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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engbi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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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各位GZER,关于GZ老人CAA的一份诉状(更新淘宝投诉留言)——已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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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09:10 | 只看该作者
也谢谢各位GZER的关心,版主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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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09-7-24 09: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AA 于 2009-7-24 09:45 编辑
整个事件中,买家是有错误的,主要责任在买家,这大伙都认可。。。

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卖家扣款不给的理由,开始要求退货的时候你完全有理由拒绝,这是游戏规则赋予你的权利,但你认可同意退货后,由于后期买家操作 ...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09-7-24 09:10



因为买家的数次错误,让我的支付宝里多了不改有的200块,并且还给我带来了一些无谓的投诉和争辩。仔细考虑下,到底谁才是无辜的。

就好比有人趁你不注意,往你家扔了几张钞票,然后不由分说地拿着大棒给了你一棒,还带来了警察,说你得还给我钱,还给了我钱我就撤销诉讼,并且道歉。


另外,我不是商家,我也没有去抬高自己的所谓什么诚信道德,我不妨碍别人,别人也最好别来惹我。
你认为我在退款中得利了,而我认为我是无辜的。
我无意从别人那里多得到些什么不当的利益,但是这区区一点点的,被别人稀里糊涂强塞的利益却让我搅进了这无聊的争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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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9-7-24 09:51 | 只看该作者
PF啊 说出这些话都不脸红么 买家再怎么有错 你也没任何理由白占别人200块钱 零花钱 教训 说的多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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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9-7-24 10:08 | 只看该作者
结束?   买家认栽了 ?!

送卖家一句话: 得饶人处且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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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9-7-24 10:17 | 只看该作者
好吧,我来解释一下。原本很简单的一个交易,给搞得这么复杂了。

我帖子里有图有型号,再明确不过了,并且淘宝链接也是“利民HR03+千红9CM温控风扇”。
作为买家,稀里糊涂的,收到后又以自己看错为由要求退货, ...
CAA 发表于 2009-7-24 08:18


买家有错是肯定的,但也不能不把200元还给买家吧,汗~相信卖家只是一时气话,买家最好把帖子用词等改改,电话好好沟通道个歉,相信卖家还是通情达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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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10:1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哥们,你那比喻很不恰当,我没那么贱往你家扔钱然后那么凶给你一大棒!
再次声明一次:我是打你电话无果之后联系淘宝再听从淘宝建议对你发起投诉,而且投诉之后之后仍旧继续拨你电话想私下解决,电话我也说得很清楚,你还钱了我就撤销投诉,你就忘了你当时怎么说的:好吧,你要投诉就去投诉好了,我先看看。
不知道你是看什么呢?看情势发展?
算是明白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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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9-7-24 10:25 | 只看该作者
当今社会局势。。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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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10:27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忧国忧民,小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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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09-7-24 10:37 | 只看该作者
看到后面,发现卖家也不厚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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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09-7-24 10:53 | 只看该作者
经商和做人一个道理,非商家,自然人也要准寻一定的道德规范,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
如:
1清洁工拾黄金之事。。
2银行ATM机错误之事。。。

情况雷同,道理相通。

我也理解卖家的心理,请消消气,人品为重啊。。。

另外卖家语言也不要再过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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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9-7-24 11:05 | 只看该作者
看完此贴 可见买家心态依然有问题 为什么要人家还钱你才撤诉?你就不能听听大大们的劝?本来就是你的两次低级失误引起的 你还先投诉卖家 并且以这为要挟还钱的理由?这件事起因就是因为你的粗心大意 但如果换了我 我会耐心等待卖家 积极把事情处理好 大家还能交个朋友 如果你这样做了 卖家仍然不理(一个月也不理) 你就可以上GZ发帖了 那时候 理都是你的 都会倾向你 明白?你就是发帖时机也很不对 知道吗?
然后再说说卖家 前前后后没有错 但是债权的一种有不当得利之债 如果 买家再向你道歉后 在撤销投诉后 你仍然不还钱 从法律上说 买家有主张你归还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 必要的话 可以提起上诉 当然 买家要考虑 为这200元上诉值不值 认不认
不再关注 说的不对 GZ XD 多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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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11:1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教训,小弟心急了,不够淡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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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9-7-24 11:31 | 只看该作者
买家有错这是肯定的,但这也不能成为您占据该款项的理由.现在希望你能在我以下提出的两点措施二选一,
第一:不同意退货,把散热器到付寄回给买家,让他承担这次交易的一切损失
第二:同意退货,重新商议协定退货款项,务必达到买卖双方有所共识!
如有更好的解决方式还请提供!此事虽然给您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扰,但作为一个老会员,我们更应该比其他人更有宽容之心!希望你能接受我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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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9-7-24 11: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Ken,支持yym,这件事错先在买家,除开态度问题,实际错误就有两次,这是买家该承担的责任

至于卖家,首先,不管ID是新还是老,不能作为诚信度的评判标准。第二,这个散热器也不是多差的东西,要想重新出手也不难,作为一个好卖家,态度宽容一点,承担多一点麻烦,多包容对方的错误。

因此作为买家,应该公开向卖家道歉,而卖家是否也能消消火,此事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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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09-7-24 12:07 | 只看该作者
斗胆提供第三种解决办法,仅供参考!
卖家退款50%,即100元。
余款100元,以GZ名义向四川灾区捐款(支付宝就可以的,然后将捐款成功信息公布)。
这样卖家也有的台阶下,买家也吸取了教训,同时又献了爱心。。。
然后握手言和,伟大的GZ,团结的GZ,某种水产的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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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09-7-24 13:12 | 只看该作者
lol,本来是买家过于心急态度有错,现在买家公开认错了,卖家居然还心安理得的拿了买家手误多打的钱不换。

这就是不折不扣的人品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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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9-7-24 14:3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货没有事,也收回了,把运费费用扣除了,就把钱给回买家吧,前提是买家撤投诉和公开道歉,大家都消消火,事件完满解决,可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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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9-7-24 16:42 | 只看该作者
买家有错这是肯定的,但这也不能成为您占据该款项的理由.现在希望你能在我以下提出的两点措施二选一,
第一:不同意退货,把散热器到付寄回给买家,让他承担这次交易的一切损失
第二:同意退货,重新商议协定退货款项,务必 ...
KenLin 发表于 2009-7-24 11:31


大义!版主够大义!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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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09-7-24 16:50 | 只看该作者
围观,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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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9-7-24 18:26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错,看错型号。
第二次错,写错金额。这两次先不说,说说第三次。
第三次错,未联系到我就直接来了个投诉。
好嘛,买家自己搞出的错,为何如此迫不及待地就直接投诉我?只是打电话的时间差那么一两个小时而已!
这能说明什么?买家私底下已经习惯性地把别人看做是骗子!
对别人的诚信完全不报任何希望,还未等别人开口说话,自己先准备好棍棒伺候。
在我看来,完全是阴暗的小人心态!

什么叫道德,什么叫人品?
道德是跟有道德的人讲的道德,与小人讲什么道德?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别人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还想让我宽容忍让?那我拿什么对待那些与我有恩的人?如何区分对错?
如果每个人都原谅总是做错事的人,那么做正事的人还有价值吗?大家都去犯错好了,反正不需要什么代价。
所谓道德,无非是保证一个公正的秩序的行为规范而已,没什么伟大的,也没什么值得称颂的。

说白了,我无法忍受目前买家的态度。你先对不起我,那么,我只好对不起你了。
如果事情开始的时候有正常的合乎人情的处理方式,不要把人看得那么冷漠,动辄以种种威胁把人逼上所谓的审判台,这点点小钱我昨天就还了。
莫名其妙的多收了200块钱,引出了这么多是非,浪费了我的精力还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在有的人看来,好像得到钱的一方就是既得利益者,就是卑鄙的、不道德的。这种人,只能说是习惯了站在钱的立场上看事情,不配在这讲什么道德人格。

我不喜欢接受什么道歉,不喜欢听什么对不起。任何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都该尽量避免去给人道歉。
总是说对不起的人,一定是经常做些对不起人的事情,这种人值得宽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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