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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wcr427 于 2006-12-25 12:15 发表 避重就轻,公布别人的地址就道德阿,先对这个作出道歉,其他的再谈,就算楼主再怎么样,也没公布你的私人信息阿。死不道歉,建议封号
原帖由 johngoo 于 2006-12-21 18:11 发表 貌似是你先骂人在先的吧,实在看不下去才冒个泡:mad: 要骂人就开骂好了,老子见过的痞子多了,不在乎多见几个! PS:老子行的正,没什么MJ,就一正号!:mad:
原帖由 晨曦 于 2006-12-19 17:29 发表 你 T M D去电脑城买个USB 2.0卡,标准是480M的,你测试一下是多少?就一SB(_(
原帖由 xyz999 于 2006-12-15 11:41 发表 我们争执的焦点是你卖的所谓4X光驱,实际速度只有TNND 1X! 但我也说过那东西看DVD半小时就会卡!
原帖由 晨曦 于 2006-11-19 01:05 发表 怎么发现现在说话和放屁一样的人特别多。当时你是说放DVD流畅,但是用测试软件测试出来的成绩不稳定。 既然看DVD能流畅,你是相信眼见的还是数据,现在就这样说,真的是王八一个(_(
原帖由 naxx 于 2006-11-29 18:10 发表 晨曦 没有错。 网友也没有错。唯一正确的是,大家都知道晨曦 卖得是啥货色就得了
原帖由 wersix 于 2006-11-24 19:11 发表 对时间如此计算精确的晨曦,深 表遗憾! 一种紧握的主动权感觉。建议下次晨曦可以精确到小时到分到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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