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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舟劫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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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开贴出3000+ 939 e6 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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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006-9-9 09:37 | 只看该作者
"老鸟" 你说你贱不见....象 T- M - D疯狗一样见谁 咬谁?!  都引起公愤了就麻烦你自觉点....悠着点....别 JB 再装下去了....我不相信斑竹们都是眼睛瞎的...  什么叫 负分每况愈下?! 修饰都用错了还在 JJYY  得教训别人 ?!  你不会是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吧?!  还有....听你口气似乎是跟某个斑竹有一腿啊? 啊? 哈哈....当这里是你家开的呢?  如果真是这样的斑竹都应该被 X 咯....像你们类 LJ 就是应该被往 死里 X ...

[ 本帖最后由 小姚子 于 2006-9-9 0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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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06-9-9 09: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舟劫轮 于 2006-9-9 09:29 发表

斑竹很快就会来收拾你了 至于你是新鸟还是马甲,版主查的到的哦。w00t)



嘿嘿...如果斑竹先不收拾你而收拾我的话....那么这个论坛也算彻底烂了....别的没有什么好说的.... 就想你这种人存在大家已经可见一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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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09: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姚子 于 2006-9-9 09:40 发表



嘿嘿...如果斑竹先不收拾你而收拾我的话....那么这个论坛也算彻底烂了....别的没有什么好说的.... 就想你这种人存在大家已经可见一斑了....

呵呵,那就看看收拾谁把。玩游戏是要讲规则的,像你这样一进来就骂人的,还好意思说我啊。你这马甲刚注册,前三贴都发在这里骂人了,也太明显了把,真是太没经验了。阴人都不会,呵呵。

到目前为止你已经违反多条版规了,而我都还懒得开始骂你呢,你觉得斑竹会收拾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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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09:47 | 只看该作者
w00t)
原帖由 舟劫轮 于 2006-9-9 09:26 发表

我保证你的负分会每况愈下:lol:

是不是受了我这句话的提醒,xxx学会用马甲了?w00t)

只不过用的太不高明了,就像xxx连自己银行卡都曝光了一样,真是笑死人不偿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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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006-9-9 09:54 | 只看该作者
怕怕的说。还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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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006-9-9 10:00 | 只看该作者
哇塞....太厉害了...竟然有透视眼可以  "鉴别" 得出  我这个号是马甲?!?! 哈哈哈...有空去 51nb.com 看看吧....我的 id 在各个论坛里都是不会改变的....被封不被封没有关系....即使我没有说什么脏字....当然了...你也可以叫跟你有一腿的  斑竹来封我....都没有关系的...

ok  ....  没工夫跟你这种没追求的人BB .... 浪费我的时间....踢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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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10: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姚子 于 2006-9-9 10:00 发表
哇塞....太厉害了...竟然有透视眼可以  "鉴别" 得出  我这个号是马甲?!?! 哈哈哈...有空去 51nb.com 看看吧....我的 id 在各个论坛里都是不会改变的....被封不被封没有关系....即使我没有说什么脏字... ...

难道你不懂骂人不一定要用脏字么?  版规是不准骂人,不是不准说脏字。看来你的文学修养也令人担忧。:(
我估计你文化素质应该不高把,哈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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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006-9-9 10:11 | 只看该作者
再次路过~~
关键字:
            素质,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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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azaki 该用户已被删除
189#
发表于 2006-9-9 10: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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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006-9-9 10: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舟劫轮 于 2006-9-9 10:06 发表

难道你不懂骂人不一定要用脏字么?  版规是不准骂人,不是不准说脏字。看来你的文学修养也令人担忧。:(
我估计你文化素质应该不高把,哈哈(_(





素质高的"老鸟" 能跟我们这些小鸟们BB 那么久?!?!

你说不过别人就去投诉算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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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azaki 该用户已被删除
191#
发表于 2006-9-9 10: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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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10: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姚子 于 2006-9-9 10:26 发表





素质高的"老鸟" 能跟我们这些小鸟们BB 那么久?!?!

你说不过别人就去投诉算什么啊?

还不去踢球阿,不是说不跟我废话么?怎么说话跟放屁一样啊。你连自己说得话都当放屁,就别指望我把你当人看了。(_(

以下引用你10点整的留言“ok  ....  没工夫跟你这种没追求的人BB .... 浪费我的时间....踢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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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10: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yazaki 于 2006-9-9 10:27 发表

第一次引用
好像是您自己说的
版规不允许去骂人。

我骂人是在xxx捣乱交易,骂人之后,严格的讲我是骂了,我从未否认自己骂人,不像某些虚伪的人骂人不带脏字,还装无辜,装清高,装文化人,甚至拿出自己的银行卡证明自己身份,简直蠢到家了,哈哈哈。法律上我骂人称作正当防卫,充其量是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而xxx就不同了。故意谋杀和误杀是完全两个概念,小朋友,你想在这混,最好能仔细研究下版规和怎么有针对性的去打击,而不是傻了吧唧的进了别人帖子就开始挑衅。w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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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azaki 该用户已被删除
194#
发表于 2006-9-9 10: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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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10: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yazaki 于 2006-9-9 10:43 发表

还好现在还有点时间

防卫过当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回家认真看书
如果没有的话
能上网的话
使用BAIDU GOOGLE也可以查到对应的法律解释

看明白了  我写的是刑事责任,该看书的是你把。

另外,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就是说你也认可了我得行为属于防卫过当的事实。你好可爱啊,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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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006-9-9 10:54 | 只看该作者
:blink: 等待2KMM来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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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azaki 该用户已被删除
197#
发表于 2006-9-9 11: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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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006-9-9 11:09 | 只看该作者
来了,来了,继续来看某个人如何来用他母亲的某个器官娱乐大众!: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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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11: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aljr111 于 2006-9-9 11:09 发表
来了,来了,继续来看某个人如何来用他母亲的某个器官娱乐大众!:lol:

你一来我就能投诉你,你真是傻的可爱。问候你母亲先。(_(

[ 本帖最后由 舟劫轮 于 2006-9-9 11: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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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11: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aljr111 于 2006-9-9 11:09 发表
来了,来了,继续来看某个人如何来用他母亲的某个器官娱乐大众!:lol: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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