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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Rambus指控海力士美光合谋垄断索赔129亿美元 [打印本页]

作者: 箭鱼    时间: 2011-6-21 10:13
标题: Rambus指控海力士美光合谋垄断索赔129亿美元
本帖最后由 箭鱼 于 2011-6-21 10:14 编辑

http://tech.sina.com.cn/it/2011-06-21/04555670524.shtml
北京时间6月21日凌晨消息,美国存储芯片厂商Rambus周一向加州一家法院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海力士和美光存在“非法共谋”,意欲将Rambus挤出计算机存储芯片市场。
  Rambus指控海力士和美光侵犯RDRAM芯片的知识产权,索赔129亿美元。该公司表示,依照加州法律,Rambus提出的43亿美元的赔偿金额自动增加2倍,达到129亿美元。两家被告否认了上述指控。
  Rambus代理律师巴特·威廉姆斯(Bart Williams)对法庭表示,海力士和美光涉嫌参与“非法密谋,以扼杀一种革命性技术,牟取数十亿美元的利益,保持市场强势地位”。他认为,“这一密谋已经奏效”,导致RDRAM“非但没有大获全胜,成为下一代行业标准,反而仅仅占据了较小的市场份额”。
  按照流程,海力士和美光明天将提出抗辩。
  Rambus指控海力士和美光一起哄抬RDRAM芯片的售价,并压低自己的SDRAM和DDR芯片的价格,以削弱Rambus的竞争力。
  美光法律总顾问罗德·路易斯(Rod Lewis)表示,Rambus “仍然试图将自己在市场上的失败归咎于第三方”。他认为,RDRAM芯片之所以未能成功,是因为存在技术缺陷,效率较低,生产和部署成本较高。“RDRAM芯片最终被证明只适合小众市场,不适合PC、笔记本和平板电脑等大众市场。”他说。
  海力士尚未就此置评。

作者: nom8393    时间: 2011-6-21 10:15
那人钱财替人消灾,这话最适合Rambus了。{:5_198:}
作者: goldman948    时间: 2011-6-21 10:38
垄断者告人垄断{titter:]
作者: solidusmic    时间: 2011-6-21 11:10
本帖最后由 solidusmic 于 2011-6-21 11:11 编辑

当年的rambus 内存,不是一般的坑爹.
以为榜上了大款intel,就为所欲为。
同容量一根条子两三倍ddr的条子的价格
原来条子价格由加工厂定价,rambus被绑架了? 
现实版的掩耳盗铃的存在。


ddr确实低价倾销了。
但你丫的rambus的条子,
坑爹不坑爹?
有木有? 



作者: LimYohwan    时间: 2011-6-21 11:24
Rambus不打官司怎么活啊。。。
作者: Viperknight    时间: 2011-6-21 13:33
这是陈年旧账了
作者: xiaxin222a    时间: 2011-6-21 13:59
讼棍威武。
RAMBUS的二季报估计不好看,创收部的干活。
作者: solidusmic    时间: 2011-6-21 14:54
讼棍倒不至于.

因为那玩意儿专利确实是他的.而且绕不过去.

都要给他交钱.

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年有心无力.
没有上位.

现在也就靠到处乞讨过日子.
巨头吃肉他喝汤.

别看每年都要到几十上百亿.

但当年如果rdram真主流上位了。
就远远不止这个数。

所以他也是个悲剧小弟角色的命。
作者: nom8393    时间: 2011-6-21 17:21
solidusmic 发表于 2011-6-21 14:54
讼棍倒不至于.

因为那玩意儿专利确实是他的.而且绕不过去.

现在看来,Rambus会觉得当讼棍既省力气,来钱又快,庆幸当初没成为内存生产商。
作者: WLing.net    时间: 2011-6-21 19:29
Rambus在科技界官司打得最好.............
作者: nom8393    时间: 2011-6-21 19:30
WLing.net 发表于 2011-6-21 19:29
Rambus在科技界官司打得最好.............

{:5_204:}你把微软和因特尔的法律部门忘了?

作者: WLing.net    时间: 2011-6-21 19:35
nom8393 发表于 2011-6-21 19:30
你把微软和因特尔的法律部门忘了?

这两家经常赔别人钱。{lol:]

作者: nom8393    时间: 2011-6-21 19:36
WLing.net 发表于 2011-6-21 19:35
这两家经常赔别人钱。

{:5_194:} 要不是律师给力,这两公司早被五马分尸了。

作者: w66guo    时间: 2011-6-22 09:52
nom8393 发表于 2011-6-21 19:36
要不是律师给力,这两公司早被五马分尸了。

同意这个说法。
作者: evolutionR    时间: 2011-6-22 10:03
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嘛,但rambus可是一半技术一半律师组成的,这才是专业的强强联合。
作者: WLing.net    时间: 2011-6-22 15:33
一边做专利技术,一边打专利官司,这样的经营模式真好,就是有点不稳定。
作者: 西北狼人    时间: 2011-6-22 15:59
又见讼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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