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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engbi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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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各位GZER,关于GZ老人CAA的一份诉状(更新淘宝投诉留言)——已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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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09-7-25 21:04 | 只看该作者
顶caa!

我们为什么要对犯错宽容?

而且这么多人只盯在钱上,有没有想过买家到底有没有学会替人考虑这一简单的事情?

真正对买家有利的方式,就是caa这样,以一定的措施,让买家受到惩罚,从而成长。
而不 ...
gillza 发表于 2009-7-25 20:23

感谢这位兄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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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lza 该用户已被删除
82#
发表于 2009-7-25 21: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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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09-7-25 21:16 |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你最初的说法是拒绝返还这200。

然后是返还100,再以100的价格出售这物品做自己的补偿。

当然,最后你接受了斑竹的方案,这个相对来说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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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09-7-25 21:24 |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你最初的说法是拒绝返还这200。

然后是返还100,再以100的价格出售这物品做自己的补偿。

当然,最后你接受了斑竹的方案,这个相对来说比较合理。
fortry 发表于 2009-7-25 21:16


我最初的说法是:“既然买家直接选择了淘宝投诉,那就交给淘宝客服处理吧”

而后发帖说的是:如果买家在淘宝客服那里得不到想要的结果,那么GZ这里也一样。

我什么时候说过拒绝返还这句话了?这种所谓的说法只不过是部分人站在金钱角度上的主观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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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lza 该用户已被删除
85#
发表于 2009-7-25 21:2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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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09-7-25 21:26 | 只看该作者
另外,我发现你一直是站在金钱的角度看待双方,200快钱现在在我这里,我就是既得利益者?难道除了金钱,精神就不重要吗?我一点都不觉得这200快钱有什么重要的,买家对人加以最恶意的揣测,和在处理事情时的手段,都给人以精神上震惊!这远比区区两张纸币来的严重。
CAA 发表于 2009-7-25 20:47


我只是站在与人为善的角度上看待双方。200块钱在谁那里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以什么途径得到这200。最初200块钱在你手上的时候,我可是毫不犹豫地支持你,直接建议买家先无条件道歉撤诉的。

前面就说了:
买家就是心急提前投诉了你,并不是什么天大的过错;买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道歉并且主动撤销了投诉。在除你之外的其他人看来,这道歉和撤诉基本已能够弥补他的过错。你的精神损失时间损失?这是个没有标准衡量的东西,说句实话,假如这事儿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斑竹身上,发生在这贴里留言的大多数人身上,不会有人觉得这损失需要金钱来补偿。


这只是我作为一个普通网络买家和业余卖家的观点,假如这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不会觉得自己的精神会有啥震惊,不会觉得我需要额外的精神补偿费;你也可以问问斑竹或者其他gzer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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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09-7-25 21:32 | 只看该作者
我最初的说法是:“既然买家直接选择了淘宝投诉,那就交给淘宝客服处理吧”

而后发帖说的是:如果买家在淘宝客服那里得不到想要的结果,那么GZ这里也一样。

我什么时候说过拒绝返还这句话了?这种所谓的说法只不过是部分人站在金钱角度上的主观臆测。
CAA 发表于 2009-7-25 21:24


原来,你从来都没有拒绝返还这200块!

事已至此,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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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09-7-25 21:40 | 只看该作者
这只是我作为一个普通网络买家和业余卖家的观点,假如这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不会觉得自己的精神会有啥震惊,不会觉得我需要额外的精神补偿费;你也可以问问斑竹或者其他gzer的意见。

fortry 发表于 2009-7-25 21:26


假如这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会XXX?

为什么你可以代表我?为什么你的感受就一定是我的感受?为什么你的决定就是正确的,就是有道德的,而另外的决定就是不道德的,不合理的?

什么叫尊重?什么叫人性?为什么可以对这种未发生自己身上的事情,只是臆测一下就得出要别人接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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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09-7-25 21: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fortry 于 2009-7-25 21:51 编辑
假如这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会XXX?

为什么你可以代表我?为什么你的感受就一定是我的感受?为什么你的决定就是正确的,就是有道德的,而另外的决定就是不道德的,不合理的?

什么叫尊重?什么叫人性?为什 ...
CAA 发表于 2009-7-25 21:40


作为有个性的存在,没人可以决定你的感受,我只是提出一个比较普遍的标准以供参考,并不是强迫你接受。

再次提醒一下,不当获利拒绝归还是违法行为,没人追究并不代表它不违法。

因为态度恶劣而要求精神补偿费则是100%的合法行为。

但是这诉求的精神补偿费并不能直接从非法获利中扣除,而应该另外申诉。

好吧,我来解释一下。原本很简单的一个交易,给搞得这么复杂了。
我帖子里有图有型号,再明确不过了,并且淘宝链接也是“利民HR03+千红9CM温控风扇”。
作为买家,稀里糊涂的,收到后又以自己看错为由要求退货,换谁都不愿意。没有质量问题,又没有描述错误,这不折腾人吗?
开始买家通过电话联系过,我同意了。
但是买家后来又在旺旺上问,同样的事情我干嘛还要回答第二次?
后来又打电话过来问,晕倒。。。真是啰里八嗦的。
我早已很明确的说明过同意退货了。
第二天上午收到退货,然后中午出门前给了退货确认。以为交易就结束了。
谁想到吃完中饭回来,打开淘宝一看,竟然收到投诉!!
真是气不打一处来,看了投诉内容才知道,买家说自己犯了糊涂,填错了退款金额。
哦!你自己搞出的错误,干嘛要来急着投诉我?
而我查看支付宝后,里面也确实是增加了205。
这中间充满对我本人非常阴暗的道德评价,好像整件事是我事先策划的,这简直就是侮辱嘛!

这买家真心急啊!这地球上就你自己的事最重要是吧?处理问题的时候只想到自己!
干嘛不先旺旺联系或者多打几次电话解释?
第一个电话是在我吃饭的时候打来的,手机没在身边。难道我有义务接听任何一个来电?
是先打的电话还是先给的投诉我就不去争辩了。
接到第二个电话的时候,我毫不客气的说出了我的不满。

因为别人一次又一次的错误而要自己来承担责任,当我有毛病?
别以为把事情贴到GZ来就能怎么样,淘宝投诉起不到效果,这里也一样。
开始要求退货的时候我就完全有理由拒绝。
做事稀里糊涂的,出了问题让别人来擦屁股,你以为你想怎样就怎样?
看你像刚毕业的学生,大概工作的时候也是稀里糊涂。
以后做事能多点认真严谨的态度,那么这区区200块零花钱你花得也值了。

至于这200块的处理方式,本来如果买家先与我沟通过,退还掉是可以的。
但是买家貌似是先入为主的给了我比较低劣的人品评价,并且淘宝给了投诉,还把事情扯到这里来。
想凭借GZ的影响来给我压力?我珍惜GZ的ID,但是,我极端鄙视这种无聊的把戏!
为了弥补自己的犯下的错误,不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为自己所用,对自己还真是体贴!
如果斑竹要凭这对我做出处理,或者封ID什么的,我无所
谓。


这是你前面的表态,很抱歉我错误理解了你的话,居然以为你拒绝退还这200,后面像我一样错误理解的人还很多,应该提醒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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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09-7-25 21:54 | 只看该作者
所谓的“与人为善”正如“以德报怨”一样,只不过是权力拥有者用以控制思想而将原本的含义加以歪曲,并大肆宣扬的畸形产物,最终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原本的含义了。
口称“与人为善”的卫道士们,难免是这种思想控制下的受害者,同时,也难免会带有统治层的弊病,比如不尊重人性!随时随地代表他人!理所当然地无视其他个体的真实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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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09-7-25 22:03 | 只看该作者
所谓的“与人为善”正如“以德报怨”一样,只不过是权力拥有者用以控制思想而将原本的含义加以歪曲,并大肆宣扬的畸形产物,最终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原本的含义了。
口称“与人为善”的卫道士们,难免是这种思想控制下 ...
CAA 发表于 2009-7-25 21:54


好吧,作为思想控制下的受害者,我不得不再重复一次我的话。

作为有个性的存在,没人可以决定你的感受,我只是提出一个比较普遍的标准以供参考,并不是强迫你接受。

再次提醒一下,不当获利拒绝归还是违法行为,没人追究并不代表它不违法。

因为态度恶劣而要求精神补偿费则是100%的合法行为。

但是这诉求的精神补偿费并不能直接从非法获利中扣除,而应该另外申诉。fortry 发表于 2009-7-2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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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09-7-25 22:09 | 只看该作者
你确实是对我的原话理解有问题。
1、如果买家处理得当,当天就归还了,但是既然投诉至淘宝,那么就走淘宝的程序好了。
可惜买家没能坚持下来,后来放弃追回退款的投诉。那么,我可还可不还。但我还是听从了版主的意见,给出了解决方案。既然买家都不急于追究了,外人跟着瞎忙活啥?当真是皇帝不急【论坛严禁话题,请勿再谈,我们会保留追究的权利】急。
2、至于“区区200块零花钱你花得也值了”这种说法,一来,一身怒气的人,难道没有说几句狠话的权利?而来,这能明确表明什么含义?即使有,也是模棱两可的推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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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09-7-25 22:16 | 只看该作者
你确实是对我的原话理解有问题。
1、如果买家处理得当,当天就归还了,但是既然投诉至淘宝,那么就走淘宝的程序好了。
可惜买家没能坚持下来,后来放弃追回退款的投诉。那么,我可还可不还。但我还是听从了版主的意 ...
CAA 发表于 2009-7-25 22:09


这段话相当相当的实在!

不过,这和你前面长篇大论的惩恶纠恶的道德一说大相径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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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09-7-25 22:17 | 只看该作者
此贴争论的内容比较有意义。到目前为止没有粗口,在GZ这个鱼龙纷杂的森林,这很难得,可以看出当事人及参与的网友都比较有素质,国之幸事。。。。。。。。
希望当事人务必冷静,本着友好原则,在法律及道德约束的范围内友善解决就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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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09-7-25 22:20 | 只看该作者
理顺一次事情的前后经过,希望理解清楚事情原委再来讨论:

买家收到物品后以看错型号为由要求退货,我收到退货后给予确认。
买家淘宝操作出错,退款金额填错。在未与我取得联系情况下向淘宝发起投诉。
我得知后非常气愤,回复买家电话时说明:既然买家投诉至淘宝,那么可以交给淘宝客服来解决。
买家发帖至GZ,并对我个人声誉造成影响。
买家撤销淘宝投诉,暂不再追究退款。
我接受版主意见,给出退款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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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09-7-25 22: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rue_townkiller 于 2009-7-25 22:58 编辑

道歉就行了?那还要警察做什么
光道歉不行,还需要补偿,怎么补偿是另外的问题
建议买家先摆正下态度。不要一副受害者的嘴脸,卖家才是受害者......
淘宝和gz的声誉都受到了损害,而这2种损害都是买家主动造成的。

我在主贴也没看到买家道歉的言语,开篇就是   “这位哥们很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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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楼主| 发表于 2009-7-25 23:02 | 只看该作者
我也理下卖家的话吧,卖家的话矛盾很多。
1、淘宝投诉之后接通电话开始
收到投诉,电话说:淘宝解决。
淘宝留言:没有证据证明买家现在提出的退款条件,就是最开始互相达成的协议,拒绝返款。
2、卖家GZ解释,说明:这200块是我买了教训。我认错撤销投诉,不追究了。
3、卖家继续:认为我没联系他就投诉完全是阴暗的小人心态(卖家后面自语:不喜欢习惯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他人的人),我完全不值得他宽容!(中间包含卖家的一大堆道德人品论)
4、卖家给出方案解决。
5、卖家说自己并未说就不肯归还,反问什么时候说过拒绝返还这句话了。
6、卖家说在买家承认错误之后自己认为这钱可还可不还了。200块买教训的话是气话。

fortry你没误解卖家,他比较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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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楼主| 发表于 2009-7-25 23:07 | 只看该作者
96# true_townkiller
请教这位:如果我这句这位哥们很不厚道让卖家精神受到严重损伤的话,那卖家的那句完全是阴暗的小人心态及大篇的道德人品论把我置于何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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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楼主| 发表于 2009-7-25 23:18 | 只看该作者
建议这位大哥看完帖子再留言,我已经没了受害者的嘴脸了,就一副旁观者的心态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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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09-7-26 00:00 | 只看该作者
fortry你没误解卖家,他比较善变。
fengbinting 发表于 2009-7-25 23:02


我从事的工作就是人力资源和法律,一般来说误解的可能性比较低,你应该认真看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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