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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fghy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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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贪便宜,严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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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1-11-9 19:48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不知道谁给我发了个东西,到现在都没人认领,在我家落灰了……我和老婆早说了,不拆等谁给邮费还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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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1-11-9 19:4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快递员可以证明把,他自己心里明白  如果这种事情在上海 我直接叫几个兄弟去他家了,带好家伙,要事情就要事情 700到800了 宁愿花这点钱让兄弟吃个饭 也不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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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19:51 | 只看该作者
爱情不是玫瑰 发表于 2011-11-9 19:47
可惜啊,打电话没用啊
淘宝只接受旺旺证据

这人一直用qq和短信,似乎就没用过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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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1-11-9 19:51 | 只看该作者
人还是要有点道德底线的,综合楼主和“爱情不是玫瑰”的遭遇,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严姓买家人品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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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1-11-9 19:52 | 只看该作者
道德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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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1-11-9 19:52 | 只看该作者
xiaoenpan 发表于 2011-11-9 18:49
这都叫骗子的话 那估计进去的人不少啊

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的,这虽然不诈骗但是数额大的话也犯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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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1-11-9 19:55 | 只看该作者
liangliang007 发表于 2011-11-9 19:49
支持楼主,快递员可以证明把,他自己心里明白  如果这种事情在上海 我直接叫几个兄弟去他家了,带好家伙,要 ...

你nb,你多发货,自己有什么证据?没证据就认了。
你要有证据,你就去报案,你说诈骗。你看警察理不理你。
你还带头去闹事,一个110全让你进去喝茶。想出来?先拿几万再说。
说句大白话,几百块都丢不起的人,你还短练。
你自己开车不?你要养个车就知道,亏几百算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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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ee146 该用户已被删除
48#
发表于 2011-11-9 19:5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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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1-11-9 19:5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放你的快递单上来,特别是重量那里,快递都有标注重量的,一个硬盘和两个硬盘重量差很大的,大家就知道谁对谁错了。可以此淘宝投诉,或者报警请警察哥哥帮你跨省,就说你里面有绝密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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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1-11-9 20:02 | 只看该作者
bugbear 发表于 2011-11-9 19:55
你nb,你多发货,自己有什么证据?没证据就认了。
你要有证据,你就去报案,你说诈骗。你看警察理不理你 ...

法律掌握的是不错
只是别忘了,人还需要一个东西叫“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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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11-9 20:02 | 只看该作者
FONE仔 发表于 2011-11-9 19:27
在中国这个社会,我相信如果我给楼主你多寄一个硬盘,你也不会给我发回来,最少98%的人是不会的,另外如何 ...

我是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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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1-11-9 20: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nbin1975 于 2011-11-9 20:03 编辑
bugbear 发表于 2011-11-9 19:55
你nb,你多发货,自己有什么证据?没证据就认了。
你要有证据,你就去报案,你说诈骗。你看警察理不理你 ...


认是认了的,但你说的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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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1-11-9 20:03 | 只看该作者
langyuan 发表于 2011-11-9 19:59
楼主放你的快递单上来,特别是重量那里,快递都有标注重量的,一个硬盘和两个硬盘重量差很大的,大家就知道 ...

你新来得吧?淘宝从来都是卖家吃亏。
你看重量?卖家要是放两块砖头呢?
卖家多发了,自己就认了。至少对方收货前都可以纠正,但是卖家没发现。
现在对方不认帐(买家按淘宝规则,没有错误),卖家后悔了,要平反,你说这可能么?
谁都有后悔的时候,但是没有后悔药卖!
说句不好听的,几百元都输不起,肚量太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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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1-11-9 20:05 | 只看该作者
竟然和我一个地方的。

我多收个一个机器,类似加湿机的,不过我退给卖家了。
退了后也没有什么感谢之类的。
不退也不要觉得奇怪,
自认倒霉吧,毕竟错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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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1-11-9 20:06 | 只看该作者
hanbin1975 发表于 2011-11-9 20:03
认是认了的,但你说的没有道理

我朝没道理的事情多去了。
你自己失误,丢了几百就丢了呗。那些炒股的把钱都赔光了,找谁去?
你要有重病去医院,不但钱没了,命也不一定能保住。
其实LZ这个在淘宝每天都发生很多起,说白了也就是个鸡毛蒜皮的小事。
安慰一下就行了,你想采取什么行动?我劝LZ,你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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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1-11-9 20:07 | 只看该作者
hanbin1975 发表于 2011-11-9 20:02
我是2%的

说的都比做的好听。都是东三省的,75年的还不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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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1-11-9 20:07 | 只看该作者
langyuan 发表于 2011-11-9 19:59
楼主放你的快递单上来,特别是重量那里,快递都有标注重量的,一个硬盘和两个硬盘重量差很大的,大家就知道 ...

这位兄弟说的对 我太急了 现调查下,如果是他多收了一块 还是快递员拿走了一块也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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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1-11-9 20:08 | 只看该作者
个人品德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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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1-11-9 20:09 | 只看该作者
爱情不是玫瑰 发表于 2011-11-9 20:02
法律掌握的是不错
只是别忘了,人还需要一个东西叫“诚信”

法律需要的是证据,“诚信”不能作为证据。
你可以谴责买家,但是你不能杜绝这种事。
你不要忘了,是卖家的主观失误造成这种结果。LZ花几百买个教训,太值了。
你要觉得不值,再吃几年咸盐就知道了,社会上不公的事情太多。你不犯错误都能把你整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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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1-11-9 20:10 | 只看该作者
继续关注,贪便宜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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