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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nthero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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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CPU事件,有了新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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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楼主| 发表于 2005-8-29 17: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aimj2004 于 2005-8-28 22:20 发表



没标啊。。不是你的。。。解决啥啊。。



你拿没标的跟我解决问题 就是污蔑我啊 小青年: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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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05-8-29 17: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inwei111 于 2005-8-29 16:26 发表


说的有道理,这事太复杂。

假设十块到你手都是好的。但问题出在你的运输方面,第三者收到你的U是不亮的

而你自己的运输问题也要你的上家负责吗?????



这个是关键~ 在自己手里是好的,买卖关系是很健康的,如果又买家再次卖掉的话,中间到底有多少问题就很难说了~ 坏了,是有原因的,不分理由的坏掉,再把责任推给原始卖家,呵呵,这本就是缺乏公平公正的~

d什么什么开头并且总打红字的朋友,请不要太飘,那么嚣张做什么,又不是打架~ 至于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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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楼主| 发表于 2005-8-29 18:00 | 只看该作者
生意不做可以,但是窝囊气不能白受的.版主给总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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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05-8-29 18:0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认为只要无外伤。楼主应当保的。不能说转卖下。你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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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05-8-29 18:06 | 只看该作者
没标怎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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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楼主| 发表于 2005-8-29 18: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ootoo 于 2005-8-28 23:03 发表
这个。我认为只要无外伤。楼主应当保的。不能说转卖下。你就不管了。



烧了也没伤!并且这里是卖水货,不是卖行货


比喻:两个人去嫖妓,第一个先嫖完,第二个又嫖了。最后妓女怀孕了,算谁的?!

买家都承认算妓女的了!!!!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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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05-8-29 18: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ootoo 于 2005-8-29 18:03 发表
这个。我认为只要无外伤。楼主应当保的。不能说转卖下。你就不管了。

既然有保修应该给保啊
阿代的东西我也拿去转手过,他也没说不给保:un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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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05-8-29 18:27 | 只看该作者
LZ上面几个比喻都是不合适的。

其实应该分两个问题来讨论。
1、CPU上没有卖方标签,卖方不承认东西他出售的,而买方也不再追究,所以这个问题不需要再讨论。
2、卖方保修条款的问题,卖方开始的承诺是三个月保修,相信大家的看法都是"三个月内,只要CPU外观无损,如果无法正常使用(不亮或不稳定),卖方就要保修",但卖方却提出了"三个月内是不稳定才有保修,不亮就不保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现在卖方居然又提出了"保修只有直接向他的原买方才享有(有标签的情况下),物品转到第三方后,保修期马上无效"。
LZ这种任意更改保修条款和不合理限制的行为我是BS的。

BTW:商品上没有标签不是拒绝保修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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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05-8-29 19: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awaki 于 2005-8-29 17:46 发表



这个是关键~ 在自己手里是好的,买卖关系是很健康的,如果又买家再次卖掉的话,中间到底有多少问题就很难说了~ 坏了,是有原因的,不分理由的坏掉,再把责任推给原始卖家,呵呵,这本就是缺乏公平公正的~

d什么什 ...



知道你是谁。。某群的管理员。人小鬼没急你急的啥?。。。你那只眼睛看见我在飘、我牛了?


我也想不给下家保修,但是外观无损,我必须保!这是我的原则!!!哪怕我现在u在自己手上了。。。

再说,我买了东西,你管我怎么用,哪怕是放进水里,只要外观无损,你承诺保修的,你就的保!!你也是做生意的。。想做长就得脚踏实地!!难道你的客户把你的东西再卖给其他人,坏了找你你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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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05-8-29 19:23 | 只看该作者
只要不是特别说明 说不包不亮! 那么除外观有损伤(假如u交易前就有伤需另外看待) 烧毁外,商家应该无条件对保内点不亮的U负责保修 !我们建议卖家本着负责的态度处理这件事情 不应该在纠纷向着不利的方面发展的时候拿出所谓的保修标签来推脱! 当然所谓保修标签到底当初有没有说不清楚,而且该商家只是个体商家 不是法人实体 也没有公开经营地点 所谓的保修标签本来就没有参考价值 而且该商家起初承认u是他的 , 所以假如该商家因为标签问题 拒绝保修 那么我们并不对该商家采取处罚 但是我们会在纠纷处理结果帖子中提醒其他网友注意与商家发生交易!

阿祥的话
反正提醒一下大家就好了
以后小心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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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05-8-29 19: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ootoo 于 2005-8-29 18:03 发表
这个。我认为只要无外伤。楼主应当保的。不能说转卖下。你就不管了。





现在坛子里卖的二手行货有保的,转下手,js就都可以不用管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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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05-8-29 19:25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情大家都不要追究了
daimj2004是你比较倒霉一点
反正大家以后看到ontherocks这个名字小心一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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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05-8-29 20: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tootoo 于 2005-8-29 18:03 发表
这个。我认为只要无外伤。楼主应当保的。不能说转卖下。你就不管了。





现在坛子里卖的二手行货有保的,转下手,js就都可以不用管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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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05-8-29 2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illly 于 2005-8-29 15:55 发表
这种事情大家都不要追究了
daimj2004是你比较倒霉一点
反正大家以后看到ontherocks这个名字小心一点就好

一天到晚在别人的帖子里屠龙的一般都有RP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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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05-8-29 21:02 | 只看该作者
路见不平
而且纠纷贴本来就是让大家来评理的阿
要不然开出来干什么
就卖方买方还不如直接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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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05-8-29 21: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illly 于 2005-8-29 17:32 发表
路见不平
而且纠纷贴本来就是让大家来评理的阿
要不然开出来干什么
就卖方买方还不如直接qq



适合当居委会大妈~

个人看法~不喜勿阅: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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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05-8-29 21: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只耳 于 2005-8-29 21:05 发表



适合当居委会大妈~

个人看法~不喜勿阅:lol:


本人爱憎分明
从来不是和调解纠纷
说出自己的观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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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05-8-29 21:07 | 只看该作者
惟恐天下不乱 小人难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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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05-8-29 21: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只耳 于 2005-8-29 21:07 发表
惟恐天下不乱 小人难养也~


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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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05-8-29 2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afagadttg 于 2005-8-29 12:59 发表
所以最好没本事别碰散U


如果这U是行的

随便找个JS就换新的了(没外伤在保期内)


也是贪便宜啊



看了半天 这个回答还可以 比较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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