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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了EIZO,与海关周旋全过程。 [打印本页]

作者: 玩火的鱼    时间: 2006-7-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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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mule    时间: 2006-7-18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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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qcheng    时间: 2006-7-18 22:27
海关也真不在于这500块钱 !#
作者: 玩火的鱼    时间: 2006-7-18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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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eofoje    时间: 2006-7-18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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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舞袔取玳    时间: 2006-7-19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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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v    时间: 2006-7-19 08:33
还是退货的

真能驺阿w00t)
作者: kudo2000    时间: 2006-7-19 12:31
我朋友从美国给我寄了个电子手写板,价格为170美金,合人民币1360元,税率为20%

我在海关总署的网站上查询了一下,关于"个人邮递物品"的解释如下:

对邮寄进境的邮包有没有免税优惠?   
2005-08-26
为照顾个人的合理、正常的需要,海关现行规定:对寄自国外的邮包,每次税额在人民币500元以内;对寄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包,每次税额在人民币400元以内的,均予以免税放行。超过免税额的仅征超出部分。  

对个人邮寄物品有无限值?是如何规定的?   
2005-08-26
目前,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规定的限值是: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邮包,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包,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800元人民币。



按照我对上面解释的理解,我这个包裹应该是免税的,至少是只对超过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征收.
然而当我咨询本地海关时,相关人员告诉我,要全额征税.我要求他们提供相关的司法解释时,他们拿不出任何文件,并告诉我,海关总署的网站上的这些解释是错误的.

麻烦哪位有经验的同志给我指点一下,谢谢了...
作者: cx2004    时间: 2006-7-19 14:23
原帖由 kudo2000 于 2006-7-19 12:31 发表
我朋友从美国给我寄了个电子手写板,价格为170美金,合人民币1360元,税率为20%

我在海关总署的网站上查询了一下,关于"个人邮递物品"的解释如下:

对邮寄进境的邮包有没有免税优惠?   
2005-08-26
...

晕倒,海关的人想赚黑钱~:sweatingbullets:
作者: cloud_t    时间: 2006-7-19 15:54
我还以为是冲关带回来的 那就要学习啊
作者: xbjarodd    时间: 2006-7-19 16:45
LZ是写新闻的,标题太夸张.
作者: jqcheng    时间: 2006-7-19 18:52
原帖由 kudo2000 于 2006-7-19 12:31 发表
对个人邮寄物品有无限值?是如何规定的?   
2005-08-26
目前,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规定的限值是: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邮包,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包,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800元人民币。

2005-08-26
...


按照这个解释,你这个物品的价格已经超过了1000元
所以不能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申报
作者: bb22111    时间: 2006-7-20 19:52
楼主逃税而已。
何必找个借口说是不要给政府贪官挥霍?
作者: zhenyunle    时间: 2006-7-20 23:32
从海关走缴税也只是1000快,为啥还要走EMS呢,想不通了。
作者: p3    时间: 2006-7-21 00:33
楼主真神了 !#不知道自己拿过关的会怎样
作者: kingcoco    时间: 2006-7-29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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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iceman    时间: 2006-7-29 10:32
有什么香港电脑报价网站什么的吗?让我们也开开眼
作者: qhj    时间: 2006-7-29 11:59
如果海关的人民币都被政府拿去挥霍、浪费掉了的话,我是完全同意LZ的观点的

要不然,我觉得LZ还是在给给自己找逃税漏税的一个借口更贴切一些
作者: EliyaSylphid    时间: 2006-7-29 12:10
原帖由 eiceman 于 2006-7-29 10:32 发表
有什么香港电脑报价网站什么的吗?让我们也开开眼

http://www.hkgolden.com/hardware_price/videocard.asp
作者: 泡泡的泡泡的泡    时间: 2006-7-29 12:19
那个主任现在也在看贴子.
楼主倒霉了.
作者: jqcheng    时间: 2006-7-29 12:34
在一年内,海关还有补税的权利,嘿嘿
作者: jonykoo    时间: 2006-7-30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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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nlifeng    时间: 2006-7-30 08:30
这些生活中的小技巧,绝对值得借鉴。帮顶。
作者: taotao0210    时间: 2006-7-30 12:59
直接拿过关就可以了  你眼睛都不要漂他一下走过去就可以了
作者: CNkind    时间: 2006-7-31 10:18
500快那是人家看不上.
作者: incomment    时间: 2006-7-31 11:31
美国发3个UMPC过来,全部被扣。拿3个护照去解释下就可以了 #
  楼主的是一个部件,人家海关不傻的。呵呵~一个单体物体不算啥。要抓就抓大的 #是不是冲关的,大家看得出~
作者: 玩火的鱼    时间: 2006-8-10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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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qcheng    时间: 2006-8-10 23:02
海关法第六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这儿可没说是已经报关的物品咯
当然权利是权利,用不用起来又不是另外回事情
作者: AJ47    时间: 2006-8-11 01:27
高登早就把EIZO撤掉报价了
作者: xxxyyy    时间: 2006-8-11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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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vin-evans-lee    时间: 2006-8-11 09:48
原帖由 qhj 于 2006-7-29 11:59 发表
如果海关的人民币都被政府拿去挥霍、浪费掉了的话,我是完全同意LZ的观点的

要不然,我觉得LZ还是在给给自己找逃税漏税的一个借口更贴切一些


附议
作者: 6u6    时间: 2006-8-11 10:12
海关那些有钱啊``` 奶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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