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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避免无意义的顶旧贴并多开展技术性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yym    时间: 2008-7-29 13:16
标题: 建议避免无意义的顶旧贴并多开展技术性讨论
每天我都要审核部分的待审查的帖子 放出来的。在我的权限之内 ,我会尽最大的能力让显卡区存在不同的声音。


我只是很想说一句: 我很不喜欢挖旧的帖子的这个做法 ,无论 是A 的还是N 的。我们大家也很清楚 很多把旧贴子 翻出来 的目的。


如果版规有这种故意且无意义的 挖旧贴子 的相关处罚措施 ,我会坚决执行到底。 我很希望有这条版规的。


心里很不喜欢这种 A 与N 的争吵, 离开电脑,转过头 看看外面 会发现 现实生活 是很美好的。


很多言论过激的 A  与N 的忠实用户 ,其实都可以静下心来 好好讨论,首先要尊重对方对显卡的选择与使用, 一切的有意义的讨论 是要建立于互相尊重的基础上。


一切的争论也请转到技术面的层次上 ,有了这些, PCINLIFE 才会健康的发展,同时也能给每一位显卡区的热心会员以自身水平的提高。


遇上违反版规的请广大会员热心举报,毕竟版主与管理员不能完全做到每贴都巡视,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对被举报的id 审核并做出正确、适当的处理。
作者: kurapicak2    时间: 2008-7-29 13:17
当年.....哎...不提了............
MJ不出声....

支持一个
作者: Edison    时间: 2008-7-29 13:37
http://we.pcinlife.com/thread-731957-1-1.html

九、增补规则

关于“挖坟”“翻旧贴”等行为的规定:此类行为视作一般的回复行为,而不视为违规行为,但是如果回复属于无意义回复时,将直接视作恶意灌水进行处理;
关于“回复纯引用”的规定:除休闲区及版规允许纯引用的版块以外,在其他版块回复帖子时仅对他人的文字进行引用而没有其他内容时,该回复将被视为恶意灌水并进行相应处理;
本守则的规定与各版版规的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本守则的规定为准;
本守则第九部分增补规则的规定与前八部分规则的规定发生冲突时,以增补规则的规定为准;
作者: 星星炎    时间: 2008-7-29 13:39
{closedeyes:] 世界是那么的“河蟹”
作者: GZeasy.cn    时间: 2008-7-29 13:42
版主越来越多~~~~~~~~~~~~~~~~
作者: 疯一样的男子    时间: 2008-7-29 13:44
我就奇怪了,这里的版主是干什么吃的?
为什么一些人身攻击骂人的帖子你们没有权利处理吗?难道一定要请示管理员?
管理员不去申诉区处理投诉到是对该区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很感兴趣啊。
作者: Duncan    时间: 2008-7-29 13:44
野坟搬进公墓,而且多了门卫,PCI进步了。
作者: 落花如梦    时间: 2008-7-29 13:53
我觉得挖坟有助于提高那些不经过大脑思考凭着两只手一张嘴在那YY的ID的发贴水平,从6月份到现在,那些挖出来的坟可以证明我的观点.
作者: yym    时间: 2008-7-29 13:54
原帖由 疯一样的男子 于 2008-7-29 00:44 发表
我就奇怪了,这里的版主是干什么吃的?
为什么一些人身攻击骂人的帖子你们没有权利处理吗?难道一定要请示管理员?
管理员不去申诉区处理投诉到是对该区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很感兴趣啊。


有处理的, 上午会员 指缝间的水影 就被我处理了 ,具体的你去 http://we.pcinlife.com/thread-974893-2-1.html 查找。


目前给的处理 是警告,累计3次警告 会被禁言。还有部分以前处理的id 我也记不清楚了。


如果发现违反版规的id 请踊跃举报,事实确凿,无论是A 还是N  乃至版主等 ,只要在我的职权之内 必定处理!


管理员比较忙,管理论坛整体方向的, 这点小事他是没必要 亲自力为的。


谢谢你的支持。
作者: 疯一样的男子    时间: 2008-7-29 14:00
原帖由 yym 于 2008-7-29 13:54 发表


有处理的, 上午会员 指缝间的水影 就被我处理了 ,具体的你去 http://we.pcinlife.com/thread-974893-2-1.html 查找。


目前给的处理 是警告,累计3次警告 会被禁言。还有部分以前处理的id 我也记不清楚了 ...

前面有个网友改善散热又是打磨又是干什么的贴了n张图很精彩的一个帖子。好像是你说了要请示管理员加分的吧?结果你修改了只给高亮了。
某人贴了几张TRI-SLI 280的几张得分图,倒是有人争先恐后的加分了,当然不是你,这里面难道有什么猫腻?
作者: jht1977    时间: 2008-7-29 14:05
很适时的一条建议,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 cloudol    时间: 2008-7-29 14:06
原帖由 Edison 于 2008-7-29 13:37 发表
http://we.pcinlife.com/thread-731957-1-1.html

九、增补规则

关于“挖坟”“翻旧贴”等行为的规定:此类行为视作一般的回复行为,而不视为违规行为,但是如果回复属于无意义回复时,将直接视作恶意灌水进行处 ...


看来对于我们这些高水平的挖坟党没有什么影响
作者: yym    时间: 2008-7-29 14:10
原帖由 疯一样的男子 于 2008-7-29 01:00 发表

前面有个网友改善散热又是打磨又是干什么的贴了n张图很精彩的一个帖子。好像是你说了要请示管理员加分的吧?结果你修改了只给高亮了。
某人贴了几张TRI-SLI 280的几张得分图,倒是有人争先恐后的加分了,当然不是 ...


我已经pm 给那个发帖的朋友了。

已经给他说明原因并表示抱歉了。


原因是 他的帖子带有别的网站的网址 ,与版规 要求的禁止在论坛宣传别的网站 有冲突,这个原发帖的朋友也表示理解了。{handshake:]


我实习版主 没权限加分的, 今天我就事论事,如果我有那个权限 我会给他加分的。当然我也替他申请了。


作者: cataclyson    时间: 2008-7-29 14:14
挖坟的最直接效果就是督促每个人对自己的言论负责:loveliness:
作者: 疯一样的男子    时间: 2008-7-29 14:24
原帖由 yym 于 2008-7-29 14:10 发表


我已经pm 给那个发帖的朋友了。

已经给他说明原因并表示抱歉了。


原因是 他的帖子带有别的网站的网址 ,与版规 要求的禁止在论坛宣传别的网站 有冲突,这个原发帖的朋友也表示理解了。{handshake:]
...

哦,没有权限啊。sorry,误解你了。
我的意思是既然这里有这么多版主了,就应该把权限下放下来。我很少看到有版主作禁言啊,禁止访问什么的。
作者: harleylg    时间: 2008-7-29 14:29
原帖由 cataclyson 于 2008/7/29 14:14 发表
挖坟的最直接效果就是督促每个人对自己的言论负责:loveliness:


{closedeyes:] {closedeyes:]
作者: 疯一样的男子    时间: 2008-7-29 14:31
引用对日关系的一句名言:这是牢记历史,不是记仇。
作者: yym    时间: 2008-7-29 14:32
原帖由 desno 于 2008-7-29 01:26 发表
当初N饭挖坟的时候你们跑哪去了?估计正捂着嘴巴在电脑前面大笑吧?



我这个月14号才开始 实行 实习版主的职责。


以后有类似的请积极举报。{lol:]
作者: 疯一样的男子    时间: 2008-7-29 14:40
原帖由 ArthurMa 于 2008-7-29 14:36 发表
只要不违反其他板规,为何还要对此新出规定呢?
挖坟固然不好,但是完全可以按照灌水或其它条例管理,否则容易造成臆想而导致失衡

版规是人定的,想加什么就加什么吧。
你有没有听说过某些id不能灌水的?否则直接禁止访问。
作者: cutekiller    时间: 2008-7-29 14:51
顺便问一句,拿A/N股票说事的帖子,算技术讨论贴么,或者说有在这个版发的必要么?
作者: Duncan    时间: 2008-7-29 15:24
挖坟没错,错就错在我们挖坟没注意看墓主人身份,E神,P神,J神等众神的坟是乱挖的么,人家现在搬进公墓了,24小时保安轮流巡逻,只准上香瞻仰,严禁挖掘{lol:]
PS:以上神仙代号均为虚构,请勿对号入座{titter:]
作者: Edison    时间: 2008-7-29 15:32
原帖由 ClearText@X2 于 2008-7-29 15:27 发表
我举报的Avin集体攻击的帖子为什么不处理呢?
是不是他那样说别人是 G..O..U的行为可以不被处罚?

http://we.pcinlife.com/misc.php? ... 04&pid=17966043
作者: Edison    时间: 2008-7-29 15:42
原帖由 ClearText@X2 于 2008-7-29 15:36 发表
封了3天么?
这个情节也太轻了吧,为什么都是直接删我IP的,连个警告也没有?

你是攻击、诋损PCINLIFE,刻意破坏论坛制度。
作者: Edison    时间: 2008-7-29 15:50
原帖由 ClearText@X2 于 2008-7-29 15:49 发表
Avin说了一句话,全是A..G..O..U,我当时说的是有不少 N xxx,我不知道哪个情节更严重。

你的情节严重,他没攻击PCINLIFE,而你是完全无视版规明知故犯攻击PCINLIFE制度。
作者: Edison    时间: 2008-7-29 15:53
原帖由 ClearText@X2 于 2008-7-29 15:52 发表
他的副词 全 比我的 有不少 语气强很多吧,绝对是在攻击PCINLIFE。
为啥我的情节就严重了呢?

我没看出他在攻击PCINLIFE,而你则明显是。

http://we.pcinlife.com/thread-731957-1-1.html

"论坛管理员对本守则及论坛所有版块版规拥有最终解释权。"
作者: Edison    时间: 2008-7-29 16:08
原帖由 ClearText@X2 于 2008-7-29 15:56 发表
如果我把他说的话一个字A 改称 N然后发出来,是不是情节和他的一样严重,警告一下就可以了?:wub:

别尝试挑战版规,这是愚蠢的行为。
作者: casper2003    时间: 2008-7-29 16:51
管理员的"最终解释权"着实厉害{lol:]
作者: 失落の天堂    时间: 2008-7-29 16:52
进来看版规{shocked:]
作者: 可乐猫    时间: 2008-7-29 17:12
既然之前很多事情和这个LZ无关。来发布这种帖子自然就有人说过去的事情。一个没有经历过那段时间的人来发布这个帖子,名不正言不顺啊。别人有不同言论就难怪了。

只能说我们这里很水产,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论坛
作者: deathwaltz    时间: 2008-7-29 19:12
用最终解释权解释问题,本坛的坛规就已经废了{closedeyes:]
这个东西,根本不是这么用的

另外,按道理,在论坛上攻击网友应该比攻击本论坛罪责要重{closedeyes:]
因为论坛是服务的,网友是主体

{closedeyes:]本位主义是有好处的,可以保持本色
但是这种坚持被拿出来当武器的话...

我劝这个论坛很多次了,你们很N-- B,但是还不够N--B
在不够N--B之前,最好不要这么牛气

而实际上,最好的论坛也似乎总是最谦和最有礼貌的的
但这里的气氛却别版主们带的都N--B轰轰和具有攻击性{closedeyes:]

我说的话是为你们好,免得哪天这里沦落为泡泡.毕竟看文字的话,还是中文比较好,中国人比较亲切
作者: smaller    时间: 2008-7-29 19:26
呵呵,解释权很好很强大!{biggrin:]
作者: sleepyboy    时间: 2008-7-29 19:26
我觉得这里版规还是相对宽松的,至少比前一段我在的某论坛好多了。
在那个论坛,我只说了4850几句好听的,就让那版主给一顿讽刺挖苦,
我据理力争了几句,就给我封号了,骂我A gou,
真服了,我玩了10多年电脑,还没用过A卡呢。就成A gou了。
我再建小号,质问他敢不敢把我的原话复制出来,
我到底哪句骂人了。到底说了什么。让大家看看我到底说了什么违反版规的话。
那版主又封了我的小号,说我建了小号上去骂街。
我又建了一个小号,再没发帖,只给论坛的其他板块版主发了个消息,让其查证。
那版主说了句很实在的:XX论坛(他们论坛的名字)一般了,去XXX论坛混吧。
这经历很有趣吧。所以相对来说,这里版规还是不错的。
哈哈,一笑而过~~~
作者: deathwaltz    时间: 2008-7-29 19:28
原帖由 sleepyboy 于 2008-7-29 19:26 发表
我觉得这里版规还是相对宽松的,至少比前一段我在的某论坛好多了。
在那个论坛,我只说了4850几句好听的,就让那版主给一顿讽刺挖苦,
我据理力争了几句,就给我封号了,骂我A gou,
真服了,我玩了10多年电脑,还 ...

PCI怎么说也是国内最好的电脑论坛了,所以.毕竟你拿来对比的不是一个档次了...呵呵
作者: Kayv    时间: 2008-7-29 19:36
国内的论坛就那么回子鸟事,凡是运作到商业化阶段,所有能想到的龌鹾事都能发生

至于PCI,自从冒出几个XX会员了之后,就知道也开始饶着那么几个人转咯
作者: aeondxf    时间: 2008-7-29 19:42
-_- 其实我认为国内论坛管理得最好的是NGA,够严谨又不失幽默,虽然各个职业互相也会互相英雄霸哥一下,可惜它只是个游戏论坛。
作者: Kayv    时间: 2008-7-29 19:47
原帖由 aeondxf 于 2008-7-29 19:42 发表
-_- 其实我认为国内论坛管理得最好的是NGA,够严谨又不失幽默,虽然各个职业互相也会互相英雄霸哥一下,可惜它只是个游戏论坛。

NGA?

“私人论坛,爱来来,不来滚”

他借WOW而已,WOW什么时候死,NGA什么时候死

管理方面,凡是和商业化扯上边了的,没觉得哪个是好鸟
作者: aeondxf    时间: 2008-7-29 19:51
原帖由 Kayv 于 2008-7-29 19:47 发表

NGA?

“私人论坛,爱来来,不来滚”

他借WOW而已,WOW什么时候死,NGA什么时候死

管理方面,凡是和商业化扯上边了的,没觉得哪个是好鸟

作为一名霸哥~我对NGA很有好感~:lol:
作者: yym    时间: 2008-7-29 21:51
凭着我多年在不同论坛潜水所见,给各位朋友一个我自己的经验:

1 每个论坛都有其相关版规及其特色,而版规从来都没完美无暇都需要不断的增补与修正的,各人的教育背景与亲身经历的环境的不同 导致各人有不同的世界观,各人对版

规的也会产生不同的理解的,这个时候如果直接抨击、挖苦、影射、质疑版规是很不明智,这时应该给出建设性的完善版规的建议是比较明智的。我自己发现PCINLIFE “求

大同存小异”还是比别的知名论坛做的好的。

2 天马行空 自由驰骋 的心态 在网络上 尽量不要绝对化,只有相对,没绝对!我个人觉得网络中与现实中是一样的。这个时候往往都暴露人的本性。

3 与意见不合的网友禁忌使用不雅字眼,这个直接影响与 颠 覆 之前自己给别人的好印象。
作者: 悬心吊胆    时间: 2008-7-29 22:04
感觉做NFAN的真好.......................今天也见识了什么叫"第二十一条军规".........................
作者: Corpse    时间: 2008-7-29 22:06
什么时候PCI能真正拿起自己的版规权限随意使用的时候再说吧
几个XX会员玩点擦边球就没招了 也够可怜的
作者: 2000wcw    时间: 2008-7-29 22:07
挖坟有何不可?又没骂人又没违反规定

哦,忘了,还有个最终解释权
作者: gzcjb    时间: 2008-7-29 22:30
问题是版主要某种水产,可对某些不某种水产的情况又不处理。然后一句解释权下来,实在难以服众{shocked:]
作者: 大锤子    时间: 2008-7-30 09:21
{lol:]


大家好 我是PRO-N。
作者: yegui    时间: 2008-7-30 10:36
"论坛管理员对本守则及论坛所有版块版规拥有最终解释权。"
作者: yegui    时间: 2008-7-30 10:37
CHO这个管理员最大,大家还是躲着点吧。。。
作者: XoooX    时间: 2008-7-30 10:47
还有人说NGA好的?邀请码能卖钱;党同伐异;装13......
作者: shiver76    时间: 2008-7-30 10:50
建议先把一群喷子处理掉, 这样立马河蟹很多 {lol:]
作者: iguana    时间: 2008-7-30 10:52
最终解释权 都已经被批烂的条款,这里又拣过来当宝用了,有意思{lol:]
作者: head    时间: 2008-7-30 12:16
原帖由 toole 于 2008-7-30 12:01 发表
                     

横批是什么?

横批    最终解析权
作者: celeron1.5    时间: 2008-7-30 12:33
挖坟说明主楼精彩,好帖要顶吗
作者: 疯一样的男子    时间: 2008-7-30 13:20
看戏
大家继续。
作者: 疯一样的男子    时间: 2008-7-30 14:11
这贴移这儿干吗?难道投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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