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yill 于 2006-2-25 10:28 发表
确认贴里面写明了二手,无外伤无维修
既然是修过的板子,那楼主错在先,后面主板好坏的事这谁也说不清,先把钱退了,理由就一个,你先骗了买家。承担责任吧。。。。。
原帖由 ssking 于 2006-2-25 10:13 发表
卖家检讨一下,当时又是你承诺无外伤无维修史的
现在你自己都承认有伤了,还有什么话好说的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5 10:09 发表
不是飞线是刮伤是吧?刚开始约定的无外伤怎么讲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5 10:07 发表
搞清楚了,不是5天!!!!!!收到板子36小时内通知你的,垃圾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5 10:57 发表
木话说,
FC 你去吃屎吧,不就340快钱,像个男人干的事么!!!!
原帖由 FC 于 2006-2-25 10:50 发表
开玩笑`~`既然我给他的板是好的有外伤~~
那他也应该退我的是好的有外伤~~~
但到我只退他340元`~晕~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5 11:07 发表
无外伤无维修,你是放屁了是吧
原帖由 羊羊(qd) 于 2006-2-25 11:10 发表
没话说,不骂你心里都不爽,不封你ID,踢你出gz真是没天理了!
原帖由 pipen 于 2006-2-25 11:26 发表
现在的问题焦点变成了主板为什么是坏的了,买家之前好像只说有修过痕迹,但能正常使用,现在卖家收到说板点不亮,看来要找人中介测试了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5 11:38 发表
不是我发帖子你能退么!!!!
原帖由 duanyi.gci 于 2006-2-25 11:53 发表
楼上没有证明你发过去之前是好的,就当作你发坏板,交易区默认到手包好。
并且你货不对说明,本身就不对。不信你找版主仲裁试试看?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5 16:57 发表
用过,能点亮.
原帖由 hikixin 于 2006-2-26 13:55 发表
看来担保人除了态度良好 也没有任何的表示了 ?
原帖由 老贼.com 于 2006-2-26 20:11 发表
楼主这样的 我觉得该骂
文明人应该这样说话 呵呵
不文明的 就是去你妈的FC 简直就是FUCK你妈的缩写!
原帖由 老贼 于 2006-2-26 20:16 发表
你就表掺和了,等版主来吧!
原帖由 老贼.com 于 2006-2-26 20:18 发表
说了句脏话就让GG看见了 算了 回家睡觉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6 20:23 发表
你俩到底啥关系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5 23:18 发表
按照FC的逻辑,到手包24小时,那么23号收到的主板25才来说点不亮.那么中间这么长时间搞坏一块主板是很容易的吧]
原帖由 vivalinux 于 2006-2-26 23:00 发表
维持原判:
FC在交易前没有说明主板维修过的情况,系纠纷主要责任方,判定退货。买家自收货后5天才告之卖家,不符合交易前约定到手24小时的质保说明,系次要责任方,因此买家负 ...
原帖由 pipen 于 2006-2-26 23:14 发表
这个判决个人觉得在搞清主板现在能不能点亮前有点不妥,打个比方你去电脑城买了块主板,那回家用了几天发现是返修的板,你拿回去商家那里退,如果商品完好商家基本都会退的,但如果是坏了的我想没那个商家还会退 ...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6 23:23 发表
貌似偶退回去24小时之后FC说板子坏了,想拖的话这个是最好的借口了吧
原帖由 西门不在 于 2006-2-26 23:35 发表
卖家把有有质量问题的东西卖给买家,且未提前说明。有欺诈行为在先,
我认为,不论现在主板是否能点亮,均应该卖家承担全部责任。
原帖由 linian9999 于 2006-2-26 23:45 发表
经管理层讨论决定,维持原来的仲裁。FC必需在24小时以内退回货款,逾期进行严厉处罚。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6 23:48 发表
不清楚么?当时问你修过没你是怎么说的
原帖由 FC 于 2006-2-26 23:53 发表
我看到的背面是没啊`~~正面我也不会搞他的`
哪知道那标下面是刮伤~
原帖由 白色法拉利 于 2006-2-26 18:47 发表
怎么表示?不清楚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FC跑路,我负责还不行!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7 00:37 发表
1.板子从我手里退回去的时候是能点亮的,现在FC说点不亮,是真的点不亮还是想拖时间??
2.当时发现有外伤联系FC的时候FC说是不退的,开帖子斑竹最后24小时限制了才露面腿货的.
3.板子22号退回去,23号F ...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7 00:55 发表
收到板24小时内你干嘛去了
原帖由 linian9999 于 2006-2-27 02:14 发表
对于本次纠纷正式公告
1、FC发给买家的主板,买家出具的主板外观以及维修痕迹的照片等证据表明,不符合交易约定的无维修、无破损的要求。可认定为维修品或瑕疵品。
2、关于退回的主板点 ...
原帖由 吉祥猪 于 2006-2-25 10:05 发表
没话说了,CAO你二大爷,只能这么说了
原帖由 incomment 于 2006-2-27 15:47 发表
没有能力就不要冲大头。。什么能力?看准人的能力-。-#
现在担保人应该督促下FC早点了结这件事就算了。想翻案,找证据,以前找不到,现在一样找不到,不如早解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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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买家一点。斑竹的决定是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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