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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首例短信诈骗案开审 [打印本页]

作者: tootoo    时间: 2006-10-26 14:51
标题: 北京首例短信诈骗案开审
第一时间报案提供有力证据嫌犯14天诈骗84万

  “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都是我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作出的。”被指控犯有诈骗罪的湖南人王文彬,昨天在西城法院接受审判时,当庭全盘否认公诉机关对他的有罪指控。

  “尊敬的客户,您于×月×日在×××商场刷卡消费××××元,本月月底将在您的账户上扣除……”看到这样的短信,手机用户们都不会陌生,这就是包括嫌犯王文彬在内的一伙骗子,利用手机短信诈骗的惯用伎俩。检察机关指控,王文彬通过手机短信或语音电话,利用预先设计好的操作顺序,诱使受害人在自动取款机上操作,骗取钱财。仅在2005年9月20日至10月4日这14天时间,王文彬等人在北京地区,就骗了7个人,共得赃款达845000元。被骗者中,包括一名在职的部长,所幸,被骗的这位部长,在第一时间报案,为摧毁这个诈骗团伙提供了有力证据。

  法官根据公诉人提交的证据,认定诈骗事主的账户开户资料上,都是王文彬的笔迹,但王文彬说,老乡王勇慷慨大方,每月给自己3000元房租,当时他说自己的字写得不好,“我是碍于面子替他签的”。对于公安机关在他家起获的57台短信群发器、80多部手机、41张银行卡及大量现金等,王文彬说这些东西都是在王勇的房间里起获的,“我不知道这些东西”。对此,王文彬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这些不能证明王文彬实施了诈骗,公诉方应该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看看谁取走了这些赃款。“这个证据不难取得,公诉方为什么就不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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