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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对泡泡执法标准有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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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hxthy
时间:
2008-7-16 20:42
标题:
投诉,对泡泡执法标准有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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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没有看见版规里有不许使用特殊文字的条例,如果有请你们指出,我马上撤贴。
如果没有这样的条例,我的贴就不应该被删。
如泡泡版主所说,如果这样的规定只是大家口头传达,没有写进版规里。请问这也算是版规吗?又如何让别人遵守呢?
作者:
fenwuding
时间:
2008-7-16 22:53
确实前段时间在交易区好像看到过这条规定,不能使用特殊符号
作者:
chinesehome
时间:
2008-7-16 23:24
进来看看。。。。。
作者:
xhxthy
时间:
2008-7-16 23:32
原帖由
fenwuding
于 2008-7-16 22:53 发表
确实前段时间在交易区好像看到过这条规定,不能使用特殊符号
兄弟有空能帮找找在那吗?我确实没见有
作者:
天下第一
时间:
2008-7-17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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