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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经中华英才网应聘遭抢劫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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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12-3 2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陈先生认为中华英才网为诈骗抢劫者发送虚假招聘信息,造成自己被抢。陈先生将开办该网站的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损失5000元。

状告该网提供抢劫者发布的招聘信息被法院驳回

根据中华英才网提供的招聘信息,陈先生前往东莞面试,却被招聘人员抢劫。认为中华英才网提供了抢劫者发布的招聘信息,陈先生将开办该网站的英才华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海淀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陈先生诉称,今年8月6日,他收到中华英才网发送的“香港金诺集团东莞有限公司”的招聘邮件,因为对这家公司提供的工作很感兴趣,便拨打了招聘电话,结果被告知要带着笔记本电脑到广东东莞面试。

8月11日,陈先生来到东莞面试,结果笔记本电脑及手机等财物都被招聘人员抢走。认为中华英才网为诈骗抢劫者发送虚假招聘信息,造成自己被抢,陈先生将开办该网站的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损失5000元。

法院认为,基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以及中华英才网所提供的服务平台的免费性质,求职者不能苛求中华英才网承担与一般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同样的审核义务。本案中中华英才网向陈先生提供了857个职位的招聘信息,东莞金诺公司的招聘信息只是其中之一。陈先生自行选择前去东莞应聘,其行为已超出中华英才网能够控制的范畴。故中华英才网的行为与原告财产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另外,法官提醒广大应聘者,在收到网络招聘信息以后,应当及时核实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及招聘单位是否存在相关营业资质,不要盲目前去面试应聘,以免上当受骗。
2#
发表于 2006-12-3 23:35 | 只看该作者
你真的要在今天完成万户猴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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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12-4 00:36 | 只看该作者
:p 违规了 小心给elvis 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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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6-12-4 01:45 | 只看该作者
中华英才网整天给我发垃圾邮件,汗  :b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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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12-4 09: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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