间:
2010-12-30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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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oki
时间:
2010-12-30 21:04
雖然過分,不過不管用什麼手段,專利確實在他們手上,最近估計是缺錢了.我們中國就很大度,當年各種nb瓷器的技術,外國遊客隨便參觀拍照甚至學習,share麼我們還是很領先的
作者:
spring62
时间:
2010-12-30 21:06
Rambus估计是员工只剩下律师没有工程师了吧……
作者:
EveningRain
时间:
2010-12-30 21:24
potomac 发表于 2010-12-30 20:53
还好没去搞AMD。
amd已经交过保护费了
作者:
amon
时间:
2010-12-30 21:45
HP都上榜了,不知道是虾米理由
作者:
punk100
时间:
2010-12-30 22:31
rambus创造新的产业模式。标准--法律---大棒---赔偿!估计rambus看了一下财务报表,然后说就这些公司!**这种货,虽然交过保护费,但是只要他赚钱,一样可以告!
作者:
kdua
时间:
2010-12-30 22:33
不知你们在想什么...在哥看来,这是美国司法公正的象征,如果真是他的专利,自然要付钱
作者:
iamspy
时间:
2010-12-30 22:35
真不明白,当初RAMBUS咋会在最后关头翻盘,专利被承认了呢。这可是SDRAM底层数据通信啊,绕不过去的。只要是SDRAM就肯定侵权,绕过去的也就不是SDRAM,只可能是“ASDRAM”了。SDRAM至少要发展到DDR4-SDRAM。在米国这个“法制国家”,你们这些只要和SDRAM打交道的,还是老实交专利费吧。这点,INTEL和AMD还是明智的,和RAMBUS的合同签的还是实在之举。其实最后还是要付的。
作者:
kinno
时间:
2010-12-30 23:06
这个公司打官司运营了好多年了吧
作者:
Viperknight
时间:
2010-12-30 23:25
SDRAM以后也只有XDR,依然是RAMBUS的专利,大家还是安心老老实实交钱吧
作者:
CCTV5
时间:
2010-12-31 00:21
potomac 发表于 2010-12-30 20:53
还好没去搞AMD。
amd 和intel都交了保护费的
作者:
disruptor
时间:
2010-12-31 08:49
回复
Viperknight
的帖子
ms还有mdr可用
作者:
zxl7288436
时间:
2010-12-31 08:53
很好,这讼棍开创了一种新的产业模式
购买专利→收费→继续购买→收费→还是购买→收费→死都要买→死都要收钱
一般高科技公司都是用交叉授权来免除专利费
可碰到这种只买专利不做产品的公司除了交费貌似也没有别的出路??
那以后各家公司都别做产品了,都是收专利费多好啊
一本万利而且绝对是0风险
作者:
goldman948
时间:
2010-12-31 09:02
如果我能申请到双脚走路的专利,肯定比rambus牛
作者:
餐具
时间:
2010-12-31 11:09
高科技城管
作者:
cfqxd
时间:
2010-12-31 11:22
类似这样的事情多得是,比如高通也是玩这票的,只要你是2G和3G,不管你用哪种制式,都有绕不过去的专利,就连中国所谓的TDSCDMA,也有相当大一部分专利在高通手里,每个山寨机都有高通赚的一笔,而且差不多是最大的一笔
作者:
ymhhzh
时间:
2010-12-31 11:25
其实我想说喝水是我发明的。
作者:
tansailuffy
时间:
2010-12-31 11:30
这次不是棒子国发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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