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阿祥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CPU] 交易区重大改革----二手与全新行货分离听证会!!

 关闭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11-8-6 03: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k7732 于 2011-8-6 03:42 编辑

建议个人区和商家区分开。其他可以不分但要求统一发贴格式
1:货物名称及数量:          (必填)
2: 货物具体型号              (必填)
3: 货物性质:工包或行货       (必填)
4:价格:                    (必填)
5:成色:全新                (二手必填) 8.5成
6:物品缺陷及改动:          (必填)
7:三包或保修期:            (必填)
8:卖家所在地:              (必填)
9:卖家联系方式:            (必填)
10:淘宝连接                 (必填)
11:运输方式及运费            (人民币):
12:图片或详细描述见图
以上供参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2#
发表于 2011-8-6 03:51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怎么分,最火的还是二手。如果分开,就怕全新行货区没有了人气,反倒影响GZ的运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3#
发表于 2011-8-6 04:1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分区,选第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4#
发表于 2011-8-6 04:28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分区倒是次要的,就算把个人和商家分成两个区,如果是个人区人气旺的话,到时候也肯定有商家开小号冒充个人来发帖。而且即使是个人,也有出售二手工包产品的情况。所以关键在于立规矩,严管理。要求必须在帖子中注明工包、行货、有无保修这些详细情况,不写明的话就锁帖警告,警告依然不写就删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
发表于 2011-8-6 04:3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种方案!

没必要搞得太多区!
那样反而让玩家淘不到想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发表于 2011-8-6 06:18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分个人区和商家区,开辟交易黑名单并置顶。要方便 让买家有更多的比较机会,这样会有人气。人流爆棚,商家会不请自来。象屏蔽搜索,疏远对商家管理会让人气大大下降。现在的选择很多,不一定要来pci,所以管理一定要到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7#
发表于 2011-8-6 06:28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把全新和二手分开就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8#
发表于 2011-8-6 06:48 | 只看该作者
习惯了现状,还没新想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9#
发表于 2011-8-6 07:15 | 只看该作者
分开吧,各取所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0#
发表于 2011-8-6 07:18 | 只看该作者
不用那么麻烦,只要在发布帖子的时候必须注明:全新行货,工包,2手就可以了。至于2手行货与工包很难从外观区别,这个不建议分开。如果能够从论坛搜索区分的话更好。虽然细分板块可以更直接管理,但同时也会带来人气不足的弊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1#
发表于 2011-8-6 07:21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种好,极品的定义不好界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2011-8-6 07:3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还可以。就是希望多分类可以选择。全新行货,二手,工包。在每个帖子前表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73#
发表于 2011-8-6 07:3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4#
发表于 2011-8-6 07:37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对商家进行实名认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5#
发表于 2011-8-6 07:39 | 只看该作者
卖公包的   有几个是真正的公包?????

“公包的IPHONE4  2电2冲,双卡双待”  这种事情见的多了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6#
发表于 2011-8-6 07:45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种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2011-8-6 07:46 | 只看该作者
行货和工包分开还好,2手的行货和工包放一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8#
发表于 2011-8-6 07:47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种就好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2011-8-6 07:48 | 只看该作者
刚又看了下,提议行货和工包分离的不少,建议考虑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发表于 2011-8-6 07:5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方案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投放或合作|网站地图|处罚通告|

GMT+8, 2024-11-21 19:5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POPPUR.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