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标题:
是不是只要身上有事,就能随便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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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舟劫轮
时间:
2006-9-12 08:58
标题:
是不是只要身上有事,就能随便骂不负责?
http://we.pcinlife.com/thread-616628-1-1.html
请问斑竹这种事是不是可以免罪?如果可以,咱么以后也会抓住机会出出气的,ok?一个杀人犯杀了另外一个杀人犯,是不是等于为国家做贡献,不算犯罪?如果是的,那我认了,ok?
作者:
舟劫轮
时间:
2006-9-12 09:01
根据论坛相关规定,我认为这种行为应该列入无故辱骂当事人,我跟该网友素无瓜葛,是不是这种行为是被提倡的?墙倒众人推也是被提倡的?:mad:
作者:
农民伯伯
时间:
2006-9-12 09:49
您的事情阿祥已经下结论且有言在先,如果再起事端,或者威胁说您要如何如何的话,任何版主都可以对您直接做封ID处理,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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