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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缘分填空 于 2006-7-20 00:35 发表
1、投诉人首先违反规定。文明交易规定第七条:价格由物主决定,不买、不喜勿回。禁止搭车销售.但情节尚未不构成严重违规,不予处罚
2.被投诉人有一定人身攻击的言论,但情节尚未不构成严重违规,不予处罚
综上所 ...
对此判定难以心服,申请重判。
原因:
1、不承认本人违规: 请看事件起因贴:“人家说的也不是全不在理,虽然东西是好,但确实有些过时了不是吗,价格也下不来。到于接口既然花这么大价钱连板子一块换也未尝不是个办法,对于今于升级还更为有利。 ” 再看它针对的人和事:“你这种人是来探讨的么?明知道拿PCIE和AGP比没有可比性,还来比,不就是砸场子的么 不多说了,无知者总是很无畏 ”。 我发贴对象是此人,目的是阻止他对别人的打击,此时并未针对卖家也未对其商品胡乱评价,只是做为分析的理由让对方知道那人说的“也不是全不在理”,谈不上对卖家及其商品喜与不喜,说句公道话都不行了,虽然公道不公道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2、如果拿条款来说,笼统的以“不喜勿回”来判,我只能保留我的意见。且不说那么多违规贴子不作处理,困为我知道管理层人手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但对谁首先违规问题这又是怎么判的呢?我在投诉贴里已经指出卖家一天开三个贴子一个贴子卖张显卡,这也是明显违反“同类商品应按一贴发出”的规定啊,你们怎么看不到呢。对于投诉人的指证判定中为何只字不提呢。
3、已明确指认这人严重违规,满口脏话要求处理:
“笑死人了,发最后一帖,给丫这种人讲道理是讲不通的,整一SB+FQ。
楼主是典型的没事找抽+脑袋进水+给脸不要脸型的。
我还看不惯你的嚣张态度呢,牛什么B啊?丫算个什么东西?
论坛一众人等都表示了对贝贝龙的支持,都被你骂成什么捧臭脚的打手了什么的,我看最该封ID的是你。
没谁不敢说话,是不屑与你这种人说话。
别人说两句话就是咬文嚼字就是低级问题了?丫的那套理论才是正宗的低级且毫无意义。
担心ASUS倒了?送丫四个字:杞人忧天。
到此为止,跟丫废那么多话真是没劲。 ”
版主又看见没有呢,看见了怎么也无动于衷呢。
4、这一定的人身攻击是怎么回事,有还是没有?不能搞的跟基本属实这类笑话似的吧。什么叫“情节尚未不构成严重违规”,骂别人是狗不严重是吧,非得骂娘才算是吗?
鉴于上述事实,请管理层慎重考虑,判定结果如何其实我个人并不在意,但不公正的判定还是不利于论坛健康发展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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