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xyxzy 于 2005-9-19 18:42 发表
第一页还没有看完,就被催着去开会,匆忙之间贸然回帖,言语之间伤害了这位XD,在此搭车表示真挚的歉意!同时,吸取教训,今后绝不贸然回帖。
:a)
原帖由 万事无忧 于 2005-9-19 19:38 发表
哇哈哈。。。
原来你的
处罚: 1
是这样来的…………:shifty::shifty::shifty:
原帖由 橄榄菜 于 2005-9-19 19:38 发表
水佬:blink:
原帖由 louwenyan 于 2005-9-19 18:10 发表
好啊,以后我买LZ的货物都让woodfish”代购吧
原帖由 HULALA 于 2005-9-19 16:58 发表
本人因为工作不善,误将已经付款的网友“woodfish”的爱妻刘小姐挂上通缉帖子,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在GZ网友心目中的地位,对网友造成精神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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