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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aryLeung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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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卡] !!!公开一个拿我显卡的买家,淘宝账户,以及超BS申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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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10-7-6 18:28 | 只看该作者
哎,同情LZ了,我去年也发现过类似的事情,卖了一个显卡,打包时候搞混了,多放了一个,因为当天有另外一个客户也是要同样一款显卡的,但是要两个,结果买一个显卡的客户得到了两个,买两个显卡的客户却只拿到一个。那个客户少了一个显卡,跟我说了我立即补发一个了给他,然后打电话联系买一个卡的客户,他却不接电话,打了N次,都不接,虽然钱不多,但是心情很郁闷,为什么人与人的差距那么大,要是我买东西人家多给了我一个,我肯定要还回给别人的,无论多少钱的东西都好,为什么别人就这样呢。哎~~~~~现在想起来就郁闷!!!

支持LZ采取任何方法,打击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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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楼主| 发表于 2010-7-6 18:45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水总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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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10-7-6 18:51 | 只看该作者
每日阅帖无数,却只看不回。后来发现自己很傻,比自己晚注册的ID都正式了,
于是就把这段话写到记事本里,每次回帖就复制一下。
不仅能提高自己活跃度,还能帮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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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010-7-6 18:55 | 只看该作者
要的话肯定要的回来的    追回可能会很麻烦     这种情况跟捡了钱不还差不多   只要查出来是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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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发表于 2010-7-6 1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hungter


    可是买家可能不懂法!他这样也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不能老盯着申通!这样很费时间 ...
cczz846691 发表于 2010-7-6 16:02


MS你也不是太懂。
如果要提起刑事自诉,这叫侵占罪。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只是侵占罪的前提条件。单单非法占有是不够成犯罪的,还应该有拒不归还的情节
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就要告那B不当得利。
小弟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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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zich 该用户已被删除
206#
发表于 2010-7-6 19: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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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发表于 2010-7-6 19:13 | 只看该作者
关注此事件..........

个人认为利用淘宝规则和相关法律,此卡一定追得回,LZ有什么进展随时上来通报下,我想看看5870最后的结果是怎样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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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发表于 2010-7-6 19:15 | 只看该作者
不给快递压力是无法搞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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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发表于 2010-7-6 20:4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报警抓那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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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发表于 2010-7-6 21:21 | 只看该作者
任何通都很不负责任人    顺丰虽贵。。但是真有保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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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发表于 2010-7-6 21:29 | 只看该作者
申退是不能用的。。。现在什么人都有。。昨天收块EP。。坛子里的兄弟竟然先货给我。到了满意再打钱给他。。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真的没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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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zz846691 该用户已被删除
212#
发表于 2010-7-6 21: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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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发表于 2010-7-6 2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yy29


    !非法占有这就是行为! 他人财产这是客体!主体就是买家!非善意第三人`我好像也有提 ...
cczz846691 发表于 2010-7-6 21:37


那你起诉书想以何种罪名告?只能是侵占罪或是不当得利要求返还吧?
欢迎交流。我也有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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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发表于 2010-7-6 21:43 | 只看该作者
真是什么人都有啊  可怜的人2000块钱就把自己给卖了
真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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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zz846691 该用户已被删除
215#
发表于 2010-7-6 21: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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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zz846691 该用户已被删除
216#
发表于 2010-7-6 21: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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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发表于 2010-7-6 2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yy29


    !不当得利你有权要求返还!拒不返还就是非法侵占了!不当得利只是前半部分!
cczz846691 发表于 2010-7-6 21:46


不当得利你有权要求返还!这话不错。
    朋友。你是懂一些。不过用语很不专业。
侵占就是侵占。没非法侵占这词。试想一下。侵占就有非法性质了,还用加非法这词在侵占前面吗。法律用词应该严谨,准确。
侵占罪是刑事中的自诉案件。
不当得利是民事的,您混为一谈不是太对。
学习国际经济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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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发表于 2010-7-6 2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yy29


    罪名为非法侵占他人财物  不是罪名就一定要加个罪字```鉴定完毕!
cczz846691 发表于 2010-7-6 21:49


没这个罪名。你可以提议全国人大修改下刑法。。。谢谢
侵占罪我不用查书就知道是在刑法第270条。而你的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 不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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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发表于 2010-7-6 21: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oddleo 于 2010-7-6 22:06 编辑

我不同情楼主,主要是你自己的问题,这种事情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推迟确认退款就行了,看你帖子里一会儿很忙,一会儿香港的,卖东西也不是很认真的样子,我要是买家,我也当捡了大便宜,你一卡2000多块人家申通赔200,人家一箱手机3万多,也就赔200,有过案例的,你可以网上去查。。。

碰到这种情况,你只能流氓对流氓,首先公布他所有的信息,人肉他。。。。找当地的朋友上门去找,不还卡的,把他的事情,照片印上几百张传单,贴在他小区和工作单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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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发表于 2010-7-6 21:59 | 只看该作者
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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