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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康熙来了 于 2005-6-11 20:39 发表 已经改了 !抱歉我实在控制不了我的情绪!相信遇到这种人!这种事!!有谁会冷静的?? 刚登陆GZ,看到这篇已经6页了的置顶贴!!!谁知道我有多大的委屈!!!我现在在一个遍地垃圾满屋烟灰的网吧里自辩,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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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olfly 于 2005-6-11 20:27 发表 大牛你终于出现啦,给俺分析分析呗! ps:以后发东西都要有DV在手,全程录制才好!o:)
原帖由 康熙来了 于 2005-6-11 20:40 发表 有!而且还2个!安排的真妥当!当面看对方开包的!!我是不是要雇2个“朋友‘来证明我是当面封包的???
原帖由 wlww 于 2005-6-11 20:47 发表 换个环境好的嘛 思维清晰才能战群雄 自己不乱 别人又怎会越战越勇?:lol:
原帖由 Consam 于 2005-6-11 20:48 发表 买家说有2个同学看着看包 只要这个事实存在 我觉得买家是说真话了 我是刚毕业的学生 我清楚的知道同学间相处的一个自尊 如果2个同学看着有U 却说没U 怎么在同学间立足 3个学生共同贪一个U ? 笑话 也太无聊 ...
原帖由 2000PRO 于 2005-6-11 20:50 发表 所以在等买家上来:shifty: 不能只听一边的话~ 再问一次,是晚自习几点散?
原帖由 风荷举 于 2005-6-11 20:13 发表 我是两边都不信的,不过为了这600多米就被人叫骗子,我是不愿意的.帖子顶了1k多也累得
原帖由 咖啡 于 2005-6-11 20:52 发表 同意!我的标准是1000起骗:ph34r::ph34r: PS:为了50块杀人的案件不是一般的多:lol:
原帖由 卖血上网 于 2005-6-11 20:53 发表 :shifty: 关键是如何认定“这个事实存在”? 无法认定的话,基本上可以无视你后面的意见
原帖由 北京之春 于 2005-6-11 20:23 发表 最早的 pk 术语是出现在 ultima online 里面的。 :charles:
原帖由 amateur28 于 2005-6-11 16:23 发表 没有直接送到我手上,是送到我们小区的值班室,一般小区的信件都是值班室接收的!!!
原帖由 炽天使 于 2005-6-11 20:24 发表 既然这么说那这样吧,你来上海,我当你面发EMS,如果邮局的人要求我拆包的,我负责你来回路费和食宿费,另外给你5K做你的补偿。如果不要求拆包直接发的,你的一切费用自理,另外给我3K就够了 如何?:char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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