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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大欢喜,“苹果”商标之争完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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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7 1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从1989年就开始的乔布斯的apple Inc.与披头士乐队的Apple Corp.Ltd之间的商标纠纷终于完美收场,两家公司发表声明称达成了新的协议。
1991年苹果电脑在与披头士乐队的苹果公司的官司中败诉赔款,并被要求永不涉足音乐行业。而2003年苹果电脑的音乐业务涉嫌违反了此前的协议,又被告上法庭。这场官司在2006年一审以苹果电脑公司的胜诉告终,而Apple Corp.Ltd马上又提起上诉。
两家“苹果”公司2月5日最新达成新协议中表示,乔布斯的苹果公司Apple Inc.将拥有所有与“苹果”相关的商标,而原本由披头士乐队的苹果公司Apple Corp.Ltd拥有的商标将被前者授权继续使用。
双方之间的商标权纠纷官司就此终结,有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属于机密而无法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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