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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PCI文明交易倡议书准备试行(继续征集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6-6-21 13:36
标题: PCI文明交易倡议书准备试行(继续征集意见)
征集意见与建议中 欢迎大家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

[文明交易第一条]买卖贴标题明确 不在卖贴标题与内容中发表任何与本次买卖无关的话题 , 应明示价格。 例如本人卖如下产品

卖几片DELL 7800GTX与几片DFI 主板

标题至少要明示卖的是何品种,何品牌,什么型号,主题内容格式如下
买的另需注明可承受的价格范围 。
品名价格:DELL 7800GTX显卡        1000包运/片  (批发请论坛短消息咨询)
               DFI NF4SLI-DR EXPERT   1000包运/片     
             (注: 如您有一套产品 可自由选择单独报价还是一套一起报价。)

交易办法:先款(先货)、(不)支持官方中介或(不)支持支付宝
               本地交易, 送货上门,何快递,如何验货等等 。

产品所在地:广州

联系方法:QQ[20544XX4]  MSN[XXX@HOTMAIL.COM) 。

产品描述:全新DELL 7800GTX显卡 工业包装    无维修纪录   

质量保证:一个月保修 到手包好

实物图片:

如您的买卖贴关键信息不明确 可能会被锁贴或删除 而无需做任何通知

[文明交易第二条] 商品价格由卖主决定 ,请尊重他人不喜勿回,不买勿评他人物品价格,支持买家卖家在买卖帖子公开讨价还价,但请在讨价还价时善意评价他人的物品,不买勿评
价高了 市场价才XXX元 。
我昨天收了一个 才XXX元 。
心真黑 卖这么贵 。
好贵  B4(S)。
等等类似扰乱卖主正常交易的行为。  
  
以上等明显不买,把捣乱他人正常交易为己乐的行为将受到处贰#        
[文明交易第三条]每人每天最多只可以在交易板块发不多于3个新买卖贴 。
卖家(楼主)1小时内最多可以顶自己的帖子3次。
一周内相同的物品只开一个帖子。同类商品应以一个帖子发出。
盈利性质的商家应自觉保护交易环境,建议把商品集中归类提高交易效率。

疯狂顶贴。
重复开贴。
分区中第一页自己的帖子超过2个 分类中第一页自己的帖子超过3个。
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一周内相同的物品开了2个帖子。

以上等不文明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文明交易第四条]回帖, 顶帖应与当前交易有关(言之有物但不能诋毁他人的产品与评论他人物品的价格高低。
使用顶,帮顶,路过,沙发,支持,up,好,赞....等简单字符纯灌水的。
反复用一段话(几段话)复制灌水的。
在买卖帖内闲谈吹水的。

如果被屡次发现以上等影响他人交易,影响论坛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将会受到相关处罚

[ 本帖最后由 阿祥 于 2006-6-26 11:37 编辑 ]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6-6-21 13:37
占住
作者: gzjoker    时间: 2006-6-21 15:29
第一点基本支持。
作者: expanse520    时间: 2006-6-21 15: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oland.P    时间: 2006-6-21 15:53
支持一个~~~~~~·
作者: chic    时间: 2006-6-21 15:55
第2是什么
作者: 撒都迷    时间: 2006-6-21 16:11
不错,有新意 。。。。。。#
作者: joe137    时间: 2006-6-21 16: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cxx    时间: 2006-6-21 16:19
这样子才好嘛 #
作者: zwq1510    时间: 2006-6-21 16:26
这个大力支持。。期待后续内容。
作者: 平平仔    时间: 2006-6-21 16:33
没看到第二点

我有一个想法:
如果不能求购
也很难做买卖
不如再搞一个版
专门用来求购
作者: 茶杯    时间: 2006-6-21 17:09
专门搞个求购版也是不错的主意
作者: benbenboom    时间: 2006-6-21 17:12
原帖由 阿祥 于 2006-6-21 13:37 发表
占住

:devil::devil:

也抢这个
作者: 6677788    时间: 2006-6-21 17: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heckman    时间: 2006-6-21 18:07
可以保留求购的功能,但是必须明确写明求购物品和价格
作者: beanwang    时间: 2006-6-21 19:12
不让求购不方便啊= =b
作者: gzjoker    时间: 2006-6-21 19:14
原帖由 beanwang 于 2006-6-21 19:12 发表
不让求购不方便啊= =b


是的,不太合理。希望只是论坛的暂时措施。
作者: batacat    时间: 2006-6-21 19:24
不能求购的话实在很不方便, 很多时候卖家并不是急切的想卖某件东西
看见别人要求了  才拿出来的,
这种情况版主不能无视阿,
比如我某天十分想要DELL的2000这样的老型号的显示器,或者某天突然想升级买块自己都没有想好的YY1394卡(这种东西不好区分详细的品牌型号吧),我只能发帖子求阿,如果自己搜索的话,一定很不容易的,再就是一些特殊的东西,比如键盘,我就想买块价钱合适量又足的键盘的话,但是连什么黑粥白粥81358815之流听都没有听说过,自己查帖子查知识 岂不是浩如烟海?
这个小问题请版主考虑一下

我个人认为不能开求贴的话实在不利于交流和交易.
敬上.
作者: cybershi    时间: 2006-6-21 19:24
支持,马上改帖子去鸟~
作者: batacat    时间: 2006-6-21 19:35
原帖由 平平仔 于 2006-6-21 16:33 发表
没看到第二点

我有一个想法:
如果不能求购
也很难做买卖
不如再搞一个版
专门用来求购



关于求购区 我也有话说.这样的意思就象是我们这里的一个老网吧, 一进门有一个走道,左手的门上写着:警:angry:.右手的门上写着:匪:ph34r:,貌似来的人就会按照这样的方式自在的打游戏了.

可是实际上呢?
还不是警匪乱串阿,想想你自己 警玩腻了要换匪了直接换,难道要按照老板的意思换机子不成?

实际的结果就是 如果分区,势必会造成买家和卖家两边乱转, 交易效果很低
:crying:这就是我的想法.
作者: xmadsl    时间: 2006-6-21 19:47
要大家这样写是很麻烦的。最好是论坛自己改一下这个程序。
上面的那些为必填项,要是没有填的话,就不能发表。
作者: 皇中    时间: 2006-6-21 20:02
非常的支持阿,这样买方便多了
作者: machinegun    时间: 2006-6-21 20: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onda99    时间: 2006-6-21 20:16
基本支持。。谁要补充的?
作者: chenyeu    时间: 2006-6-21 20:26
标题: 不好
一,赞同
但是不发求贴不好,有需求才有发展吗。
作者: sd-iori    时间: 2006-6-21 20:38
这样操作起来,,很麻烦

有些自用的产品,,没有这么清楚的啊

实物图片,也比较麻烦
作者: tony19811981    时间: 2006-6-21 20: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ootoo    时间: 2006-6-21 21:08
支持这样的做法nb  n
作者: adfi    时间: 2006-6-21 21:20
国外某所大学的厕所里一条标语格外触目:“中国同学,请你便后冲水 0

同学们,提高素质,任重道远。文明交易,从我做起。B)
作者: 脏无忌    时间: 2006-6-21 22: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卖血上网    时间: 2006-6-21 23: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olfly    时间: 2006-6-21 23: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gooday    时间: 2006-6-22 01:32
看上去不合理,交易是双向的。
作者: kimiwang    时间: 2006-6-22 02: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886878    时间: 2006-6-22 02:15
学习一下:sweatingbullets:
作者: harleylg    时间: 2006-6-22 03:19
支持明盘,支持规范格式。

反对不允许发求购帖。理由如下:经常有些东西觉得不好出或者嫌麻烦就没有发帖卖的,但如果有人求而且价格合适的话也许就出了。尤其是一些不太常见的东西,一般来说开求购帖的也是搜索了半天没看到有人出才开的。虽然求到的似乎也不多,但还是希望管理层加以考虑。
作者: harleylg    时间: 2006-6-22 03:22
另外赞成以下xmadsl的意见:

原帖由 xmadsl 于 2006-6-21 19:47 发表
要大家这样写是很麻烦的。最好是论坛自己改一下这个程序。
上面的那些为必填项,要是没有填的话,就不能发表。

作者: su27_jx    时间: 2006-6-22 03:55
有规据,才有方圆。
作者: dvd    时间: 2006-6-22 09:04
交易论坛不能发求购帖? 汗 。。。。。。!#
作者: DBK    时间: 2006-6-22 09: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pant    时间: 2006-6-22 10:37
是阿 如果不允许求购 那对于很多gzer会很不方便的
作者: s7777    时间: 2006-6-22 10: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empty_box    时间: 2006-6-22 10:56
不能开求购贴确实有点奇怪,建议取消。
不明白的是什么是文明交易?定义是什么?
作者: idStarLight    时间: 2006-6-22 12:26
求购的可以在分类中添加一个“求购类”不就完了
别的支持

第二条就是不能乱侃价吧,除非拿出合理的市场价证据
作者: 与狼共舞    时间: 2006-6-22 13:15
支持一个~~~~~~·
作者: sharp9    时间: 2006-6-22 13:40
支持明盘                      .
作者: 笨笨猪520    时间: 2006-6-22 14:41
支持下~~~~~
作者: ald    时间: 2006-6-22 14: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非洲猫    时间: 2006-6-22 15:49
其实原来有网友名盘后被骂得狗血淋头,对于这种现象管理层因该重视制止这种在别人贴子里乱骂人的现象.害得都不敢明盘了..楼上的兄弟们说得对,求购贴和卖贴因该都是一样的呀?为什么在这个区发了求购贴后,后面还得加上一句:为了不违规,卖XXX等等...........???
作者: 梓秋    时间: 2006-6-22 16:36
杜绝挂羊头卖狗肉
发错区
乱砍价
宣传贴
求购贴也是种带动人气的方法呀
介意高层再审核下吧
作者: ccxx    时间: 2006-6-22 16:53
第二条好啊 #
作者: agooday    时间: 2006-6-22 17:45
现在支持了。支持买卖明码标价。买卖东西应实事求是。支持买卖帖标题应明确详细。
    无聊水帖、恶意砍价不好。

[ 本帖最后由 agooday 于 2006-6-22 17:47 编辑 ]
作者: easyli    时间: 2006-6-22 19:49
操作性不强啊。
难道要搞成淘宝那样?个人觉得可以提倡,但没办法强制执行。
作者: 遇人不熟    时间: 2006-6-22 19: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ootoo    时间: 2006-6-22 20:08
支持第2条................
作者: oishi    时间: 2006-6-22 20:22
★文明交易第二条★★★ 商品价格由卖主决定 ,请尊重他人不喜勿回,  以下捣乱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QUOTE:
价高了 市场价才XXX元 
我前段时间收了一个 才XXX元 
心真黑 卖这么贵 
等等类似扰乱卖主正常交易的行为 。  
★文明交易第三条★★★(待补充)
=====================================================
这个条例貌似是冲着买家来的,请问阿祥:如果一个卖家把市场价格50块的东西非要卖到150,还不许别人说他贵,那么,对于刚来GZ的新手,或者对于该商品不熟悉的人,岂不就要被宰不成?
被宰了找谁说去?申诉?找谁申诉?这里也没有工商局。
应该感谢那些直言不讳的买家,一语破了JSde天机,否则有多少买家会被骗啊?
我承认,有些买家不讲究,恶意砍价,但是,商家的东西,卖不卖由他们决定,他们对于市场的了解程度远远高于一般的消费者,要知道,中国是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但是却没有“商人权益保护法”,为什么?因为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相对于商家来讲属于弱势群体,需要保护。但是如果连“XX卖得贵”这样的话都不许说的话,商人岂不成了这里的老大?GZ的人气不行,问题不在于商家的多少,在于自己是否有特色,特色不是靠向JS屈服换来的。
几个JS在这里闹来闹去,你就把“恶意砍价”的条例拿出来了?
本来有的商家就心黑,难道还不许别人说了?
本来我前段时间收了一个 才XXX元,难道还不许别人知道真相?任凭JS在这里愚弄新手?
本来就是价高了, 市场价才XXX元,还不许说出来?
恶意砍价,难于规范,此条例,如果严格执行的话,只能导致GZ上的商家多了,买家少了,一样人气会不行。如果不严格执行的话,此条例等于白设,或者造成不公平,或者论坛de混乱。
如果非要执行的话,就要加上第三条:
卖家不许混乱开价,或者“忽悠”行为,避免以下说法:
超级便宜;
大甩卖;
价格最低;
$@#&^%(等待大家补充)

[ 本帖最后由 oishi 于 2006-6-22 20:23 编辑 ]
作者: jarod365    时间: 2006-6-22 20:34
发贴的话,按那个格试还是论坛加代码辅助为好,回贴标准的话还是证求开贴人意见要不要回贴遵循这个规定为好,个人意见,只作参考./.
作者: checkman    时间: 2006-6-22 20:34
市场经济规律都不懂的,谈论交易只是架空想象吧
作者: oishi    时间: 2006-6-22 20:39
原帖由 checkman 于 2006-6-22 20:34 发表
市场经济规律都不懂的,谈论交易只是架空想象吧

消费者需要知道什么“市场规律”吗?消费者只要公平+真相。
你作为商家,应该知道什么你心里清楚。
作者: fifi    时间: 2006-6-22 21:32
原帖由 oishi 于 2006-6-22 20:22 发表
★文明交易第二条★★★ 商品价格由卖主决定 ,请尊重他人不喜勿回,  以下捣乱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QUOTE:
价高了 市场价才XXX元 
我前段时间收了一个 才XXX元 
心真黑 卖这么贵 
等等类似扰乱卖主正 ...


我是买家逐步转化成卖家的,我也觉得如果少了评论的自由,那还不如大家都去taobao算了。

还是坚持只要新平气和,不人身攻击的情况下,言论自由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6-6-22 21:33
原帖由 oishi 于 2006-6-22 20:22 发表
★文明交易第二条★★★ 商品价格由卖主决定 ,请尊重他人不喜勿回,  以下捣乱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QUOTE:
价高了 市场价才XXX元 
我前段时间收了一个 才XXX元 
心真黑 卖这么贵 
等等类似扰乱卖主正 ...



如果真有这样网友 建议不要出街 也不要说还来上网泡PCI了  更不要说来玩电脑了

建议呆在家找个人照看着 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太可怕了。

我晕 。-_-
作者: 云濯    时间: 2006-6-22 23: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UFCI    时间: 2006-6-22 23:28
市场买卖讨价还价应该还是正常的,如果严格的按照阿祥的提议 商品价格由卖主决定 ,请尊重他人不喜勿回,那么是不是会导致正常的还价受阻?从而失去了论坛买卖双方交流的特色?
刀客属于违规,那么托儿是不是也是一种违规?论坛能界定吗?
小小吐槽,不喜莫怪
作者: harleylg    时间: 2006-6-23 04:09
原帖由 oishi 于 2006-6-22 20:22 发表
★文明交易第二条★★★ 商品价格由卖主决定 ,请尊重他人不喜勿回,  以下捣乱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QUOTE:
价高了 市场价才XXX元 
我前段时间收了一个 才XXX元 
心真黑 卖这么贵 
等等类似扰乱卖主正 ...


偶理解你的出发点是为买家考虑,但还是不同意你的说法。

第一条明盘的规定基本上就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卖家乱开价的情况了,大部分的东西都不是只有一个卖家出,买家多搜索一下就可以知道价格了。如果是独市生意,怎么刀也刀不下去的。而且论坛新规矩也不是说不许还价,要求卖家留联系方式,想怎么上刀就联系卖家私下刀呗,只是前提是你上刀不要影响卖家不受刀卖别人就是了。平常你出去买东西不也一样么,不弄清楚行情不去货币三家也不看家就买东西,那肯定是要挨宰的,似乎这种情况消法也没说要保护把?此外,只要还想继续在GZ卖东西的卖家,都不会乱开价的,今天你是菜鸟坑你一次,过些时候你变成老鸟把这事说出去,他也不用混了。

现在的问题不是论坛的卖家怎么开高价,是有这么一部分人,看见东西好想要,但又不愿意出市场价买,而且还怕别人买了他买不到。于是也不管真的假的,就说应该卖多少钱卖多少钱,拿促销价、清货价来压价,拿公包价来压行货价。更多不知就里的买家看了以为真的,原来打算买入的变成观望了。所以才会弄出这事。
作者: harleylg    时间: 2006-6-23 04:12
原帖由 JUFCI 于 2006-6-22 23:28 发表
市场买卖讨价还价应该还是正常的,如果严格的按照阿祥的提议 商品价格由卖主决定 ,请尊重他人不喜勿回,那么是不是会导致正常的还价受阻?从而失去了论坛买卖双方交流的特色?
刀客属于违规,那么托儿是不是也是 ...


不喜勿回的意思偶的理解是不要回帖还价,第一条已经要求卖家留联系方式了,想上刀的应该可以私下刀的……
作者: vivalinux    时间: 2006-6-23 04:33
很好的决策,支持。
作者: cybershi    时间: 2006-6-23 04:56
原帖由 JUFCI 于 2006-6-22 23:28 发表
市场买卖讨价还价应该还是正常的,如果严格的按照阿祥的提议 商品价格由卖主决定 ,请尊重他人不喜勿回,那么是不是会导致正常的还价受阻?从而失去了论坛买卖双方交流的特色?
刀客属于违规,那么托儿是不是也是 ...


1、我认为阿祥的意思是不要公开砍价。
2、托的问题,建议在帖子中显示IP。
作者: zwq1510    时间: 2006-6-23 05:24
談文明交易,請先處理了置頂商店商家的醜行再説吧........
作者: tootoo    时间: 2006-6-23 08:22
都支持........不过顶5次太少了吧。
作者: backlove    时间: 2006-6-23 08:39
所有都支持,乱水一气真的没意思
作者: oishi    时间: 2006-6-23 09:06
原帖由 harleylg 于 2006-6-23 04:09 发表


偶理解你的出发点是为买家考虑,但还是不同意你的说法。

第一条明盘的规定基本上就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卖家乱开价的情况了,大部分的东西都不是只有一个卖家出,买家多搜索一下就可以知道价格了。如果是独市生 ...



大部分的东西都不是只有一个卖家出,买家多搜索一下就可以知道价格了。
大部分东西的确是这样,但是同一时期,同一样东西,往往不会有很多人卖,而是只有一两个商家在卖。至于“搜索”,好像论坛上大多数商品很搜到比较多的商家吧。
平常你出去买东西不也一样么,不弄清楚行情不去货币三家也不看家就买东西,那肯定是要挨宰的,似乎这种情况消法也没说要保护把?
呵呵,在急用、盲目或者不知情的的情况下,所谓“货比三家”当然很难做到了。买块肥皂还要货比三家吗?
此外,只要还想继续在GZ卖东西的卖家,都不会乱开价的,今天你是菜鸟坑你一次,过些时候你变成老鸟把这事说出去,他也不用混了。
对于“只要还想继续在GZ卖东西的卖家”,其实什么条例都不用设,人家正经作买卖,还用多说什么吗?就像国家法律,如果全国人民都规规矩矩的,还用设置法律吗?
现在的问题不是论坛的卖家怎么开高价,是有这么一部分人,看见东西好想要,但又不愿意出市场价买,而且还怕别人买了他买不到。
恶意砍价肯定是有,我也没说没有,关键是如何治理。像阿祥的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把恶意砍价和非恶意砍价的行为统统禁止。
于是也不管真的假的,就说应该卖多少钱卖多少钱,拿促销价、清货价来压价,拿公包价来压行货价。
促销价、清货价都是商家制定的,有几个是真的促销,清货呢?再说,还是那句话,卖不卖,商家心里有数。
更多不知就里的买家看了以为真的,原来打算买入的变成观望了。所以才会弄出这事。
请问:如果你真的非常需要一块肥皂的话,即便是市场上的肥皂比正常贵很多,甚至明摆着宰你,你不也得买吗?
法律法规,保护的永远是弱势群体的权益。
作者: oishi    时间: 2006-6-23 09:11
坚决反对第二条。
永远抵制第二条。

作者: oishi    时间: 2006-6-23 09:12
PCI应该成为电脑爱好者的乐园,而不是商人赚钱的地方 !#
作者: checkman    时间: 2006-6-23 09:51
原帖由 他老人家 于 2006-6-23 08:42 发表
看到第一条觉得不错,第二条无伤大雅,这个第三条就感觉麻烦很多,还得边泡论坛边记忆今天发过多少帖,顶过多少回,哎,不知道第四条第五条还要约束些什么。


还是可以的,不然大家都反复顶自己的帖子,其实作用都抵消了
作者: checkman    时间: 2006-6-23 09:59
原帖由 oishi 于 2006-6-22 20:39 发表

消费者需要知道什么“市场规律”吗?消费者只要公平+真相。
你作为商家,应该知道什么你心里清楚。


我只知道一般情况下我希望我的商品卖得越贵越好,不过这只是美好的愿望

回归现实,开贵了,有人会买吗?这不等于拱手把市场让给同行?说白一点,一个物品的价格如果不能保持和外面市场一定的价格优势,是没多少人会买的。电脑配件本身利润就相当低,还要比外面更低,不说保护谁谁,只希望市场能够健康发展,才能三赢。

……看今天新增加了第三条,我觉得几条规定是总结了大量经验得出的,是支持的。
作者: runnie    时间: 2006-6-23 10:30
第三节太夸张了吧  至少每小时能顶一次吧
作者: gzjoker    时间: 2006-6-23 10:33
第二条举例之三同意,因为恶言伤人,是不文明举动。举例第一第二只要是实事求是,
没有虚报价格,没有任何不文明行为,卖家可以不理会,可以根据自己的信息给予解释,
管理者瞎忙活什么呀?
作者: expanse520    时间: 2006-6-23 11: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cstar    时间: 2006-6-23 11:08
论坛的进步. 支持一下
作者: batacat    时间: 2006-6-23 11:10
反正这样限制会使人气下降
作者: batacat    时间: 2006-6-23 11:12
如果顶帖子都要限制的话,干脆就像站台和客集齐一样,不许回帖只许暗自PM或者QQ 汪汪联系算了
作者: 人见人爱    时间: 2006-6-23 11:18
这下子,水人们小心了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6-6-23 12:40
原帖由 checkman 于 2006-6-23 09:51 发表


还是可以的,不然大家都反复顶自己的帖子,其实作用都抵消了



正解 。大家都自觉不反复开帖子 不疯狂顶帖子

销售机会只会变多 不会变少。



相反互相比赛顶帖子 开帖子 大家都想跑到第一位

:sleeping: 有点恶性循环的味道 顶出废帖子无数 没法子只能又新开帖子

一片混乱  最终增加管理难度   浪费的是论坛的资源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6-6-23 12:47
原帖由 cinlo 于 2006-6-23 12:44 发表

不顶贴哪来的人气啊?



凡事不要过度 !# 物极必反 。#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6-6-23 12:51
原帖由 cinlo 于 2006-6-23 12:47 发表
只有个别大JS或是版主的贴子才是有一大帮人帮顶的,好象其它人的贴子还是需要自己顶的多.
如果真实行第3条,恐怕论坛出现的现象就是个别大JS或是版主的贴子永远是被人工置顶了....别人的贴子永远在N页以后.



帮顶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
作者: gzjoker    时间: 2006-6-23 13:10
原帖由 cinlo 于 2006-6-23 12:56 发表

是不是帮顶也需要作出规定?


绝对应该。否则第二个、更多个“王超”事件是很难避免的。
作者: su27_jx    时间: 2006-6-23 13:58
进来继续学习一下论坛文件精神滴。
作者: 太虚公    时间: 2006-6-23 16:39
保留对回帖的意见
虽然本人从不这样回帖
但是本人认为这个是基本权力
作者: harleylg    时间: 2006-6-23 18:31
标题: 回复 #82 oishi 的帖子
我个人以为,这个世界上本来是没有制度的,法律是这样,论坛的规矩也是这样。

制度总是慢慢完善起来的,肯定总有兼顾不到的时候。要建立、修改制度,一般总是优先解决最主要的不合理现象。

PCI现在最不合理的就是恶意上刀的太多,导致商家出货困难,这点从之前的征求意见帖子、几个商家的牢骚贴都可以看到的。而且从这些帖子的回复来看,不是一两个JS空喊,很多买家也表示了同意的。而且没有看到说只是这些商家自己卖得贵,反而投诉恶意上刀的回帖。

第二条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出的,当然,如果所有买家都规规矩矩,买得起就买,买不起的说一句“米不起,帮顶”,也不会发生上面说的这些现象。就算退一步,想砍价的说一句“XX米能初就收了”,我觉得卖家也不会这么大意见,如果买家不接受卖家的开价,卖家也不接受买家的还价时,买家再去找另一个卖家,卖家等待下一个买家就是了。现在第二条反对的是“恶意上刀”,明摆着就是自己不买也让卖家卖不出去,这种情况难道不应该禁止么?

你可以不同意第二条,但希望你不是空喊“反对第二条”,你可以提一个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供管理层参考。如果没有更好的方法,那只好请你接受这个不是最好的方法了。

如果因为第二条,导致卖家开高价欺诈买家的情况连续发生的话,我相信管理层也会出面制定有效的规则的。

最后,对于你买肥皂的问题贫嘴一下:
买肥皂你可以不货比三家,是因为肥皂便宜。市价3块钱的肥皂,JS卖6块钱,你也能接受,所以就没有去货比三家了。而且是因为你货比三家的成本比6块钱的卖价还高。换种情况,如果卖肥皂的这个人卖6000块钱一块肥皂,你是否还会急用就不去货比三家了呢?
作者: max3000    时间: 2006-6-23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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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aoandxing    时间: 2006-6-23 21:43
非常不合理。大家完全没有什么评论自由了。估计开天价格的人多了。完成交易的人肯定少了。
作者: 之乎哲也    时间: 2006-6-23 21:51
支持一下.~
作者: lhmn    时间: 2006-6-23 22:03
没啥意见,支持。
作者: gzjoker    时间: 2006-6-23 22:05
原帖由 harleylg 于 2006-6-23 18:31 发表
我个人以为,这个世界上本来是没有制度的,法律是这样,论坛的规矩也是这样。

制度总是慢慢完善起来的,肯定总有兼顾不到的时候。要建立、修改制度,一般总是优先解决最主要的不合理现象。

PCI现在最不合理 ...


大家对“恶意上刀”的限制应该没有什么异议。
大家实质上应该讨论什么是“恶意上刀”。
作者: PM8    时间: 2006-6-24 00:29
晕死,这跟倡议书出去一条一条出,跟诈油条似的
作者: sagittariusmc    时间: 2006-6-24 02:04
强烈支持.......
作者: 卖血上网    时间: 2006-6-24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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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六道众生    时间: 2006-6-24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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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bershi    时间: 2006-6-24 07:55
第二条修改之后貌似容易接受,但实际上很难掌握尺度。
怎样的买家才是“真正买家”?有意购买但最终未能成交的买家算不算真正的买家?
如何判断买家是有意购买,还是无意购买?
作者: 六道众生    时间: 2006-6-24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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