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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z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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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okwap” (第三页附带对两位发布诬蔑管理团队言论的会员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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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06-5-17 22: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霸王丸 于 2006-5-17 21:32 发表

都说了OKWAP有版主做后台,PK不掉的
搜索一下,被人投诉这么多也死不掉就知道了



嗯,某人每次牛皮吹破,一般就回避问题,反复强调找版主问信誉、先货给版主测试一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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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06-5-17 22:19 | 只看该作者
说一下我的一些意见:

PCINLIFE现在商家竞争激烈是事实,但希望各商家以正当途径公平竞争。如果是购买okwap的此类产品的网友,发现跟okwap所述不一致,欢迎发贴投诉。但同时论坛也不欢迎恶意竞争和搅局行为。

okwap广告必言“精品”云云,很多人看不过眼。但从广告本身而言,并未侵犯其他人的权益,也未在广告中贬低他人商品。

论坛管理层向来就事论事,就绝大部分商家而言,还谈不上“后台”一说。就我个人行使斑竹权利而言,一向力求公正,大概以我的经济能力和职业发展规划,犯不上去巴结哪个商家,更不用说还是网上的商家。okwap因为之前的某些行为,也被管理层处罚过不止一次。怀疑“后台”一说的网友,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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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yu 该用户已被删除
103#
发表于 2006-5-17 22:2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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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06-5-18 00: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霸王丸 于 2006-5-17 21:32 发表

都说了OKWAP有版主做后台,PK不掉的
搜索一下,被人投诉这么多也死不掉就知道了

原帖由 長劍 于 2006-5-17 21:39 发表
楼主明显多此一举,楼上的都说了现在的GZ的情况了,还投拆个B呀:shifty:



饭可以乱吃,话切不可乱说,况且是没有根据仅凭自己凭空猜测得来的所谓“原因”。

恶意中伤管理团队,按照版规:禁言3天,扣威望-3。

ps:特别是长剑,管理团队的各位版主以前就多次发现你伪造出所谓版主内部黑幕等谬论来误导会员,事不过三,请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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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楼主| 发表于 2006-5-18 00: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vivalinux 于 2006-5-17 22:19 发表
说一下我的一些意见:

PCINLIFE现在商家竞争激烈是事实,但希望各商家以正当途径公平竞争。如果是购买okwap的此类产品的网友,发现跟okwap所述不一致,欢迎发贴投诉。但同时论坛也不欢迎恶意竞争和搅局行为。
...


今晚和某个版主在PM中发生了一点点小争执(当然这些就不公布),我觉得这里还是不适合像我这样的硬件销售者在这个论坛做生意,所以以后我不会在这里发布任何硬件销售帖子,okwap被封的信息我是刚看到的,也看到viva版主的这段话,我觉得我有必要为自己澄清一下,顺便发表自己的见解!
1、我的做法我自认为绝对不算恶意竞争和搅局行为,没错,我的卡不是在okwap手上购买的,但是我的卡是在okwap上家那里拿的货,同一批货源,他后边卖的那五张确实是我退回去的,卡调频性能垃圾到死,这个是我自己测试的结果,绝对不是编造。如果不信,觉得我是在造谣的话你可以站出来找我取证,也可以找okwap取证!

2、广告本身为侵犯其他人的利益,但是广告造成的影响侵犯了他人的利益,据我所知这批卡他卖了也有十几张吧,夸大的广告效果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自己算算有多少个人花了一百多买了一张调频性能极度垃圾的电视卡

3、我个人觉得管理层处事方式有点问题,我个人看法是这件事情应该有个版主站出来调查事情的事情,而不是像某版主说的出来帮忙取证会让人误会是帮我!你可以当做我是在诽谤,你出来取证是为了澄清事实,还okwap公道!让网友提出证据就可以定案?你怎么没有想过我如果真的要陷害他我可以找个朋友上来发帖投诉他,随随便便一个网友提出的证据我觉得不如远不如一个有权威的版主站出来调查这件事情!

4、我觉得封禁的理由太牵强了,不知道是为了容易办事,还是像某版主说的那样会让人家乱想,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这样还是有很多人会乱想,至少我就是!”   


说了这么多废话,复习去!各位版主可以放心,我以后不会让你们难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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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06-5-18 01: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ezong 于 2006-5-18 00:23 发表


今晚和某个版主在PM中发生了一点点小争执(当然这些就不公布),我觉得这里还是不适合像我这样的硬件销售者在这个论坛做生意,所以以后我不会在这里发布任何硬件销售帖子,okwap被封的信息我是刚看到的,也看到 ...


你所说的和某位斑竹pm中发生了一些争执,我不知道方便不方便过问详细内容,在此我说明几点事情。

1. 就法律角度而言,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你投诉okwap夸大广告,那么请你举证,而不是管理层举证。这一点请不要搞错。在你的原贴里,我没有看到实质性证据。那么,留给我的印象是:这两人之间不知道有什么过节,不知道是不是商家间因为利益关系导致的恶意争纷。

2. 你投诉的是okwap虚假广告,但缺乏证据,因此不予受理,如果有充分证据,欢迎另开贴声明。其他或许有网友认为:okwap每次广告必言精品,其他人的算什么?垃圾? 但很抱歉,此种行为并不违反广告法任何条例,谁都可以做这样的广告——效果如何,自行判断。

3. 有几位网友跟贴说论坛管理层黑幕,下次要投诉此类事件,最好附上证据。以下是论坛管理规定:凡挑动他人对论坛管理人员不满,辱骂管理人员,此种行径被视为是蓄意挑战论坛,意图扰乱论坛正常运作。该类行为按“闹版”论处,立即警告并驱逐当事人出论坛!所以,封禁并无不妥。(当然,我的本意是先警告,观后效,仍无改进再惩处。有斑竹pm我说某人属屡犯,数次挑起此类事件,直接封禁。我不反对这种方案)国有国法,坛有坛规,不希望看到某些人恶意挑衅。

4. okwap自今年以来,已经被数次处罚,累计扣威望已经18分,封禁几次,目前还在封禁状态中。我不知道是怎么得出来okwap和管理层勾结一说。谣言止于智者。

5. 我希望大家都了解几个事实。就纠纷区几个斑竹身份而言,我在北京,身份北大计算机系博士生,大概我们实验室毕业出去的90%以上在外企,毕业初期平均月薪在W元以上,没有必要跟某些人勾结。即使同伙,我跟PCINLIFE上一个地处广东的商家同伙还不如跟北京太平洋、海龙熟的柜台喝两回酒更直接也更有效,犯不上。农民和lian9999都是广西南宁法院的,对法律方面相当精通。wzy515是四川某校的。几个人来PCINLIFE上做斑竹,无非是一个消遣打发时间的爱好而已。和什么一个广东小商家合伙,才是自己拎不清。就我个人在论坛做了快一年的斑竹经历,从主观上,我自以为还没有什么倾向性行为来故意偏袒哪方。包括我自己的任何纠纷,我都从来没找过人助阵——不管是坛友、外人还是管理层。至少我觉得我还是对得起这个ID。

6. 论坛一向欢迎正直、诚信、有实力的商家和人品良好的买家,以及水友。但我们从来也不会央求谁过来。在论坛混,无非求个开心痛快,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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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06-5-18 10:0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VIVA,楼主所说的与某斑竹发生争执,我也觉得纳闷,这事只是投诉和受理的问题,大家的出发点不存在什么冲突的地方,没有什么值得争执的。

关于虚假广告,我再补充一点:任何会员卖东西都会涉及做广告,我们版主并没有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一个个去验证、去查实。以至于OKWAP说的他的卡能收到6x台,而您投诉的只能收到5x台的问题,我们也只能等待您的相关证据的补充来做出判断。

原本,对于此类非买卖类投诉,我们纠纷区一般是不受理的,现在我们也愿意等待和关注您的补充证据,这不正说明我们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

当然,每天我们在现实中都有自己的工作和学习任务,每天我们还都在忙于论坛的各类交易和管理事务,同时我们的交易纠纷区关于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也在不断的加强和完善中,现在拟对交易后买方举证卖方有广告欺诈等问题将加大处罚力度,比如:无条件退货(这也是我们论坛长期以来采用的默认交易规则--货不对版全额退款),返还买方货款及承担往返退货运费之外(当然,我们论坛不是行政职能部门,无法做出譬如卖方n倍返还货款或者赔偿买方其他经济损失的行政仲裁决定),还将扣除一定的积分以及视情节轻重进行禁言或者封ID的处罚。

对于长期在论坛做买卖的商家,比如OKWAP,大家都说他的广告做得太响、太假,无论做得多过份。论坛上稍微留意下就可以发现,讨厌他的人和喜欢他的人都基本上是一半对一半的,褒贬不一。但是对于他的评价,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关于他的多次纠纷,基本上他都能做到服从纠纷区的仲裁决定,买家到手不满意的包退,连运费一起退。这点,我觉得论坛里面的很多JS值得借鉴。

售后服务态度比商品本身重要--这就是我作为消费者的一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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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06-5-18 10:49 | 只看该作者
对长剑我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更改昨晚的禁言三天的处罚决定,改为ID收回。你从哪里来的就回哪里去吧,最好找到你所谓的世外桃源--自己违规不用被处罚,或者一喊黑幕就没人敢处罚你的那种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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