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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ra123 于 2006-6-16 08:00 发表 你了解整个事情经过吗? 投诉人出示证据了吗? 你凭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 对你的能力表示怀疑
原帖由 vivalinux 于 2006-6-16 16:04 发表 正因为不了解,所以才要求你两日内到纠纷区做出陈述。要是了解的话,直接给判定结果就可以了,还让你们双方讨论啥?
原帖由 wra123 于 2006-6-16 16:14 发表 `1111111111111111
原帖由 阿祥 于 2006-6-16 16:17 发表 这个词也可以拉 申诉 投诉 申冤 这个词是褒义的 又不是说定罪 。? 呵呵 。# 不过我们确实要注意一下子, 证据的细节 例如, 另一方说他已经发货了 , 单据作为重要证据应该要求提供。
原帖由 wra123 于 2006-6-16 16:19 发表 申诉的意思应该是定罪后的吧 另外你说的,上面红字部分,我个人非常赞同
原帖由 阿祥 于 2006-6-16 16:17 发表 这个词也可以拉 申诉 投诉 申冤 诉说 由此可见这个词是褒义的 又不是说定罪 ? 呵呵 。 不过我们确实要注意一下子, 证据的细节 例如, 另一方说他已经发货了 , 单据作为重要证据应该要求提供。 ...
原帖由 vivalinux 于 2006-6-16 16:23 发表 ok,这个是我用词不妥,致歉。
原帖由 vivalinux 于 2006-6-16 16:24 发表 所以目前这个规则还是要完善一下,呵呵。
原帖由 vivalinux 于 2006-6-16 16:45 发表 请纠纷双方上发货单据照片,要求能够辨认发货人、收件人详细情况,以及收件员和收件时间等细节。如不方便发到版面,可以发送至我信箱:vivalinux1980#gmail.com(请自行将#替换为@)
原帖由 wra123 于 2006-6-16 16:52 发表 这样算行不行?如果不行,还需要什么证据,请版主讲下
原帖由 skynet2046 于 2006-6-16 16:58 发表 你不用上这些证据啊 只要对方能提供:发货单,签收截图,快递查询结果...这些就成了 如果对方提供不了,那就是...:sweatingbullets:
原帖由 wra123 于 2006-6-16 17:00 发表 我知道啊,可是版主让干,如果不上恐怕又要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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