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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行交易积分(指数)奖惩办法(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5-5-25 00:09
标题: 试行交易积分(指数)奖惩办法(讨论)
增加交易积分规则:
1.在论坛相关区域通过发贴买卖的形式完成交易,双方最终满意,并按规定格式在《交易积分申请区》发贴申请,交易积分区版主会为买卖双方各加1分。
2.在《交易中介服务区》发中介贴,通过版主或者论坛老鸟最终完成中介交易,在卖家收到中介汇款后确认,交易积分区版主会为双方各增加2分(限300米以上的中介交易)。
3.无偿热心帮助网友交易,无偿热心帮助网友抓骗子,会适当加积分,幅度在1-3分。
4.举报假交易骗分的行为,一旦核实,会为举报人增加网友加积分,幅度1-3分。
5.其他形式的为论坛做贡献的行为
减少交易积分规则:
1.出现交易纠纷并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一方,且一周后才解决(邮寄过程耗时除外),减1分
2.出现交易纠纷并负全责的一方,半月后才解决(邮寄过程耗时除外)减3-5分
3.出现交易纠纷或诈骗,且一直逃避责任或未露面,交易积分直接清零,直至封id!
4.利用虚假交易骗取交易积分,交易积分直接清零,直至封id。
5.其他形式损害论坛利益的行为。
补充扣分标准:
1.刷屏灌水,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2分
2.攻击其他网友,或者辱骂其他网友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2-5分
3.其他违反论坛规则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分,严重者直接积分清零
4.在本论坛公开侮辱论坛和广大网友的,积分直接清零
作者: eelex    时间: 2005-5-25 00:09
我批准了!
作者: huiyi    时间: 2005-5-25 00:10
同意....早点出台嘛...我给欺负了:crying:
作者: lelnja    时间: 2005-5-25 00:10
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作者: 平步青云    时间: 2005-5-25 00:10
补充的那些第1条不是太清楚?以后不能顶帖子了吗?
作者: ONA    时间: 2005-5-25 00:11
比较合理

支持
作者: decent    时间: 2005-5-25 00:11
已经交易的是否可以补分?
作者: 康熙来了    时间: 2005-5-25 00:11
支持啊!
作者: chongshui    时间: 2005-5-25 00:11
已阅!
作者: ONA    时间: 2005-5-25 00:11
另外有个问题
会不会出现负分的情况?
作者: pingora    时间: 2005-5-25 00:12

作者: gellot    时间: 2005-5-25 00: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江湖任我行    时间: 2005-5-25 00:13
纳闷中/交易积分对我有什么用:blink:
作者: 平步青云    时间: 2005-5-25 00:14
同问以前交易的能补分吗?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5-5-25 00:15
Originally posted by 平步青云 at 2005-5-25 00:14
同问以前交易的能补分吗?



还没开始! 以前的不能补!
作者: agooday    时间: 2005-5-25 00:15
早该出来了,要不我都有好几分了。:sweatingbullets:
作者: eelex    时间: 2005-5-25 00:15
Originally posted by 阿祥 at 2005-5-25 00:15



还没开始! 以前的不能补!


:huh: :huh: :huh: :huh: :huh: :huh: :huh: :huh: :huh:  :huh::huh: :huh:
作者: 平步青云    时间: 2005-5-25 00:16
Originally posted by 阿祥 at 2005-5-25 00:15



还没开始! 以前的不能补!

参加团购声卡的呢?偶是帮别人问得 反正分数也对偶没有什末实际意义:sweatingbullets:
作者: J36    时间: 2005-5-25 00:16
对放鸽子的行为如何看待???
作者: tombstone    时间: 2005-5-25 00:17
Originally posted by eelex at 2005-5-25 00:09
我批准了!

先给这个家伙扣xx分看看效果:lol:
作者: 晨曦    时间: 2005-5-25 00:17
帮忙中介的加几分?
作者: eelex    时间: 2005-5-25 00:18
Originally posted by tombstone at 2005-5-25 00:17

先给这个家伙扣xx分看看效果:lol:


:sweatingbullets: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5-5-25 00:19
Originally posted by 平步青云 at 2005-5-25 00:16

参加团购声卡的呢?偶是帮别人问得 反正分数也对偶没有什末实际意义:sweatingbullets:



恩 参加论坛的活动 团购阿  lanparty阿 等等。。。 可以适当加分!
作者: 江湖任我行    时间: 2005-5-25 00:19
不管交易额大小都这样的话/PZ最高兴了/先玩小额交易/捞足积分/骗取信任度/然后来一票大的跑路:huh:强烈建议不中介的不加分<_<
作者: polojack    时间: 2005-5-25 00:20
头晕
作者: babysheep    时间: 2005-5-25 00:20
中介可以加分?
那样加起来我应该有几十分了
来,老大,帮偶加上去,一直光秃秃的,不好看
作者: yhz    时间: 2005-5-25 00:20
补充扣分里面,不如直接改为:“每次被版主封禁,扣1-3分。”
这样也简单易行一些。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5-5-25 00:21
Originally posted by 江湖任我行 at 2005-5-25 00:19
不管交易额大小都这样的话/PZ最高兴了/先玩小额交易/捞足积分/骗取信任度/然后来一票大的跑路:huh:强烈建议不中介的不加分<_<



积分只是一个衡量标准。。。不是死板丁丁的积分高 就一定安全! 相信大部分会员都明白这个道理!
作者: aladins    时间: 2005-5-25 00: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ombstone    时间: 2005-5-25 00:23
Originally posted by 阿祥 at 2005-5-25 00:21



积分只是一个衡量标准。。。不是死板丁丁的积分高 就一定安全! 相信大部分会员都明白这个道理!

提出好的建议的并且被采纳的也要加点
作者: 康熙来了    时间: 2005-5-25 00:23
死板钉钉
作者: 做人要厚道    时间: 2005-5-25 00:25
以前的不算?起码目前中介区里已经成交的要算吧.要不然以前交易过几千几万的还不如一个新丁交易过几百块的积分高?积分有什么用我不知道,对于象我这种纯买的来说,靠这个信誉争取个先货待遇而已
作者: 卖血上网    时间: 2005-5-25 00: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晨曦    时间: 2005-5-25 00:26
其实不过是YY而已,大家记得张家界的话就不会认为积分真的就可以百分之一百体现一个人的信誉了。

始终网络交易是无法绝对安全的。至少目前是这样。
作者: aladins    时间: 2005-5-25 00: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5-5-25 00:26
Originally posted by 卖血上网 at 2005-5-25 00:25
哈,支持一个先~

申请格式在哪?



此帖只是征询大家的意见,要待完善 可以实行 还要段时间!
作者: 江湖任我行    时间: 2005-5-25 00:27
Originally posted by 做人要厚道 at 2005-5-25 00:25
以前的不算?起码目前中介区里已经成交的要算吧.要不然以前交易过几千几万的还不如一个新丁交易过几百块的积分高?积分有什么用我不知道,对于象我这种纯买的来说,靠这个信誉争取个先货待遇而已

PZ潜质w00t)暴露了不是?
玩笑
作者: 晨曦    时间: 2005-5-25 00:35
Originally posted by 阿祥 at 2005-5-25 00:26



此帖只是征询大家的意见,要待完善 可以实行 还要段时间!

兔子有两个精华贴了?看看是什么?:blink:
作者: xmadsl    时间: 2005-5-25 00:37
应该这样

在头像在下面加上这几行

精华 0
交易指数 11
积分  22
交易金额 3333   这个我觉得重要
贴子 444

等等
作者: 江湖任我行    时间: 2005-5-25 00:54
Originally posted by xmadsl at 2005-5-25 00:37
应该这样

在头像在下面加上这几行

精华 0
交易指数 11
积分  22
交易金额 3333   这个我觉得重要
贴子 444

等等

深谋远虑:thumbsup:
作者: wwfang    时间: 2005-5-25 00: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级指挥官    时间: 2005-5-25 01:57
偶们在论坛团购的A2ZS,强烈要求给我们积分~
作者: 泥人    时间: 2005-5-25 01:59
标题: 金额的额度大小应该要考虑一下哦,比如好多金额以下就不加分。

作者: Allul    时间: 2005-5-25 02:05
Originally posted by xmadsl at 2005-5-25 00:37
应该这样

在头像在下面加上这几行

精华 0
交易指数 11
积分  22
交易金额 3333   这个我觉得重要
贴子 444

等等


不错 加入交易金额 比较直观
不过最好在论坛醒目位置做个提醒 就算分数很高 也要小心
作者: 忘了飞的鸟    时间: 2005-5-25 04: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ootoo    时间: 2005-5-25 07:50
同意
作者: Maish Apex    时间: 2005-5-25 08:09
说到就要做到,gz的大炮 我算见识了~
作者: wuhongbo    时间: 2005-5-25 08:18
支持,最近的两次团购我都参加了的,希望能加分啊
作者: xyxzy    时间: 2005-5-25 08:45
Originally posted by wuhongbo at 2005-5-25 08:18
支持,最近的两次团购我都参加了的,希望能加分啊

就是,我也参加了2次官方的团购。
作者: KGHERO    时间: 2005-5-25 09:06
如果某些人配合好,假交易,一样可混很多的积分:devil:
作者: 哗啦哗啦    时间: 2005-5-25 09:21
支持
作者: 江湖任我行    时间: 2005-5-25 09:26
没有中介/假交易很容易实现/监督和举报无从谈起
作者: wolfly    时间: 2005-5-25 09: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芝麻狐    时间: 2005-5-25 09:59
以交易金额分级评分制度,比如0-300rmb,+1分,300-600rmb,+2分,以此类推
作者: 川川Cc    时间: 2005-5-25 10:09



不 好 玩 :rolleyes::rolleyes:





作者: wangzipi    时间: 2005-5-25 11:18
支持
作者: 绿野仙踪    时间: 2005-5-25 11:24
是得搞个评分系统,跟TOMPDA那样
作者: heavenboy    时间: 2005-5-25 11:36
几时执行?儿童节?
作者: redleilei    时间: 2005-5-25 13:30
个人感觉实行起来比较混乱。

还是学习一下TOMPDA,对不作广告的JS实行押金制度管理和免费中介比较好。对于交易分,GZ那几个水人谁谁谁性欲好,都摸的一清二楚,而且加分不是自动进行的,管理会比较混乱。
作者: bestipm    时间: 2005-5-25 13:49
支持!
作者: frogman    时间: 2005-5-25 14:35
早点出来就好,我也被欺负了:(
redleilei的建议比较好,支持一下
作者: 熊猫IT网    时间: 2005-5-25 15:05
有到理
作者: lizao240    时间: 2005-5-25 19:24
Originally posted by 阿祥 at 2005-5-25 00:15



还没开始! 以前的不能补!


亏大了哦:devil:
作者: taotao0210    时间: 2005-5-25 19:34
有个问题不明白,为什么中介交易可以有2分,非中介只有1分,是为了恶意增加交易积分吗?可是就算一分也还是会加得很快的啊
作者: 快乐小虾米    时间: 2005-5-25 19:39
支持,不错
作者: Metallic    时间: 2005-5-25 21:31
阅,速办!  :p
作者: 天地飘流    时间: 2005-5-25 21:47
了解
作者: wzy515    时间: 2005-5-25 22:48
从什么开始算分啊,以前帮login抓到过骗子,可以给加分吗?
作者: RiYaYaDe    时间: 2005-5-25 23:03
路过
作者: lucifer0697    时间: 2005-5-26 02:10
晕~怎么不早两个月~
作者: MAN    时间: 2005-5-26 08:16
这个要支持
作者: rooivalk    时间: 2005-5-26 08: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江湖任我行    时间: 2005-5-26 09:00
楼上好多学生/很在意分数:lol:
作者: cybershi    时间: 2005-5-26 09:16
交易积分应该和会员登记挂钩。。。
作者: motor    时间: 2005-5-2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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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lker    时间: 2005-5-26 10:58
扣分太轻了,恶意砍价的也应该扣分。
作者: lanfcl    时间: 2005-5-26 11: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ancerevo5    时间: 2005-5-26 11: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yz999    时间: 2005-5-26 12:56
没什么意义的东西,要骗分还不容易?!!!
注册又不用钱的,MJ一向满天飞。
作者: ylziihi    时间: 2005-5-26 13:31
晕,为什么 我的太阳又被你们给剥夺了,5555……我不想灌水啊,55555……
作者: nkbirdie    时间: 2005-5-26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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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bershi    时间: 2005-5-26 13:59
团购的怎么不给加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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