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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流] 苹果商标案败诉 IPAD或将改名 或将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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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kaicaysmic 于 2011-12-12 19:07 编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7日讯福克斯电视台周三报道称,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驳回了苹果公司(Apple Inc)要求认定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Proview Technology(Shenzhen)就苹果畅销平板电脑“iPad”商标侵权等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大名鼎鼎的“iPad”平板电脑在中国大陆正面临被迫改换名称的威胁。
     从2000年开始,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当时苹果尚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产品。总部设在台北的唯冠国际控股公司(Proview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一个下属部门在2006年将“iPad”商标以35000英镑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名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的英国的公司。这家英国公司后来又将“iPad”商标使用权转让给了苹果公司。
     不过,唯冠国际控股公司不久前却发表声明称,这家英国公司向苹果转让“iPad”商标使用权的范围并不包括中国大陆,因为这家台湾公司当时并不拥有“iPad”在中国大陆的使用权。深圳市中级法院认定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对“iPad”商标的所有权,驳回了苹果公司的起诉。
     福克斯电视台的报道中说,唯冠国际控股可能会向苹果公司支付10亿美元商标使用补偿。
事件可能导致结果
     根据深圳市中级法院的裁决结果, “iPad”商标属于唯冠国际控股公司,苹果畅销平板电脑在中国大陆的销售涉及商标侵权。那么苹果公司下一步会如何行动呢?要么支付唯冠国际控股公司一笔巨额的商标补偿费用,要么IPAD畅销平板电脑停止在大陆地区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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