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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valinux 于 2006-2-26 23:00 发表
维持原判:
FC在交易前没有说明主板维修过的情况,系纠纷主要责任方,判定退货。买家自收货后5天才告之卖家,不符合交易前约定到手24小时的质保说明,系次要责任方,因此买家负 ...
这个判决个人觉得在搞清主板现在能不能点亮前有点不妥,打个比方你去电脑城买了块主板,那回家用了几天发现是返修的板,你拿回去商家那里退,如果商品完好商家基本都会退的,但如果是坏了的我想没那个商家还会退给你吧,这就像那些试用商品一样,7天可以退全款,但前提是商品要完好一样道理:sweatingbulle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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