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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驱动之家看了新闻,瀑布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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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7-8 0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幸好不住在重庆:sweatingbullets:
48#
发表于 2006-8-23 19:57 | 只看该作者
︻╋████◤兄弟们,强烈推荐一个超级多内容的论坛,大名鼎鼎的摩洛客今天开放注冊了,为庆祝开张3年,最近大量开放,論壇特色是 ≡自拍偷拍≡ ≡欧美佳丽≡   ≡特色視頻≡ ≡經典在線電影≡,摩洛客娱乐論壇:http://www.monork.com/?user=哆啦a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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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06-8-23 19: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林青豪 于 2006-8-23 19:36 发表


那碍的着你谈论扣肉还是限制谈论Nv?

违法言论?宪法里头写了什么你看了没有?


果然有够低能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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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豪 该用户已被删除
46#
发表于 2006-8-23 19: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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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6-8-23 18: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milexp 于 2006-7-10 11:01 PM 发表
韩国也这样,言论控制而已
这样也好,看不到假消息和HJ的发言了

人家是言论自由,只是防止你违法言论和侮辱别人而已.

我们则是限制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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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6-7-28 16: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成龙彩显-北京站 于 2006-7-21 21:23 发表



两回事.乱穿马路本来就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原意是为了杀一儆百.只不过过于激进了,容易发生个别BT行为.

负责与否的裁决权不能交给司机,如果那样要交警干p
同理如果这个规定成立,警察以后也不用了,大家都带上刀枪自觉维护治安
这种狗屁规定反映的本质就是当局执政能力不够,所以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实际上是对国家事务和公民利益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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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6-7-28 16: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milexp 于 2006-7-10 23:01 发表
韩国也这样,言论控制而已
这样也好,看不到假消息和HJ的发言了

终于看到一个顺民,领导会喜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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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ure911 该用户已被删除
42#
发表于 2006-7-28 15: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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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6-7-28 10:25 | 只看该作者
有些搞笑,啥年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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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6-7-22 10:42 | 只看该作者
闲事管得宽  现在的警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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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6-7-22 10: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成龙彩显-北京站 于 2006-7-21 21:23 发表



两回事.乱穿马路本来就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原意是为了杀一儆百.只不过过于激进了,容易发生个别BT行为.

w00t)支持白撞啊。那些老头老太本来就反映差,就更应该遵守规则。骑车坐拐啊,伸伸手就把车横过马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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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6-7-22 10:21 | 只看该作者
http://news.sina.com.cn/s/2006-07-21/02169522152s.shtml
这个不也是一样 #恩恩,有些信息是要严格控制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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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6-7-22 09:24 | 只看该作者
寂静之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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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qg8341 该用户已被删除
36#
发表于 2006-7-22 01: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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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6-7-22 0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成龙彩显-北京站 于 2006-7-21 21:23 发表



两回事.乱穿马路本来就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原意是为了杀一儆百.只不过过于激进了,容易发生个别BT行为.

是啊 都不遵守 红绿灯拆了得了...做个P的天桥 地道 ... 为什么只准百姓放火 不准周官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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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6-7-21 21: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云濯 于 2006-7-10 17:19 发表

地方法规有很多都这diao样

郑州还无耻到“横穿马路,被车撞死也白撞”呢:rolleyes:



两回事.乱穿马路本来就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原意是为了杀一儆百.只不过过于激进了,容易发生个别BT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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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豪 该用户已被删除
33#
发表于 2006-7-21 21: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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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血上网 该用户已被删除
32#
发表于 2006-7-21 20: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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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6-7-21 20:01 | 只看该作者
重庆的兄弟下AP小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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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6-7-21 16: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ike 于 2006-7-8 13:22 发表
实名制+静态IPv6算了

这个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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