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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交易纠纷及投诉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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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8-27 0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纠纷不断,也从一个层面上看出交易区越来越红火了,买卖多纠纷才多嘛,这个是成正比的关系:devil:。虽然已经有三个精英:a),但是纠纷区的版主人手还是不够用,希望有志加入GZeSHOP管理团队的各位会员,多多关注纠纷区的各类纠纷,踊跃发表自己独到的看法,你……或许就是纠纷区的明日版主(不过不能称之为纠纷区的明日之星哈):sweatingbullets:

考核内容:纠纷区的各类大小事务
以及如下的链接:

http://bbs.gzeshop.com/viewthread.php?tid=444324

[ 本帖最后由 农民伯伯 于 2005-8-28 19:27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005-8-27 00:17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那句老话:不准跟我抢沙发:d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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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5-8-27 00:38 | 只看该作者
不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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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5-8-27 00:38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没啥人气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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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血上网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05-8-27 00: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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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5-8-27 00: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dfi 于 2005-7-23 11:36 发表
纠纷是买卖双方因所售商品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违约的情况,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相持不下的时候下请仲裁方介入而形成的CASE,这是正常的过程,只要双方冷静合理的解决好,纠纷当然也随之消失。

在这个过程中,GZ里太多旁听席上的观众喜欢滥用手中的那点发言权,在没有充分了解事情真相的时候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所谓“口水”。甚至由于一些人心怀叵测,煽风点火落井下石的掺杂个人恩怨,挟私报复,把本来复杂的纠纷变成了浑水摸鱼的臭水潭还身在其中不知其臭,充分证明了人性本恶这一劣根性。

这个时候群众的眼光还雪亮吗?不,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


希望能有睿智的斑竹在处理某些口水类纠纷的时候,明辨是非,当一个合格的“少数人”。:thumbs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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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5-8-27 00:43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置顶区确实没有下面的交易区旺了,再不行就跳水


踢飞楼下的家伙,都没答题就想着报名:ph34r:

[ 本帖最后由 农民伯伯 于 2005-8-27 00: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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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fe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8#
发表于 2005-8-27 00: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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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5-8-27 00: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农民伯伯 于 2005-8-27 00:43 发表
现在的置顶区确实没有下面的交易区旺了,再不行就跳水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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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5-8-27 00:5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08奥运

耗精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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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5-8-27 01:04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申请了好多次班主了,而且都是闲聊区,但总是通过不了,郁闷~失望~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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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fe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
发表于 2005-8-27 01: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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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5-8-27 04:03 | 只看该作者
我来
也当两个区的看看
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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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5-8-27 09:11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我报名可不可以?:whistling:
纠纷区版主是个费精神的工作,想报名的可要想清楚了啊!:char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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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5-8-27 09:25 | 只看该作者
我要抢交易区的版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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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5-8-27 09:42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这件纠纷,我的看法是:
1、现在芯片如果损坏无法查证,可能是运输过程中压碎的,也可以是买家人为弄碎的,但是可以排除一点,那就是卖家发出时已经坏了,因为卖家没有这样做的动机。
2、既然无法查证如何弄坏的,那么这件事情,双方应该本着相信对方,体谅对方的态度,诚恳的解决问题,现在芯片碎了是即成事实,所以下来的关键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卖家有条件帮助买家维修,确实卖家也这么做了,但是我觉得做法是有问题了,虽然是MBGA封装的,但是我相信一颗颗粒的维修费用绝不需要那么多,有时候,不要拿那些官方的价格来呼悠买家,IBM的收费维修是1600元一小时,但是是不是说IBM过保了就不用修了?所以卖家应该本着对买家负责的态度,帮买家维修,收费应该更加合理些!
3、关于聊天纪录我觉得,双方都是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说出的那些话,至于卖家说的和某某某版主的关系问题,版主可以适当做调查,当然卖家这样说话是相当不合适了,这样即损坏了自己的形象而且也损坏了GZ的形象,不要以为和版主有关系就了不起,要知道GZ是大家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4、总结一下,芯片已碎,卖家已代为维修,这些是即定事实,希望双方能在维修费用上协商如果不成,可以由版主出面按照市场上一般价格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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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5-8-27 10: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dfi 于 2005-8-26 05:43 发表


希望能有睿智的斑竹在处理某些口水类纠纷的时候,明辨是非,当一个合格的“少数人”。:thumbsup:



:lol:今天笑了一下:thumbs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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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5-8-27 10: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unnie 于 2005-8-27 09:42 发表
对于这件纠纷,我的看法是:
1、现在芯片如果损坏无法查证,可能是运输过程中压碎的,也可以是买家人为弄碎的,但是可以排除一点,那就是卖家发出时已经坏了,因为卖家没有这样做的动机。
...


请发到那个链接里面去,发到这个公告上没用的
我总不能两边来汇总吧……


我为了这个纠纷都想了好多天了
梦中都出现过……
很辛苦的一份差事

报名的确实要想清楚啊

处理一个责任分明的小纠纷,联系双方调解,耗时一个晚上甚至几天都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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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05-8-27 10:36 | 只看该作者
发现置顶区居然没有这里吃香,同一时间的两个帖子,下面1k多人浏览。置顶帖只来了1xx人)_)
高台跳水咯:whist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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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5-8-27 10:36 | 只看该作者
那可是需要高智商的,像农民伯伯一样,并且要早中晚不停地看名侦探柯南的推理节目方可胜任...................................................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是不是水了一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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