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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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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热/超频] 处理详情见交易管理区 利民HR03+千红9CM温控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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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7-24 09:46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觉得LZ也没啥错,自己的错误要让别人来承担(有点说不过去)
再说了LZ也没说不退啊。。。卖家也有自己的事要处理,不可能天天等着你来处理你的事。。。
当然,钱退了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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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9-7-24 10:36 | 只看该作者
这样 楼主  你不给他道歉 他给你道歉然后你再退款不得了?

就事件本身来讲,而且买家同学自己也说了是自己的错误(HR03都能认错还有退款也不钻研透了再来)  基于这两个前提  卖家同学是没有理由道歉  道歉的应该是买家  

但是

别怪我多嘴  楼主您也承认这200不应该是你得的...200说少也不少了 你看这不就起了纠纷了不是?咱还是还给人家吧......这事儿吧双方都说得明明白白的 撇开你们对对方的评价不提  事件本身呢 大家心里是有数的   

我个人觉得楼主你没啥不对  可是您要是一直攥着这200不还给人家  多多少少也不大合适...之前您说“做事稀里糊涂的,出了问题让别人来擦屁股,你以为你想怎样就怎样?
看你像刚毕业的学生,大概工作的时候也是稀里糊涂。
以后做事能多点认真严谨的态度,那么这区区200块零花钱你花得也值了。”

您的分析有道理 建议也值得听取 但这200说是交学费 买家同学他显然是不认同的啊...依我看 不管基于什么出发点 卖方扣留了买方的货款(您这个还真有点儿个例了)都会毫无疑问的引起争议,而且影响卖家的信誉和买家对于网络交易的信心(尽管明理的人都知道楼主没什么错)...

所以呢事情就这么个事情 情况呢也就这么个情况

我建议买家同学向卖家道歉 你确实学艺不精...卖家呢把人200块给还了  或者你们私下商量 买家还是支付一点作为“学费”毕竟因为自己的错误反而影响了别人的信誉...我个人觉得楼主说得那段“警察”的理论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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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7-24 16:4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着你“冤枉”“我”,所以我就不退!!!

这个理由好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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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9-7-24 17:03 | 只看该作者
强贴留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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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9-7-24 17:0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不厚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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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9-7-24 18:48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搞懂,即便是HR03-GT,四根管子的200个皮还不包快,怎么可能买,这就是错误的开始.既然开始了买家就应该承担自己冲动的结果.最痛苦的是在人民币面前还误操作了.这种错误在中国是致命的.在中国可以开任何玩笑惟独不能跟钱开玩笑.这是我个人的观点.钱估计是不会退你了.建议还是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要卖家完全承担后果,不现实,没必要非要弄得鱼死网破.甚至做些什么公布电话地址什么的.最后是大家都得不到好处.记得千万不要把对方的信息公布在房屋中介网上,我遇到过,接了4 5百个电话.那才是晕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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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9-7-24 19:26 | 只看该作者
LZ要卖100,我先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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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醉半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28#
发表于 2009-7-24 20: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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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醉半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29#
发表于 2009-7-24 20: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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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9-7-24 21:29 | 只看该作者
那我想问下,是你打180到人家帐上,还是叫卖家先发货给你嫩,想问个先后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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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9-7-24 21:44 | 只看该作者
强力围观,不知道楼主懂不懂什么叫得饶人处且饶人。貌似楼主的行为就是得理不饶人哦。买家的行为也只是失误,来GZ发帖子,是督促楼主把钱及早退还给他。其实卖东西,人家退货又能怎样,只要对方肯负担来回路费就OK咯。我卖东西一向都是2天内随时可以退货,只要肯承担来回路费就可以。东西好,还怕卖不出去?楼主不会担心卖不出去吧。

我看楼主还是把钱还给对方吧。要是人家把你信息公布于众,为了200块,可不值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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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009-7-25 18: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AA 于 2009-7-25 20:34 编辑

事情起因:
买家拍下物品并收到快递后,以看错型号为由要求退货。我收到退货后给予确认。
买家发现自己淘宝操作失误,退款金额填错,在未与我取得联系的情况下给了淘宝投诉。

我感觉很气氛,当时回复买家的电话时,大概的意思是:既然买家直接选择了淘宝投诉,那就交给淘宝客服处理吧。(事实上,虽然比较生气,但还是同意了交给淘宝客服处理的这种方式)
随后买家又将事情转至GZ,在众位网友和版主的参与下,希望这件事最终可以得到处理。

处理方式见此贴http://we.pcinlife.com/thread-121416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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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9-7-26 21:07 | 只看该作者
佩服lz,黑别人钱还有一堆理由,我就不相信你会闭着眼睛同意退款协议!做人要厚道,才200,又不是2w!不过这事情换我肯定不会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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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09-7-26 21:09 | 只看该作者
LZ要卖100,我先秒..
KenLin 发表于 2009-7-24 19:26
版主也喜欢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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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09-7-26 21:25 | 只看该作者
32# CAA

得饶人处且饶人,有容乃大,

楼主的处理方式欠妥,欠妥。
所言所行,我对楼主RP表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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