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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思科达成协议 iPhone无需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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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 2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美联社报道,思科公司和苹果公司本周三宣布,两家公司已经解决了关于“iPhone”商标的侵权问题,并最终达成了协议。

两家公司宣布,思科将允许苹果使用“iPhone”来命名他们即将推出的革命性手机产品,作为交换,苹果将在安全,消费产品以及商务通讯领域和思科开展“广泛的合作”。两家公司将会立即中止所有关于此项商标的未决法律行动。公司拒绝透露协议的其他细节。

思科自2000年起拥有iPhone商标,并在去年底推出了iPhone网络电话产品。苹果之前一直在同思科探讨商标授权的协议问题,但在上月自行发布苹果iPhone手机后谈判宣告破裂。思科旋即将苹果告上了法庭,后又同意恢复谈判。至此,纠缠两家公司许久的“iPhone”商标问题终于有了一个最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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