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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易纠纷及投诉区暂行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5-5-25 23:13
标题: 交易纠纷及投诉区暂行规则
1.必须出示证明证明是在《GZeSHOP网上电脑城》发生的交易。
2.请不要其他板块发帖投诉,只有在本板块发帖投诉才有效。
3.投诉人在贴中要清楚的说明被投诉人的ID,原始交易贴链接,中介链接,及详细的交易过程。
4.投诉人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并在投诉贴里贴出来(实物图片、发货/汇款单据等)。
5.投诉人在发投诉贴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过论pm(论坛短消息)通知被投诉人来此解决纠纷。
6.被投诉人有权在相关投诉贴里申诉,并出示自己的证据。
7.不允许对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诬蔑以及人身攻击。
8.只受理通过本站中介交易产生的纠纷。
处理办法:
纠纷各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仲裁人的仲裁,纠纷如查询属实,仲裁人会根据论坛相关规定对纠纷处理,扣分 封id ,等。。。

[ 本帖最后由 阿祥 于 2008-5-31 16:16 编辑 ]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5-7-13 00:03
处理办法:
1.对于通过投诉但最终解决纠纷的会员,视时间长短、金额、情节,扣除1-5个交易积分。
2.对于一周内未进行辩驳或者诈骗行为已经确认的,视情节,轻则清空交易诚信度,重则封尽ID、IP并添加到骗子黑名单!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5-10-28 01:07
交易纠纷与投诉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投诉原则。
什么叫“谁主张谁举证”
民诉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此规定的意思是,当事人对自已的主张,要自已提出证据证明。例如甲认为乙欠了自已钱,就要提出乙欠钱的证据(欠条等)如果乙反过来说钱已经还了,也要提出自已的证据。所以,请投诉人要尽力把能拿到的证据全部一次性的上传,最好是抓图或实物图,证据越充分纠纷处理效率就越高。如果证据不够充分,我们也很难判断孰是孰非,也会影响投诉的处理效率。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5-10-28 01:13
从中特别指出两点
无证据表明属于发生于本论坛的交易
网站明确提示要求使用中介服务交易的,而直接交易的
我们一律不予调解

[ 本帖最后由 阿祥 于 2005-12-24 16: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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