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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驱动之家看了新闻,瀑布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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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7-8 0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幸好不住在重庆:sweatingbullets:
云濯 该用户已被删除
2#
发表于 2006-7-8 01: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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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6-7-8 02:1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看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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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12 该用户已被删除
4#
发表于 2006-7-8 02: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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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6-7-8 06:43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推广到其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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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6-7-8 12:49 | 只看该作者
今天看了南都的评论,作者的题目写得好“走出书房,双腿也要备案” !#


想出这个法案的人要不脑子进水,要不就是还停留在文革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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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6-7-8 13:10 | 只看该作者
看了新闻,寒死……

开始以为是假消息,后来确认了,以为自己走错了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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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6-7-8 13:13 | 只看该作者
重庆:在家中上网须向公安机关备案

10月30日前必须完成,拒绝执行者最重将被罚款3000元并停机6个月

新浪科技报道--在自己家里上网也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昨日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拒不执行者,轻则将被警方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

拒绝备案最长停机六个月

  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要求国际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备案,其中包括通过拨号或专线等方式上网的个人用户。专家介绍,这里的国际联网是指单位或个人将自己的电脑接入因特网,也就是平常所说的上网。信息产业局有关专业人士介绍,以前只是要求个人开办网站须备案,但对普通个人上网用户没有实行备案登记。

  该通告昨日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据悉,违反该通告不履行备案的个人和单位,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贰#

网络犯罪将被迅速锁定

  来自重庆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处的消息表明,全国互联网犯罪几乎以每年近千件的数量增长,为了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要求个人在内的上网用户都必须备案的规定。

  据专家称,此前因为上网用户的IP地址不固定、警方对具体用户的资料掌握不全等,给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实施备案后,警方对每台上网电脑及其主人的资料将一清二楚,网络犯罪一旦发生,警方可顺藤摸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个人备案由服务商代办

  据悉,目前我市上网个人用户大约有百万余户。据悉,个人用户的备案由中国电信、联通、网通等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代为办理,但个人用户应当在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如实填写《个人用户备案表》。

  警方要求,凡新申请上网,或者变更上网(改变上网电脑坐落地点、接入服务商或接入因特网的方式)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其联网、变更联网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已在上网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2006年10月30日之前进行备案。

新闻链接

  五类单位和个人必须备案

  (一)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

  (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单位;

  (三)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单位;

  (四)通过拨号、专线等方式接入互联网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用户);

  (五)通过拨号、专线等方式接入互联网的个人用户(个人用户)。


中国具有全世界最强大的户籍体系,相信这种网络户籍制度的推行将大幅提高我国网络安全性以及网络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政府的严密监管提供一个安全、健康、高效的网络空间。

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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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6-7-8 13:14 | 只看该作者
不可能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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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6-7-8 13:22 | 只看该作者
实名制+静态IPv6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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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6-7-8 13:2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和前些日子国务院新闻发言人的讲话有的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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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6-7-8 13:31 | 只看该作者
看来重庆市政府还是很有钱的么
敢这么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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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777 该用户已被删除
13#
发表于 2006-7-8 14: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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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6-7-8 14:37 | 只看该作者
我记的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件事,我不太记的原文了,最后好像是在把这位网民给关了十几天吧,还叫人家在公安局留个底。具体情况记不清了。

我好像记起点了,是哪个城市的领导想搞个什么传统文化街吧,结果他以麻将做为传统文化为主题,并且把这事发在了网站上,后来有一名网友在上面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原话是:这不会成为麻将一条街吧?结果这网民就会他的这一句闲话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 本帖最后由 生存者 于 2006-7-8 14: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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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6-7-8 14: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生存者 于 2006-7-8 14:37 发表
我记的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件事,我不太记的原文了,最后好像是在把这位网民给关了十几天吧,还叫人家在公安局留个底。具体情况记不清了。

我好像记起点了,是哪个城市的领导想搞个什么传统文化街吧,结果他以麻将 ...

:shifty:这样也会得罪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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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6-7-8 21:12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身份证上捆绑一IP,只要这个人要上网,必须修改成此IP登陆并验证方才上网,在任何地方破坏党的稳定都会被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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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6-7-10 16:46 | 只看该作者
以后除了身份证,还要发一个上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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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6-7-10 17:02 | 只看该作者
可能很快就要全国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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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濯 该用户已被删除
19#
发表于 2006-7-10 17: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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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濯 该用户已被删除
20#
发表于 2006-7-10 17: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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