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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MP3等视听产品时,商家常常以没电为由拒绝当场验货,回家却发现产品是“哑巴”。近期12315热线接到消费者在选购数码相机、手提电脑等电子商品时被忽悠的情况有所上升。昨天,工商部门就商家骗人招数发出消费警示,购买商品应当场验货,以防商家“调包”。
经常有消费者反映购买商品时,商家以从库房拿新货为由,先让消费者付款后商家再从库房拿来的商品往往与消费者所要购买的商品不一致。对此,消费者应拆开包装验货,并且将所购商品的型号、规格落实在票据上。因为数码类商品的退换期限目前法律没有统一规定,一旦消费者将商品买回家,责任方也很难认定。
此外,消费者购物时应索要发票,不要让商家以“你要发票就多花钱”等借口“忽悠”了。购物发票是消费者
维权的重要凭证,没有凭证,消费者日后维权时,会增加很多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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