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idusmic 发表于 2011-6-21 14:54 讼棍倒不至于. 因为那玩意儿专利确实是他的.而且绕不过去.
WLing.net 发表于 2011-6-21 19:29 Rambus在科技界官司打得最好.............
nom8393 发表于 2011-6-21 19:30 你把微软和因特尔的法律部门忘了?
WLing.net 发表于 2011-6-21 19:35 这两家经常赔别人钱。
nom8393 发表于 2011-6-21 19:36 要不是律师给力,这两公司早被五马分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