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parhelia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武汉伢 已经就地正法,被骗的网友请尽快告知详细过程,联合通缉。

[复制链接]
501#
发表于 2005-5-10 22:46 | 只看该作者
卖家不会真的为800跑路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gellot 该用户已被删除
502#
发表于 2005-5-10 22:4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03#
发表于 2005-5-10 23:24 | 只看该作者
不信能在信封里发内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深邃幻想 该用户已被删除
504#
发表于 2005-5-10 23:2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05#
发表于 2005-5-10 23:3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深邃幻想 at 2005-5-10 23:28
哈哈 上帝的赌局我要.........
ps可惜他肯定也平信付款的:sweatingbullets:

直接不鸟你,找人麻将去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06#
发表于 2005-5-10 23:32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huay at 2005-5-10 23:24
不信能在信封里发内存!!

同感,发得出才怪.在分派信件的时候怎么过机器一关,而且还有人手呢,一抓就沉甸甸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07#
发表于 2005-5-10 23:43 | 只看该作者
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08#
发表于 2005-5-10 23:48 | 只看该作者
丢了 邮局正好赔你 邮费*2 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南门狼 该用户已被删除
509#
发表于 2005-5-11 00:2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0#
发表于 2005-5-11 00:26 | 只看该作者
毫无疑问,即使买家要求平信,卖家也应负担100%的损失和误工费。因为无论采取何种邮寄方式,前提都应该是不违反邮政法的。违法的事情,卖家再有理都成了无理。而这点要求卖家把握,当初武汉兄就应该拒绝。
     在运输过程中的物品丢失,是属于卖家和邮局之间的关系,与你们双方买卖合同无关,不要混为一谈。
     本着举证原则(保护买家,弱势群体),卖家应追踪这封信的最终到达地,如果没有找到信件到达买家当地的最终邮政所和最后邮递员的签字,你就可以找邮局理论了,不过邮局最终也就赔你一张邮票钱。如果找到信件到达买家当地的最终邮政所和最后邮递员的签字,你也只能在坛子里谴责买家了,但钱还是要“赔”的,因为卖家没有证据证明信封里装的是内存。
    ps:武汉伢是个老js了,竟然用无保的平信发货???这很容易让人联想纷飞的!!!无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1#
发表于 2005-5-11 00:29 | 只看该作者
我才注意,在gz竟然一年多无水,我还每天都来的。_--_!!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2#
发表于 2005-5-11 00:58 | 只看该作者
忍不住说一下,买家是弱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3#
发表于 2005-5-11 01:30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很多人都在玩文字游戏!
1:平邮就是包裹!
2:买家即使要求用平信,卖家也不能按买家的方式寄。因为:这个违反邮政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4#
发表于 2005-5-11 01:37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OC才是硬道理 at 2005-5-8 10:15
顺便友情附上:
Sample Text如您在网络遭受诈骗,请及时拨打警方电话:027 85395156 ,027 82850366或027 110

还没解决...
建议报警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5#
发表于 2005-5-11 01:39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parhelia at 2005-5-7 18:06
可是卖家发的是普通信封无挂号,无据可查:(


信封也超重啊,当时邮局怎么可能收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6#
发表于 2005-5-11 01:40 | 只看该作者
说不定"武汉Y"正看着贴子数票子笑呢
偶也是武汉的,别连偶一起骂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7#
发表于 2005-5-11 01:42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亓亓 at 2005-5-11 01:39


信封也超重啊,当时邮局怎么可能收咧?

不用说
两条内存加包装盒放信封里邮箱口那放的进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8#
发表于 2005-5-11 01:42 | 只看该作者
武汉伢应该是赌气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9#
发表于 2005-5-11 01:43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chaizgg at 2005-5-11 01:42
武汉伢应该是赌气了。。。

赌气,收了票子还赌气...你可真能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0#
发表于 2005-5-11 01:45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karlben at 2005-5-11 00:26
毫无疑问,即使买家要求平信,卖家也应负担100%的损失和误工费。因为无论采取何种邮寄方式,前提都应该是不违反邮政法的。违法的事情,卖家再有理都成了无理。而这点要求卖家把握,当初武汉兄就应该拒绝。
      ...


支持上面的说法!
1、平邮的概念不用解释了吧,可能是信封吗?老JS在这个问题上该检讨,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造成。
2、作为卖家用平信方式或其他方式,货未到达买家手中,出了问题肯定应该由卖家负责
3、退一步说,买家图便宜,选择了平信,作为老JS,这样的交易方式既然同意,那么相应的责任也该承担。
老鸟们怎么会出这种事,真让人诧异!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投放或合作|网站地图|处罚通告|

GMT+8, 2025-2-25 01:2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POPPUR.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