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欣网视讯于2005年5月13日披露了与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2006年4月28日,公司刊登公告,披露了合作方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机构调整一事,并说明“此次机构调整是否会对公司与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履行造成影响,目前尚不知道。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之后,公司就合作事宜多次联系原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整合入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11月29日向对方发出名为《关于提请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就与本公司合作事宜进行答复的函》(宁欣总字[2006]4号),但均未得到对方的明确答复。
公司董事会表示,公司认为与原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的合作并不乐观。该《合作协议》的有效期至2007年12月21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此外,欣网视讯今日披露的年报显示,公司2006年每股收益为0.04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