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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忍无可忍 我也投诉 miyazaki [打印本页]

作者: 舟劫轮    时间: 2006-9-9 00:10
标题: 忍无可忍 我也投诉 miyazaki
http://we.pcinlife.com/thread-6146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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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斑竹仔细看完每个贴,看清事态的发展,我承认我骂人了,做的也不对,但是事态都是一步一步发展的,从xxx捣乱开始,是步步紧逼,一再挑衅,本就是开的第二卖贴,一楼也有言在先,不喜勿回,不料就是有人不到黄河心不死,导致卖贴彻底被水,还莫名招来一片骂声,我自认决不会在别人帖子捣乱骂人,这次是我自己的帖子,实在忍无可忍。特来申诉,希望斑竹能够还gz一片自由交易的天空。顺便把帖子里帮腔骂人的也一并投诉了,无冤无仇,进来看到只言片语就更风一起骂,简直让人无法忍受。斑竹应该看得清楚,凡是没有开口骂人的,我绝对没有骂过,正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混gz两年有余,从未受过窝囊气,以前没有,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mad: :mad: :mad:

[ 本帖最后由 舟劫轮 于 2006-9-9 00:15 编辑 ]
作者: 舟劫轮    时间: 2006-9-9 09:23
我强烈要求对对方进行扣分和关小黑屋处理。

1.我得卖帖有言在先,jjyy不要来,不喜勿回,miyazaki等人无视论坛版规,故意捣乱他人交易,看得出来他根本就没有任何想买东西的意思,而是冲着帖子,冲着人而来,这是一种故意的行为。

2.表面上miyazaki故作清高,没有破口大骂,其实字里行间都是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斑竹只要仔细看他的第一和第二回帖,那便是矛盾被激发的关键,而我最初的回帖也并未涉及辱骂的成分,而是通过一定方式表示了miyazaki在本帖不受欢迎的身份,而miyazaki并未意识到自己的不受欢迎的身份,步步紧逼,甚至首先开始骂人,我是急脾气,自然是无法忍受,我骂回他,也实属情理之中。

3.后面跟风的都在指责我,说gz是交易的平台,人人平等,这也是miyazaki作为理由在我帖子捣乱的重要原因之一,自从第一帖被锁之后,第二贴我并未涉及到任何等级制度,故miyazaki以此为由进来捣乱,纯粹是无理取闹,在第二贴中进来骂一帖就跑的,我也都要投诉,斑竹应该也看得到,进来捣乱的id多半是哪些人,其中不排除有大量的马甲。也请祥版明察秋毫,我记得gz是明令禁止用马甲的,发现一个查封一个的。id “小姚子 ”应该是比较明显的马甲了,今天刚注册就来我帖子捣乱了,而且开口就是侮辱性的言辞,这也是直接违反了交易区版规,对这种我要求直接删除id。

4.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在帖子骂人了,有些骂得比较难听,但是祥版明鉴,我都是被动的还击,只是方式显得过激了一些,就算要追究,法律上这也叫作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即使祥版要追究我得责任,对我进行惩罚,我也没有意见,但是我希望紧紧限于口头警告,因为我对这个id是非常看中的,不像某些人以负分为荣。

综上所述,我要求对miyazaki  以及部分id做严厉惩罚。如果公然在别人帖子捣乱,污蔑,辱骂,前提还是楼主说明了不喜勿回的帖子,这种恶劣的行为也能都得到赦免或者从轻发落,实在是让人无法信服,希望祥版能够杀一警百,杀鸡警猴,狠狠打压gz这种不良风气。记得这种行为一直都是gzer最最深恶痛绝的

另外补充投诉  waljr111   第一帖事件结束后理当各自过桥的过桥,走路的走路,此人不知悔改,在我新帖继续捣乱,貌似就这一条已经严重违反了祥版关于第一帖的处罚决定,这叫作屡教不改,应当重罚。关于此人在新帖的第一回贴见200楼,不鸣则以,一鸣惊人,用词及其恶劣。


[ 本帖最后由 舟劫轮 于 2006-9-9 11:38 编辑 ]
作者: 小姚子    时间: 2006-9-9 10:11
哈哈.....你的1234全部不成立....很可惜我不是马甲...你冤枉我...所以我要投诉回你....
作者: 舟劫轮    时间: 2006-9-9 10:16
原帖由 小姚子 于 2006-9-9 10:11 发表
哈哈.....你的1234全部不成立....很可惜我不是马甲...你冤枉我...所以我要投诉回你....

期待你的投诉(_(

发表于 2006-9-9 10:00  资料 短消息   
哇塞....太厉害了...竟然有透视眼可以  "鉴别" 得出  我这个号是马甲?!?! 哈哈哈...有空去 51nb.com 看看吧....我的 id 在各个论坛里都是不会改变的....被封不被封没有关系....即使我没有说什么脏字....当然了...你也可以叫跟你有一腿的  斑竹来封我....都没有关系的...

ok  ....  没工夫跟你这种没追求的人BB .... 浪费我的时间....踢球去了...



貌似某人说话就像放屁

[ 本帖最后由 舟劫轮 于 2006-9-9 10:22 编辑 ]
作者: miyazaki    时间: 2006-9-9 10: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舟劫轮    时间: 2006-9-9 10:24
原帖由 miyazaki 于 2006-9-9 10:19 发表
1.何种行为算是捣乱别人交易。请指明。
行为的界定并不是你说别人在捣乱就是捣乱的。版规有明文。并请您也能自重。
2.我没有故做清高。我在GZ上面1XXX个贴子那几个是骂人的贴子。到是您。好像自己也承认自己一直 ...

多说无用,斑竹自有公断,这种问题自然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斑竹自然明白。

ps:第一帖已经有人被判扰乱交易了,你这不叫扰乱交易叫做什么?你的情节更加严重。(_(

至于跟风的问题,gz墙倒众人推的传统,你可能不知道,毕竟你是新来的我不怪你哈。不过这次这赌墙貌似没那么轻松推的倒,我屁股擦的比较干净,还好你们抓不到什么把柄。(_(

[ 本帖最后由 舟劫轮 于 2006-9-9 10:28 编辑 ]
作者: miyazaki    时间: 2006-9-9 10: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舟劫轮    时间: 2006-9-9 10:31
原帖由 miyazaki 于 2006-9-9 10:29 发表

我只贴一贴这个
也希望你自重

贴把贴把,某人投诉我贴的比你多了去了,我懒得贴你的,斑竹自己会看,不用你操心哈。另外我不需要自重,倒是你应该学学做人。
作者: cxhitler    时间: 2006-9-9 10: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aljr111    时间: 2006-9-9 11:39
某些人就是铁匠铺的料---挨打的货。:lol:
作者: waljr111    时间: 2006-9-9 11:50
或者是天上落豆渣---该猪吃?:lol:
作者: kill8sars    时间: 2006-9-9 12: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6-9-9 12:09
现在又是文化大革命,这么多大字报:funk:
作者: waljr111    时间: 2006-9-9 14:50
封我ID   ,BAN我IP;
我挂代理,继续骂你。

可笑舟劫轮,做人有点混;
猖狂骂别人,真是应该滚。

舟劫轮呀舟劫轮,不能对你善心存;
今日好好收拾你,让你知道怎做人。

劫轮呀舟劫轮,
数已到还不认,
到今日栽我手,
子一个快点滚,
上给你两闷棍。

劫轮呀快脱衣,
断你的小鸡鸡,
奸你的小屁屁,
的要是再犯贱,
起你来剥层皮。

劫轮他先骂人,
果却说我不仁,
到你要遇到他,
子也要气成神,
他出来示众人。

劫轮你再多说,
持你来卖倭国
奸玩后扔厕所,
起家伙往死剁,
巴十个一起上,
子看见拍手说,
起他来继续挄。

劫轮你只会放屁,
着说也只是垃圾,
到你说只会逃避,
人见你立马坠地,
的现在没了脾气,
子见你也会放弃,
的不行现在蔫 B。

劫轮你就是大傻吊,
X X就爱胡乱搞,
今天到我来收拾你,
骂到你的不会逃跑,
看你今后还是不吊。


:lol:

[ 本帖最后由 waljr111 于 2006-9-9 23:56 编辑 ]
作者: errorfw    时间: 2006-9-9 22:07
楼上好文才啊 #
PFPF #受小弟一拜。
作者: kykt    时间: 2006-9-9 22: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泡泡的泡泡的泡    时间: 2006-9-9 23:33
纯属看...............
作者: DBK    时间: 2006-9-10 00: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6-9-10 00:21
14楼好文采..........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6-9-10 00:50
对骂人的一律扣罚5分

马甲一律锁了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6-9-10 00:51
对骂人的一律扣罚5分  继续再闹 就封ID一周

马甲一律锁了
作者: 阿祥    时间: 2006-9-10 00:56
上一次已经警告你们不要再搭理对方了

之所以只是警告 而没有处罚 第一是给你们双方一个机会 不要一错一再错 第二是想你们双方能从论坛的角度考虑

不要为个人一时之气胡闹 扰乱了正常的秩序 试问交易区没有良好的交易秩序 您二位还会来吗?

结果呢  看来只是口头警告你们真的是我做错了

一个继续情绪化 开帖子挑衅

一个气不过 继续跟进 导致骂战升级

双方均有责任  做扣5分处理

请双方均不要再出言挑衅 不要谈论关于对方的任何话题 不要再交易区内谈论任何与交易无关的话题

如果再不听劝告 就封ID处理  直道你们互相再也不搭理对方为止
作者: p3    时间: 2006-9-10 15:47
原帖由 阿祥 于 2006-9-10 00:56 发表
如果再不听劝告 就封ID处理  直道你们互相再也不搭理对方为止



哈哈,这里有问题哦,就是说双方可以各自骂,但不准各自去还拖?w00t)
作者: tootoo    时间: 2006-9-11 09:09
:funk: :funk: 14楼
作者: myt    时间: 2006-9-11 14:06
现在感觉GZ越来越丰富多采了
作者: cybershi    时间: 2006-9-11 19:30
看到好多红

























作者: 征服    时间: 2006-9-11 22:28
亮点在14楼,有点佩服
作者: 小江    时间: 2006-9-11 23:47
米空也给人闹上了
作者: miyazaki-ryo    时间: 2006-9-11 23:52
嘿嘿 没有呀
偶没事
正好与人在线上聊聊天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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