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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规则调整,交易积分制度暂停! [打印本页]

作者: sanmo    时间: 2006-5-27 14:33
标题: 规则调整,交易积分制度暂停!
规则已经说得很明白,不符合条件的不要pm我了.




暂停申请交易积分。







申请交易积分规则和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加分)
为减少申请步骤 申请积分区与确认区即日起合并 , 请大家交易完成后,自行编辑确认帖子(在确认帖前标注交易完成字样)

★ 在论坛相关区域通过发贴买卖的形式完成交易,双方最终满意,买卖双方各加1分
★ 通过论坛中介服务最终完成交易,为双方各增加2分,中介管理员会在交易完成后直接给大家加分


交易积分申请程序:

★ 在相关板块通过发帖卖,跟贴买的形式,最后发交易确认贴完成交易
★ 无需重新发帖申请 确认交易完成后 请自行编辑帖子(标题添加交易完成四个字)申请
★ 交易另一方确认, 买方提供汇款证明, 卖方提供发货单据
★ 交易结束以后15天内未申请加分的,或者已申请但不符合申请程序的,试为自动放弃,以后不能再补加

申请积分三【【此言论被论坛屏蔽】】宝。

1:原始交易帖

2:汇款证明

3:发货单据(提供单号查询截图同样有效)  
1:为防止欺骗行为 交易完成前禁止编辑贴子 请大家打好草稿再发帖子。

2:本区的帖子会在最后一个回复7天后关闭,请未完成交易的网友注意顶贴(例如交易物品运输时间比较长的交易)。

作者: LouK    时间: 2006-5-27 16: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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