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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年前的1987年,柯达就在纽约将索尼告上了法庭,说索尼侵犯了柯达多项数码成像专利。这类的官司在IT界并不鲜见,通常被告采用的方法是反诉原告,索尼也不例外。不久之后,索尼就反诉柯达侵权。
一直纠缠到2006年末2007年初,两者之间的专利权战争才算告一段落,柯达和索尼达成互换专利协议,允许对方使用自己的专利,这个协议,也终结了两者之间的所有专利诉讼。
在交换专利协议之下,双方都可使用对方的专利。同时,索尼也会付给柯达一定的专利使用费,但具体数额没有透露,财政细节目前也没有公布。在另外一个声明中,索尼表示这个协议对他的经济收入并无影响。
索尼和柯达在数字图像界也算是一线大厂,柯达的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Lauara Quatela说:“这个协议给了我们更广阔的发挥空间,我们可以使用索尼和索尼爱立信的技术,同时也确认了柯达知识产权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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