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UR爱换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阿祥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过仔细调查, PCI代收费服务决定暂时冻结一笔交易款项

 关闭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06-8-2 17:36 | 只看该作者

PCI特大通缉犯<巨额诈骗惯犯>

PCI特大通缉犯<巨额诈骗惯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B 该用户已被删除
62#
发表于 2006-8-2 17:3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3#
发表于 2006-8-2 17: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熊猫IT网 于 2006-8-2 17:36 发表
PCI特大通缉犯<巨额诈骗惯犯>

愿闻详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zangma 该用户已被删除
64#
发表于 2006-8-2 17:3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
发表于 2006-8-2 20:1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举动,BS网络PZ。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发表于 2006-8-2 20:3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7#
发表于 2006-8-2 21:18 | 只看该作者
很久没来了,一来就看到这个~~~BS骗子i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8#
发表于 2006-8-2 22:55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他妈的,PZ、小偷全部应该人道灭绝,别指望这种人会良心发现,人一旦沾染上偷、骗的行当,这辈子基本就没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9#
发表于 2006-8-3 00:0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查清楚再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0#
发表于 2006-8-3 01: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oland.P 于 2006-8-2 22:55 发表
严重支持,他妈的,PZ、小偷全部应该人道灭绝,别指望这种人会良心发现,人一旦沾染上偷、骗的行当,这辈子基本就没救了。


完全能理解受害者的心情.:sweatingbullets::sweatingbullets::sweatingbullet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gywingmop 该用户已被删除
71#
发表于 2006-8-3 07:4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pygeese 该用户已被删除
72#
发表于 2006-8-3 09:1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2006-8-3 09:17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扣款对这个骗子来说只是一点小小的惩罚,最希望的还是把骗子绳之以法,当然更希望把骗子交给大家练练拳脚。
等2K的证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4#
发表于 2006-8-3 11:23 | 只看该作者
能不能透露一下过程,怎么发现pz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5#
发表于 2006-8-3 12:52 | 只看该作者
从法律角度讲,建议:
                          1、斑竹不要随便冻结他人已经成功交易的款项。
                          2、该冻结行为类似“留置”,但留置主体不合因而丧失应有之法律效力。
                          3、对于任何时候作为卖家以欺诈之手段欺骗他人钱财的,应在知道之日起向司法机关报案;
                          4、任何不合格主体私自扣押他人任何性质的款项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请斑竹慎重。
                          
以上仅从法律角度建议,别无其他意思。有错误的请更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6#
发表于 2006-8-3 13: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prolle552 于 2006-8-3 12:52 发表
从法律角度讲,建议:
                          1、斑竹不要随便冻结他人已经成功交易的款项。
                          2、该冻结行为类似“留置”,但留置主体不合因而丧失应有之法律效力。
            ...

这位貌似法律从业人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7#
发表于 2006-8-3 13: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prolle552 于 2006-8-3 12:52 发表
从法律角度讲,建议:
                          1、斑竹不要随便冻结他人已经成功交易的款项。
                          2、该冻结行为类似“留置”,但留置主体不合因而丧失应有之法律效力。
            ...

法律在当前来说还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手段有很多种的。

中国要成为真正的法治国家,还任重道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8#
发表于 2006-8-3 13:54 | 只看该作者
冻结的好,骗子没好下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9#
发表于 2006-8-3 14: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prolle552 于 2006-8-3 12:52 发表
从法律角度讲,建议:
                          1、斑竹不要随便冻结他人已经成功交易的款项。
                          2、该冻结行为类似“留置”,但留置主体不合因而丧失应有之法律效力。
            ...


建议这位律师同志说服PZ同志出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shifty:

顺便再踩一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一叶飞花 该用户已被删除
80#
发表于 2006-8-3 15:3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投放或合作|网站地图|处罚通告|

GMT+8, 2025-2-3 15:2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POPPUR.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