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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layer2008 于 2008-9-16 09:42 发表 ![]()
是的,但是我没有息事宁人,尤其是我知道买家有前科以后。
因为不是所有的卖家都谨小慎微的,我这次的损失是小的,以后其他卖家再有如此交易,损失也许更大,类似的纷争屡见不鲜。
究其缘由,是因为每次交易吃亏, ...
这事情其实很好处理的, 如果真的为了交易风气着想, 你就应该直接全额退款, 转手出别人, 亏也就亏个邮费. 大家都这样做, 占小便宜的事情也就大大减少了.
事前没有做好功课, 事后又妥协处理, 事情都是在最差劲的路线上面走. 先给人做小人的机会, 然后再发这个帖来说别人是小人? 只是为了出口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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