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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514444 于 2009-12-12 17:08 编辑
回复 1# iKURAK_YJ
看到LZ的命题有些意思,说下个人观点
1.从人类眼睛使用方式的角度去看,观看网页和处理文档以及观看4:3的影视,照片和视频信号
时,效果排名如下:
5:4大于4:3大于16:10大于16:9大于2.35:1
2.观看宽屏幕的电影节目,即16:9或者2.35:1的高清影视节目或照片时,效果排名反之:
2.35:1大于16:9大于16:10大于4:3大于5:4
3.LZ说道苹果价格虽贵,但效果出奇好一事
我斗胆说句--LZ可以带着和苹果相同面板的,相同尺寸和屏幕比例的其他品牌LCD显示器
拿到苹果店里,然后用布把屏幕以外的部分全部遮掩起来,再播放同一个照片和视频画面信号
然后--为了公平起见,LZ可以询问每个顾客,PK结果如何?
我想LZ对苹果的印象一定会发生很大的改变
遭此变故后---LZ将更快的走上更成熟的,更客观的成年男人历程
LZ当然会觉得拿着显示器去用布遮起来对比很老土,并且不会认为苹果店会同意
其实不然--他们会很欢迎的,我买过几次电视和显示器,店家都不肯认输。积极配合PK!
还有更简单的办法--到有苹果显示器的朋友那里,带一样面板和尺寸比例的显示器去,播放同样画面
LZ不信试下看看,苹果经常会输!
苹果店高贵时尚的环境,苹果显示器精密时尚的外观,苹果所播放的最适合他的画面
都给人带来了巨大的视觉和心理误会
事实上---苹果那偏淡的色彩,在播放电影的时候,遮住屏幕以外部分,往往会被人认为是乐色显示器
说来说去,LCD都是换汤不换药的乐色技术,怎么看都是油画感的麻布,怎么看都是对比度很差的皮影戏,说哪个LCD很好,都是笑话--LZ有机会去看下FW900在上到1920X1200时的高清电影或者照片
LZ对真理的认识会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那就是:LCD并不适合做肉眼直接观看的显示设备...
个人拙见,有得罪的地方,希望LZ见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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